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承诺书

时间:2023-12-1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小金库承诺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金库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金库承诺书

小金库承诺书1

公司清查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xx-xx[20xx]xx号《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公司“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单位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对我单位专项清查治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我对本单位上报的“小金库”自查自纠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如对我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我单位向检查组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

  三、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一切应缴财务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务,绝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规定政策,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对以上承诺,我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对本单位报送的“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结果负领导责任,如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公司对单位及本人的任何处分。

小金库承诺书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全面复查等“小金库”治理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推进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坚决扫清工作死角。

  二、严格执行本次“小金库”治理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务求实效。

  三、严格遵照要求准时上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等报表,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全面、准确,不虚报、瞒报、漏报。

  本单位承诺愿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若承诺不实,愿承担责任,并自愿接受处理。

小金库承诺书3

  从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xx年08月27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877个,涉及金额122.42亿元。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震惊之余,坚决按照中央有关部委文件要求,向家长(老婆大人)郑重承诺:坚决不私设“小金库”。并做保证如下:

  (一)坚决不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坚决不用工资、奖金、分红等政策收入设立“小金库”。

  2、坚决不用个人家庭资产处置、出租、使用等资产收入设立“小金库”;

  3、坚决不用家庭消费资金结余设立“小金库”;

  4、坚决不用销售废旧物资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坚决不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1、坚决不虚列买菜成本、购衣成本、购物成本、礼品成本、劳务成本等设立“小金库”;

  2、坚决不虚列家庭招待费、外出旅游费、同学聚会费、朋友吃喝费等设立“小金库”;

  3、坚决不虚列家庭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生活补助费用以及职务消费等设立“小金库”。

  (三)坚决不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1、坚决不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工资、奖金、分红、股息等资产设立“小金库”;

  2、坚决不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3、坚决不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坚决不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承诺书4

  按照有关要求,我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填报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特殊管理资金(资产)情况统计表》。

  我单位(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和上述各类报表全面、真实、完整,我对本单位(部门)报出的自查自纠书面总结材料和各类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愿意承担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如对我单位(部门)进行检查,我单位(部门)将向检查组提供全面、真实、完整的资料。

  我单位(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和被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单位(部门)保证今后不设“小金库”,今后若发现我单位(部门)有“小金库”,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小金库承诺书5

  镇群教活动专项治理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62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在法定帐户外截留、核算、使用各项资金。

  二、不以虚列支出、重复列支、资金返还等手段,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帐户之外,私存私放。

  三、不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取收入擅自设立银行帐户或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

  四、不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将现金转入私设帐户,私存私放。

  五、不利用有关单位套取资金转入擅自设置的帐目私存私放。

  六、不与下属单位、经济实体、企业或个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私存私放。

  七、不通过伪造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帐簿、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法定帐户私存私放。

  八、不将工程验收结算结余款私存私放。

  九、不将代收的.款项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十、不将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等形式私存私放。

  十一、不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以各种协会、学会、企业的名义存放。

  十二、不违反私设“小金库”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种新闻媒体、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若单位违反以上承诺,私自设立“小金库”,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主动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处分。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