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4-11-0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推荐】单位承诺书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承诺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单位承诺书3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关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

  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甲方:

  山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所

  乙方:

  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 方 单 位 盖 章

  乙 方 单 位 盖 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X X 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招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打造阳光招标、规范招标、和谐招标的建筑市场,我单位在_________工程招标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5、不违法违规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活动。

  6、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向投标者泄露有关投标保密事宜。

  7、不可以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禁止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8、不可以和投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或抬高中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9、不得以垫资承包方式为优惠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10、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一经发现,及时更换。

  11、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严格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并认真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签署合同,不准中标单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

  12、不隐瞒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等真实情况。

  13、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14、如违反以上承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