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时间:2022-12-0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不补课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1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深化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园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工作。我园全体教师向幼儿园提交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承诺内容公开如下:

  一、不参与有偿补课,做到:

  1、幼儿园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幼儿园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幼儿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教师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教师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教师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幼儿园不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8、教师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二、不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做到:

  1、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5、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我们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xx街道xx幼儿园全体教师

  真诚欢迎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绝不姑息!监督电话:xx。

  xx街道xx幼儿园

  20xx年x月x日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2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xx]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7203692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承诺

  20xx年12月18日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3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得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

  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

  承诺人:

  x年x月x日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4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窑湾中学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搭车收费;不收受红包、礼金,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为学生编排关系位、人情位。

  3、不滥订教辅资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在校内消费。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xx年9月28日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5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6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治理“违规有偿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等有关规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违规补课;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违规补课。

  三、本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违规补课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违规补课;

  四、本人不参与各种类型的违规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本人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违规补课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不以“家长委员会”决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八、不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

  九、不推荐学生和家长订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十、不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十一、不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十二、不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教师不补课承诺书7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