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4-06-1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事故调查报告15篇(精华)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事故调查报告15篇(精华)

事故调查报告1

  20xx年10月27日,在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一辆闽D68158号(后挂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向万家春路转弯时,与一辆闽DNP763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本起事故由厦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0月27日00时35分许,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刘迎超驾驶的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仍属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沿翔安区445县道1KM+400M由西往东行驶至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翔安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安宏、杨传刚2人当场死亡,陈思受伤送医于当日3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安监局等部门迅速赴现场处置及救援,协调安全布控及事故勘察工作;事故中送医者抢救无效增至三人后,市政府即时启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翔安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紧急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查验现场。翔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做好事故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7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20xx年07月10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许可厦字350201001393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法定代表人:陈景胜。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688号,实际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207号。

  该公司拥有运输车辆11台,持证安全员1人,制定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0xx年4月20日,该公司购得闽D68158重型半挂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标号码:00065584;20xx年4月22日,该车行驶证自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过户给此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350006139987;该公司与实际车主,住址:山东省阳谷县定水镇炉里宋村124号)签订有挂靠协议。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24日,注册资本:1489700美元,20xx年3月30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许可厦字350201004040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法定代表人:宋福堂。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保税物流中心舫山西路1007号501室。20xx年11月21日,闽D68158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运输证注册在该公司。

  该公司拥有运输车辆12台,持证安全员1人,制定了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男,系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13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驾驶人,,持准驾车型“A2”驾驶证,驾驶证号:411024197308132553;持有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住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南坞乡田庄村2组。

  乙:--,男,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无摩托驾驶证;,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丙:--,男,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乘员,该摩托车所有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丁:--,女,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乘员;,在事故中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甲车: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识别代号:LFWNEULB19LA09952,发动机号码:51539376,登记所有人: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350006139987,转移登记日期:20xx年04月22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该车辆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仍为: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闽交运营厦字213305914号,发证日期为20xx年04月17日,车辆审验有效期至20xx年03月29日。该车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二级维护日期:20xx年9月6日。

  乙车: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型号:宝岛牌,行驶证上载明所有人:杨传刚,登记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埯边村面前45号,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核定载人数:2人。

  (四)当事人、事故车辆技术司法鉴定

  1.闽辉跃司鉴〔20xx〕车鉴字第1020、1021号福建辉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车辆技术鉴定报告书可以证明: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事故前灯光系不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灯光系、转向系、制动系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闽辉跃司鉴〔20xx〕速鉴字第273号福建辉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书可以证明: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35.78km/h;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68.58km/h,属超速,超速达14.3%。

  3.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1182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酒精检验报告证明:送检刘迎超血样中乙醇含量为0mg/dl。

  4.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1199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酒精检验报告证明:送检安宏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12mg/dl,属醉酒状态。

  5.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014、015、016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血液中毒物成分检测检验报告可以证明:杨传刚、陈思、安宏的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6.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闽D68158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尾灯缺陷与事故发生不存在因果关联;事故发生时车辆为空载,。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

  事发路段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县道445线1KM+400M路口(翔安北路与万家春交叉路口),T型叉路口;东往翔安大道,西往丙州大桥,北往民安大道,东西走向道路为翔安北路,双向七车道,有交通标志、标线,有中心绿化隔离带,标有车道分界线,路口设置有信号灯,发生事故时段状态为黄灯闪烁,并设置有停止线、人行横道线,设置有“限速60”的警示牌,沥青、干燥路面,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正常。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财产经济损失约0.2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当事人刘迎超驾车行驶至持续黄灯闪烁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靠路口中心左侧转弯,未注意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事人安宏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超速未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至持续黄灯闪烁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小,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对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闽D68158重型半挂牵引车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车辆管理不到位,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属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公司存在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与驾驶人刘迎超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对刘迎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GPS动态监控系统未录入闽D68158重型半挂车运行信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上述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时收回原配发的`闽D68158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且未向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车辆转籍过户申请并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该公司未对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实

  施有效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在闽D68158肇事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过户情况下,未及时收回车辆《道路运输证》,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建议由厦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刘迎超,闽D681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经查,其危险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刘映超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安宏,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经查,其危险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安宏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XXX,男,身份证号:XXX-,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到位,对未完成机动车过籍、过户手续的运输车辆日常安全疏于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建议由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督促运输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整顿等措施,有效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市区运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探寻运输车辆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市运管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对本辖区的运输企业车辆过籍、过户和二级维护等相关工作程序,实现机动车异动时全过程动态监管。

  (二)加强摩托车等“五小”车辆的源头管理

  各镇(街)摸清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农机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五小”车辆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基层政府要发挥社区、企业和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力量的作用,建立社区(村)安全协管员、企业专职安全员联系制度,通过协管员或安全员摸排车辆及相关人员、道路交通信息;针对本起事故的特点,应将非户籍暂住人员及其车辆纳入台账信息的动态管理范围。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镇(街)、社区(村)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对掌握的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假证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约束教育和处罚工作。岛外各区道交办应将摩托车等“五小”车辆的源头管理纳入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考核内容。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加大违法查处。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执勤检查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检查相结合、严管重处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在社区活动、民俗活动、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严查严处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必备途径。各区政府要继续发挥镇(街)、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特点,组织力量深入人员密集的区域、非户籍暂住人员集中的镇(街)村(居)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非户籍暂住人员、摩托车驾乘人员等特定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事故调查报告2

  “4.23”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井字架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在新阳工业区王氏明发打火机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厦门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人在施工时,有一个小工不慎坠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时左右,海沧区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 到报案后,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责令事故单位停止施工,彻底查找隐患,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马上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笔录、调阅相关资料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

  厦门思明区建筑二程总公司注册地址在曾唐安龙虎南二里20号,企业注册号为:3502031070431,属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等,康辉阳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造价为550万元,建筑面称约为5221平方米,为框架6层结构,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吴培红,事故发生时该工程主体已封顶,外架拆除至2层半。建设单位为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监为杨海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组小工陈良英(女,38岁,江西兴国人,身份证号码为:362xx3670505334)在二楼从事搅拌室内墙面贴砖使用的砂浆等工作时,没有佩带安全帽就到了二楼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为自制简易安全门,陈良英从二楼卸料平台(高度约4,5米)坠落到井字架底,并伴有 “砰”的一声坠地声,此时井字架吊蓝己升到三层位置,目击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机。项目经理吴培红闻讯后赶快拨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较偏僻,吴培红怕耽误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派车,安排死者丈夫曾宪才、冯文彪及其妻子等几人把陈良英送到海沧医院,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陈良英本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从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处摔至地面井架基础时,直接造成头部着地伤势过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坠落的直接原因。

  (3) 施工机械操作不规范,不能正确使用物料提升机的联络信号。

  2;间接原因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其正得到落实,是造成此事故发生问接原因。

  (2)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经理吴培红及泥水班班组长冯文彪没有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违章作业现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对施工现场违反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没有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护意识薄弱,而引起坠落一人死亡四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相关单位的责任情况及处理建议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小工陈良英,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陈良英木人在该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泥水班班组长冯大彪对施工现场三机工何春梅明显违反作业规程的举动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公司给予处分。

  3、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且事故发生后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在海沧区暂停承揽业务半年,并交罚金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吕阿民,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没有及时发现工人的违章作业,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5、公司项目经理吴培红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的工人进场作业,没有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关于工人要进行三级教育的.要求,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6、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对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井监督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理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教训和总结

  为了认真吸取达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备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3·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

  4、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推行省、市推荐使用的提升设备和自动安全门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笔录

  2、所调阅的有关资料

  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4、调查组成员会议签到单

  5、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的该次事故的补充笔录

事故调查报告3

  (一)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程序方面:

  从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招标,施工图审查,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消防安全评估,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等,在各道程序关卡上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二、组织方面:

  各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关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现场相关人员是否齐全在岗?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实体方面:

  所采用的是什么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所采用的参数是否齐全适当?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计划执行?是否按期进行各项观测?是否发现异常并发出警报?

  四、其他方面:

  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事故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

  3、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4

  根据某某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X月X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功率电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事故调查报告5

  20xx年xx月xx日14时许,xx市xx乡境内(在建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封闭管理标内)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州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经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主持召开现场紧急会,要求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相继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督促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州政府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州经信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州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的xx市“1·18”火灾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火灾发生经过、原因、火灾扑救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火灾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火灾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1月18日14:09,双江口水电站封闭管理标3#岗亭值班人员发现飞水岩2#隧洞进口上方10KV914供电线路6#电杆上冒火花,火花掉落地面起火;

  14:10,值班人员电话报告火警“119”;

  14:11,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故障跳闸;

  14:15,国能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双江口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接到xx乡政府和事故发生标段关于火灾发生的电话通知和报告;

  14:19,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接xx乡党委书记马xx电话报称“xx乡石广东村三组发生森林火情”,州、市公安迅速调集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治安管控、交通疏导和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4:35,火势迅速蔓延;

  15:40,xx市成立由市长窦xx任指挥长的前线指挥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森林消防、消防救援、地方专业扑火队、马林局半专业扑火队和xx乡、党坝乡、木尔宗乡义务扑火队,以及气象、通讯、电力、交通、医疗、后勤等队伍陆续到达;

  15:50,州政府副州长丁xx率州应急、州林草等相关部门赶赴火灾现场,全程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19日0:30分,省森林消防总队总队长夏xx率领省工作组和州政府副州长徐贵强连夜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2:30分,省民宗委主任罗xx率领蹲点督导组和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范xx一道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21日,州委书记刘xx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前线指挥部按照制定的扑救方案,全力组织开展火灾扑救;

  1月21日9:30分,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成都站的协作下,经过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

  15:50分,火场处置工作结束,火场实现“三无”,扑火力量撤离归建,人员全部安全返回驻地,实现安全扑救,无人员伤亡。

  二、火灾调查情况

  (一)现场输配电线路基本情况

  本次发生故障的电力线路为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该线路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线路产权属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线路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单位、运维单位均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外包劳务单位为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根据线路故障当日和历史最高运行负载数据,可判断该线路长期处于轻载运行。

  (二)故障电缆终端头检测分析情况

  1月22日,调查组委托四川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对故障电缆终端头制作工艺质量进行鉴定、分析。通过解剖分析得出结论:“按照产品安装工艺标准要求,安装电缆终端头应力锥应搭接在电缆终端头分支半导电层的断口上,由于电缆头分支半导电和铜屏蔽层剥切太多,应力锥屏蔽电场作用失效,导致半导电层断口位置电场发生畸变,造成局部放电。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因此,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是造成电缆终端头故障的直接原因”。

  (三)火灾灾损评估情况

  1.森林草原资源直接损失。xx市委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对xx乡“1·18”森林火灾损失进行复核,该院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认定本次火灾林草资源具体损失情况如下:

  (1)火场过火面积: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8.62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73.4248公顷,非林地面积125.1972公顷,经计算得出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为40.1792公顷。

  (2)林木资源受害情况:本次火灾受害林木蓄积372.2立方米,受害林木8438株。

  (3)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本次火灾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46.0741万元,其中:有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88.8322万元,疏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248万元,灌木林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53.2192万元,牧草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7747万元。

  2.电力电量通信设施损失。

  (1)电力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电力经济损失30万元。其中:110KV石乌线金川每小时负荷损失15000KW约25.2万元;35KV广阿线党坝乡(10KV阿尕线200KW、10KV阿地线300KW)500KW电量损失0.84万元;投入巡视人员、无人机、车辆等费用约3.96万元。

  (2)通信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造成直接通信经济损失42.76万元(其中:电信28.5万元、移动4.4万元、联通9.86万元),主要包括基站退服,光缆受损,通信杆路受损,基站交流线缆损毁,造成多处通信中断;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5.938万元(其中:电信14.4万元、移动19.21万元、联通0.998万元、铁塔8.63万元)。

  3.森林火灾直接扑救费用。经州、市林草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直接扑救费用为135.3467万元。一是扑火机具损失23.7万元(其中:州森林消防支队扑火机具损失15.0万元,市林业和草原局扑火机具损失4.3万元,xx国有林保护局扑火机具损失4.4万元);二是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8.55万元(出动义务扑火队员475人次,产生误工补助7.125万元,生活补助1.425万元);三是扑火人员机具投入,参与扑救人员2722人次,出动各种车辆264台次,投入扑救火机具1200件(套),产生费用合计22.1717万元(含食品干粮、夜间火场值守费、燃油费、租车费、车辆使用费等);四是直升机扑救费80.925万元。

  三、火灾原因及性质

  火灾调查组依法通过询问了解、资料查阅、现场勘查、视频调阅、专家论证、取样分析、技术鉴定、模拟试验等工作,查明了火灾原因,认定了火灾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户外冷缩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产弧,绝缘层燃烧形成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引发灌木杂草燃烧形成火灾。

  2.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存在干燥的`灌木杂草,电杆上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后,引起干燥的灌木杂草燃烧,并在风的作用下,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二)间接原因

  1.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一是在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工程实施中,未对分包承接10KV914线路电缆冷缩头施工的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管,致使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未严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二是组织清理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易燃物(灌木杂草)工作不到位(杂草未清理,砍伐的树枝堆积塔下未清理)。

  2.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在承接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中,未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

事故调查报告6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

  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

  1、事故地点:八面通工地机房

  2、事故类别:

  3、事故原因: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郑金生在机房通道侧从垂直通道门坠落至下一层

  4、事故严重级别:轻伤

  二、事故详细经过

  11月19日8时40分,八面通施工现场工人郑金生和于士伟一组从室外往7层机房搬运主机底部组件的槽钢,重约35KG,二人一次一人一件搬运。在往机房平台搬运时,于士伟在平台往往上拽,郑金生在平台下往上抬,郑金生在往上抬举过程中,左脚踩到机房垂直通道的门上。(该门是从机房平台下方垂直向下开启的,约500*700mm大)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事故调查组xxxx年xx月xx日

事故调查报告7

  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报告

  发布日期:20xx-12-30信息来源:无浏览次数: 84 打印:打 印

  20xx年9月11日18时55分,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燃气泄漏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食堂设施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吉奎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二是立即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进行事故处理。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市安监局副局长、危化局局长刘士武指示危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杨吉奎副秘书长批示精神,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燃气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立即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有:市安监局、建委、总工会及甘井子区政府、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还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聘请了石油化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技术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岔鞍村,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兰克。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管理服务;体育项目开发;文体活动策划;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体育用品、服装销售;会议服务;餐饮。该公司现无机构部门及员工,其下设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所有员工都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与IMG WORLDWIDE,INC(以下简称IMG公司)签订全面管理协议,由IMG公司负责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IMG公司指派迟守伟全权负责管理,并任命迟守伟为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隶属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文敬,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管理服务;文体活动策划;体育用品、服装销售;会议服务;体育项目开发。该公司共有员工347人,设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高尔夫运营部、市场部、财务部、会所部、采购部、草坪部、工程部、安保部。

  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以下简称职工食堂)由该公司负责管理。

  3.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企业成立于1997年9月,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法人),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岗园6号,注册资本叁佰壹拾捌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唐日永,经营范围:承包液化气安装专业的小型工程施工。其下设的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液化气供应处为燃气经营单位,主营液化气供应。该企业负责大连东然红旗谷石油液化气气化站的日常管理,该站通过管道向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供应燃气。

  (二)事故涉及的燃气设施情况

  1.大连东然红旗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以下简称气化站)

  该站占地1200m2,站内建有:一座液化气气化间(建筑面积81.36 m2)、一座配电室(建筑面积30.69 m2)、2个液化石油气地下储罐(2×10 m3)。该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由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聘用的张爱萍负责。

  2.燃气管道设施情况

  气化站通过地下PE管线(外径160mm、内径136mm)直供方式向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建设的别墅区、维护区职工食堂供气。为维护区职工食堂供气的地下管线从食堂西侧引出地面,在距地面200至300 mm高度,管道折弯90°穿墙,穿墙后再折弯90°沿墙向上,离地面2.2-2.3米左右挂装一块家用膜式燃气表,该燃气表型号为G 2.5膜式燃气表,规格与参数为:最大流量为4 m3/h,最小流量为0.025 m3/h,最大工作压力为30 kPa,转速1.2dm3/r,燃气表上方设阀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为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的职工食堂。

  经对该食堂发生燃气泄漏时的目击证人询问调查及调阅食堂内、外部监控录像,确认20xx年9月11日18时30分左右,就餐员工闻到液化石油气味;18时34分23秒,食堂厨房突发燃气大量泄漏;18时55分29秒,食堂发生爆炸事故(注:俱乐部管理分公司监控系统时间比北京时间快2分钟,报告中的时间为校正后的时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9月11日18时30分左右,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职工黄莹、刘美华、谭驰、宋小杰先后进入食堂就餐,黄莹闻到煤气味并听见类似管道泄漏的“哧哧”声,并问当日值班厨师马殿军是否煤气泄漏了,马殿军回答没有闻到,过了会又听到“砰”的一声;监控录像记录18时34分23秒,马殿军突然从后厨间跑进就餐间招呼就餐人员往外跑;18时41分左右,马殿军打电话给厨师长李国盛和行政总管刘永报告食堂煤气泄漏,根据刘永自述,他询问相关事宜,得知马殿军及食堂内的其他人员都已撤出,李全华(厨师)已关闭气化站储罐总阀门;随后,刘永先后给保安部长李运高、工程部长朱明及主管领导康必奇打电话汇报情况;18时45分左右,马殿军、李全华两人先后进入食堂内停留片刻后又退出,李全华蹲在室外地面咳嗽、呕吐;18时46分左右,马殿军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再次进入食堂,18时47分撤出,停留在食堂东门口西侧;18时52分,马殿军用毛巾捂住口鼻后又一次进入食堂,半分钟后返回停留在食堂门口;18时54分左右,马殿军、李全华2人再次进入食堂,李全华在就餐间关闭消毒柜后退出至食堂门口,此时马殿军进入后厨间北侧,片刻又返回南侧,在18时55分29秒关闭冰箱上方照明灯开关瞬间,发生燃气爆炸。

  (三)事故现场情况

  1.职工食堂基本情况

  该食堂是公司员工就餐场所,长、宽、高分别为12.84 m、13 m、3.7 m,面积共计约166m2,由餐厅及厨房组成,后厨灶台使用的燃气为管道液化石油气,具体布局及爆炸事故发生前两死者生前站立的位置见技术报告。

  2.爆炸事故发生后的食堂建(构)筑物损毁现场情况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发现,职工食堂整个空间内发生可燃气爆炸,爆炸中心为职工食堂。爆炸致使食堂内部设施及四周墙体完全破坏,食堂附近房屋的玻璃破裂。

  (四)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保安人员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甘井子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派出14名消防官兵携带抢险器材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和人员搜救。

  120急救中心出动了一台急救车、5名医务人员参加紧急抢救。

  公安部门出动11名干警警戒、勘查现场,维持现场秩序。

  甘井子区红旗街道、甘井子区相关部门的领导闻讯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

  市安监局领导与相关部门人员接到报告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至当日21时50分,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事故现场的马殿军、李全华(均为职工食堂员工)两人当场遇难,无其他受伤人员。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市政府事故调查组成立并立即开展工作,为确保现场安全,事故调查组责成市燃气管理部门指派专业队伍将气化站内两个地下储罐中的液化石油气全部导出运离现场并实施了罐内注水安全措施,该站已经停止储气、供气。

  本次事故造成了职工食堂的损毁,未发生次生事故。

  三、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等级、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其它爆炸。

  人员伤亡: 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经现场勘查,事故造成食堂四周约260m2的墙体全部倒塌,166m2的食堂及新建职工宿舍一层490m2吊顶全部损坏,新建职工宿舍四层部分玻璃震碎,事故损失工作日为12000(2×6000)天,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为285万元。

  四、 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检查相关文件材料,以及技术组全体专家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现场检测、试验论证、技术分析和所出具的事故技术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原因及性质如下:

  (一) 事故直接原因

  1.职工食堂燃气泄漏原因。气化站在夏季违规关闭站内电加热式气化器,也未采用空温式气化器,直接通过气相管路经气相减压阀减压的方式供气,换热面积不够、气化不完全,造成高压气相管路气体带液(即气液两相共存),液化石油气通过气相减压阀进入低压输气管道后气化膨胀,致使低压输气管道中的压力逐渐上升,经大连理工大学燃气表承压能力测试实验、以及对供气站使用的FISHER 99L型减压阀减压性能测试实验表明,低压输气管道产生的压力超过G 2.5膜式燃气表设计的最大工作压力30 kPa,造成燃气表爆裂,导致燃气的泄漏。

  2.职工食堂燃气爆炸原因。职工食堂内泄漏的燃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职工食堂员工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关闭餐厅内照明开关时产生电火花,导致职工食堂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未建立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在未进行风险辨识、安全评估情况下,擅自盲目改变燃气供气工艺流程,造成了燃气低压管道超压,是煤气表爆裂、燃气泄漏发生的主要原因。

  (2)企业未认真履行指导燃气用户(职工食堂)安全使用燃气,对燃气设施未履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责任,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职工食堂存在的燃气引入管未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

  切断阀、用气房间未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固定照明设备不防爆等不安全事故隐患,在煤气表爆裂、燃气泄漏后,不能及时切断燃气供气管路,造成燃气大量泄漏。

  (3)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的气化站运行人员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其安全意识淡薄,不掌握气化站泄漏应急处理的安全技能;燃气泄漏发生后,不能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抢修,导致事故影响扩大。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企业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未组织对员工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缺乏燃气泄漏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燃气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和培训工作不到位,对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指挥、处置措施不当,对职工食堂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职工食堂使用燃气的安全设施缺失,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未及时切断泄漏的燃气管路。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马殿军,职工食堂厨师,不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燃气泄漏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对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李全华,职工食堂厨师,不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燃气泄漏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对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

  (1)姜锡斌,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安全巡检员,负责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巡检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姜锡斌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2)付金泉,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安全巡检员,负责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巡检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付金泉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3)唐日录,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副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巡查工作,对大连东然红旗

  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指导燃气用户(职工食堂)安全用气的法律责任,对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唐日录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4)唐日永,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企业全面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大连东然红旗谷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违章指挥该气化站改变燃气供气工艺流程,对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唐日永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5.1万元整(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提供了唐日永20xx年总收入17万元整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2. 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李国盛,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职工食堂伙食长,负责职工食堂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职工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李国盛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2)刘永,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后勤主管,未认真履行对职工食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刘永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3)康必奇,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和后勤。对职工食堂员工安全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建议对康必奇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3.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1)迟守伟,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迟守伟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整(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迟守伟20xx年总收入60万元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2)兰克,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对兰克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4.4万元(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兰克20xx年总收入48万元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

  (三)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对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规定,建议给予人民币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对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规定,建议给予人民币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本起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教训深刻、惨痛,事故既反映出供气单位重经营,轻安全,忽视燃气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又反映出燃气用户对员工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的缺失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燃气经营单位和燃气使用单位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红线意识

  我市燃气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起事故教训,切实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谁踩红线谁就要承担后果和责任。

  (二)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燃气经营单位一是要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燃气系统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的问题,立即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在燃气系统中增加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二是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供气,安全用气。三是认真做好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提高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使用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并积极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燃气的使用单位,尤其是用气量大的商业用户,要加强对员工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员工熟知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事故调查报告8

  20xx年xx月xx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xx)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xx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xx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xx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明白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xx”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午时,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

  、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景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景

  xx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xx开发xx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xx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职责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xx月xx日中午12点左右,xx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xx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xx”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13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xx”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xx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xx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xx月xx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xx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职责事故。

  四、事故职责的认定及对事故职责人的处罚

  xx公司xx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职责,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xx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职责,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xx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理解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提议。

  1、提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xx”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xx”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异常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经过对“xx”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提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事故调查报告9

  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

  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

  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

  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

  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事故调查报告10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

  中原塔里木钻井公司70730队

  二、发生事故的时间:

  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点:AT33井

  事故类别:设备损坏事故

  三、事故经过及事故处置情景:

  事故经过:

  20xx年8月17日10:00当班司机陈XX接班保养1#、2#、3#柴油机离心滤子,10:20将4#柴油机启动起来,启动前油水正常,水温50℃左右带负荷,运转正常,11:30左右去巡检发电机出来,听到柴油机异常声音,跑至机房将四号车停下,报告给司机长李欣华,正盘车至328°有卡滞现象,反盘至卡点位置有轻微阻卡,但能盘动,二次盘车后卡滞现象消失,此时司机长发现油底壳机油油位异常,打开放油阀后有防冻液流出,打开机体侧面观察孔检查,发现4#缸缸套碎、活塞断。午时15:00拆下4号缸缸盖后发现机体在缸套下密封带处损坏,柴油机已不能使用。汇报给装备科后,于18日凌晨更换柴油机完毕开始磨合。

  4#柴油机基本情景:

  型号:G12V190PZL-3O生产厂家: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机体编号:L04-11-1088生产日期:20xx年12月第一次大修时间:20xx年5月大修编号:20150507大修厂家:库尔勒中兴石油机械有限职责公司。

  现场调查情景:

  该柴油机于20xx年4月3日由设备库调拨给70730队使用,之前在60808队使用一口井,使用时间1000小时左右(具体时间因资料不全无法准确查证),使用情景正常,后存放设备库备用。调入70730队后资料显示使用时间在1128小时,使用时问题较多,振动大、油水温度高、仪表易坏,队上将其当成备用柴油机使用。事故发生时3台柴油机工作,双泵钻进,排量55L、泵压22MPa,柴油机转速1000rmin。

  现场观察活塞、缸套残片发现有明显拉伤:

  机体4号缸缸套下密封带损坏三分之二:

  四、事故伤亡情景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景:

  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景:

  缸套、活塞一副:

  20xx型柴油机机体一部:

  修理费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从缸套、活塞的残片分析,缸套残片的表面镀层磨损严重,拉痕多且深度较大,以此确定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现象。

  2、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导致该缸活塞、缸套拉伤情景加重,在重负荷时,由于缸内温度较高,活塞运动速度较快,润滑油不能在拉痕处构成有效的润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点处卡死,其它缸的继续工作将此缸活塞从活塞销处拉断,连杆小头失去活塞在缸套内往复运动的约束,随着柴油机的旋转而自由运动,将缸套捣碎。机体密封带损坏。

  3、当班司机处理不及时,使连杆小头失去约束的时间加长,从而将机体密封带损坏,造成机体报废。

  六、事故性质:

  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处理事故不及时准确,是本次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原因,所以本次事故是职责事故。

  七、事故职责划分

  八、事故处理提议: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严格按设备的'保养、操作规程操作和保养。

  2、平时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项点要认真落实,细致操作,不要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3、平时检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销项,不能让设备带病工作。

  4、超负荷使用设备,易造成设备的过早老化及磨损。

  5、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处理问题的本事。

事故调查报告11

  一、事故简介

  20xx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xx年2月22日开工建设。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

  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xx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xx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

  20xx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约距地面60m的高度从吊篮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电动吊篮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导致挑梁倾覆,吊篮下滑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按规定要求,该吊篮(型号为ZLD63L/63。经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正常使用时屋面挑梁配重应为900kg(25kg×36块)。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桃梁配重实际只有100kg(25kg×4块),因此不能平衡吊篮的倾覆力矩。

  2.管理方面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而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篮的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3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6月16日下午,瓦工组长张某在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发生事故的吊篮的'32块配重借给上海某装潢公司使用,事后张某向项目部临时负责人、安全员葛某作了报告,并通知电工将该吊篮的电源切断;但是葛某在得知此情况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按照该公司规定,施工工地配电箱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用电由电工负责接线,停用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实际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漠。材料。第三是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缺少监督检查,丁某等作业人员使用吊篮过程中的一系列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该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事故的预防对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专家点评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该现场形成一种习惯,而且没有人认识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

  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

事故调查报告12

  一、学生自我安全意识淡薄。下水的学生在脱离监护人、学校监管的情况下独自或结伴到水边玩耍,在不习水性和不了解地形的情况下,为了图一时痛快仓促下水,成为这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前个周末也就是5月7日,学校多次在周会上强调:周末,学生不要到河中游泳、不要爬树、不要学骑摩托车、不要玩电器,在河边的学生必须由成年家长带领才能下河游泳。像这种叮嘱,学校几乎每周都要强调几次,特别是星期五早晨必定强调一次。但到了周末,学生就把老师的叮嘱忘在脑后,把学校和家长的要求置若罔闻。

  二、事故发生地点为水库,缺乏安全警示标志,更没有相关游泳安全的宣传。根据现场勘查,石碌河新东区水库可以说是一个开发方式的民间游泳戏水的好地方。每逢炎炎夏日,前去那里游泳的人那是络绎不绝的,在现场我们还看到许多家长带着孩子来游泳。但是我们却在那里没有发现一块相关部门树立的安全警示标志,附近的抽水泵管理站也没有相关宣传游泳安全的教育内容。这一点说明我们的`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滞后,社会缺乏安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公共游泳场所。县城石碌基本上没有建造游泳池,学生就只能到河道、水沟、溪流、水库游泳,而这些地方水下情况复杂,又缺乏护栏和警示标志,因此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三、家长对学生的监管不到位,形成监护真空。每到周末、假期,学生就像放飞的小鸟,一下子脱离了学校和老师能监护的范围,而这些进城务工的家长没有周末和假期,容易形成对学生监护的一个真空期。因此我们的家长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要时时刻刻教育和提醒孩子不要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悲剧已经发生,我们除了组织相关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还要举一反三,紧急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我校对20xx年5月9日倪德富同学不幸溺水身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13

  一、事故概况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机起火。

事故调查报告14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1、政府:

  ①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②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③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④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⑤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⑥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⑦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⑧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2、居民自救:

  ①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②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③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④跑到楼顶呼救

  ⑤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1、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2、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3、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事故调查报告15

  新华网广州4月2日电(记者扶庆)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日通报,据初步认定,广东省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据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3岁女儿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通报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伤人员外,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