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0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药品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调研报告

药品调研报告1

  现代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互联网的普及,等等高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极大的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同时也给现代人带来了新的挑战,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新生事物:地球村、网上购物、等等。世界上任何个人、行业(部门)、地区或国家都因此而有或多或少的改变,作为我们药监系统,也不例外,而作为药监系统中的药品稽查人员,它给我们带来的首要挑战则是怎样做好即将到来的网络药品销售稽查,怎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网上药品销售的现状

  首先,用两组数据来帮助理解一下目前国内药品网上销售市场的现状。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到20xx年12月31日止,经过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已经达1211家,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仅有4家是药品零售的交易网站,分别是金象大药房网、北京金瑞大药房网站、上海药房网及辽宁盛生药房网。而且,这种药品零售交易网站,只允许交易非处方药。然而,据相关媒体统计,目前在线进行网络销售药品的网站有370多个,承诺提供网上药品销售服务的企业达378家,可见,众多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之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企业真正有网上药品销售资质,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大部分网上销售的药品都是没有安全保证的。

  而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的统计数字表明,在常规市场(非网络渠道)上购买的药品,假药率为1%,而在网上购买的药品,其假药率为50%。这些数字再次证明了,网上药品销售市场的混乱。

  其次: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资质审查和审批程序也存在问题。

  从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家药监总局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的资质做过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的资质,才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1、《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中还提到:

  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三)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六)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七)具有保证上网交易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的管理制度、设备与技术措施;

  (八)具有保证网络正常运营和日常维护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技术保障机构;

  (九)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部门负责网上交易的审查工作。

  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那些正在网上进行药品销售的企业,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企业按规定向国家药监总局进行申报,其余的不是未按规定申报,就是根本不进行申报。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资格审查在实施时按规定是由国家药监局来进行把关审批。但是许多网上药品销售网站(企业)根本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办事,直接向网络通讯公司申请域名、ip、和空间,就直接挂牌进行网上药品销售行为了,从而撇开食药监的监督和管理,从事不合法的网上药品销售行为。这就又引入了另一个问题,即——网络通讯部门是否应当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的问题,理论上是要对其客户的身份、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的,然后在实际中是否真的对其网上销售药品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核了呢?在实际操作中,网络通讯部门并未对其客户的身份、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的,只要求其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为其开通相关的网上服务业务。信息通讯部门的这种看似比较合乎规定的行为,为网上药品非法销售企业提供了温床,扰乱了正常的网上药品市场。

  稽查思路

  针对目前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混乱局面,我们必须采用什么样的稽查策略来规范网上药品销售渠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呢?笔者认为从三方面来采取措施进行稽查。

  1、进行稽查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网上稽查的能力。

  提高稽查人员的网上稽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电脑应用及互联()网应用能力的提升;二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具体能力要求如下:

  ⑴、电脑及互联网应用能力的学习。

  这里所讲的电脑及互联网应用能力的培训学习不仅仅是指我们日常所讲的电脑及网络的基本操作能力,它应该更偏重一点网络知识,包括互联网运协议、运营商之间的具体运作方式、上下级之间的承包关系和方式、电子商务的基本知识、网络空间、域名,tp等等的专业知识。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网络稽查之中,通过网络药品销售网址,获取实际世界之中的药品销售人员的具体信息,从而在实际世界之中,对那些可能非法的药品销售人员予以稽查和处罚。简言之就是我们药监稽查队伍利用我们掌握的网络技术知识,以互联网为信息平台,来对在网络上实施药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稽查,从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⑵、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

  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这里的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指20xx年三月三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份规定。我们只有系统学习和掌握这两份规定,才能在维护合法网络药品销售企业权利的同时合法打击那些非法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和个人,同时也能给我们减少很多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的麻烦。

  2、收集信息,对网上药品销售地点进行摸底和稽查。

  网络稽查,并不是指所有的稽查程序都在网络上完成,真正的说法应该是利用网络这个信息平台,掌握在网络上销售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个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到实际世界中去完成稽查。通俗讲,网络只是一个信息平台,是一个信息库,从这个信息库去寻找我们的稽查对象,从而完成我们的稽查工作。

  ⑴、信息的收集。

  网络稽查的第一步就是信息的掌握,我们就要利用我们前面提到的互联网知识来掌握我们稽查对象的信息,比如;稽查对象的联系方式、地址、销售药品的具体信息等等,从而再根据这些具体的信息来开展我们的稽查活动。

  具体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那些比较正规的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它们可能会将其基本信息全部公布在网上,那我们就可以直接根据这信息对其进行稽查。第二种是那种非正式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对这类企业我们从网上了解的信息相对而言就非常少,针对这中类型的,我们要运用我们掌握电脑和互联网知识,调查其现实中的经营场所、地址、联系等等基本信息,再根据这些信息去对其进行稽查。

  ⑵、现实中的稽查。

  根据网上收集的资料,对网上药品销售企业进行稽查。在稽查时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在本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辖区内,我们就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稽查。第二种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不在本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辖区内,我们应该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与当地的药监部门联系,与他们进行资源交换,从而完成药品稽查工作。

  3、积极与信息产业部门和邮政部门开展联合打假。

  我们药监稽查人员要真正做好网络化稽查,不能仅仅依靠我们药监一个部门,还要学会联合其他部门,依靠其他部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好网络化稽查。根据网络化稽查的整个过程,我将网络化稽查分成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⑴、从源头上稽查。

  从源头上打假,我们药监人员就必须和信息产业部门联合、交流,依靠信息产业部门来帮助我们完成网络化稽查。我们依靠信息产业部门打假有几个好处:一是信息产业部门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对网络药品销售企业资质和资格的审查和审批,我们可以和信息产业部门联合起来,把好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审批的`第一道门槛,确保网络药品销售企业从源头上的规范和合法。二是联合信息产业部门,我们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取那些已经在网络上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料,再根据这些我们获取的资料来进行现实世界中的稽查工作。

  ⑵、从过程中稽查。

  从过程中打假,是指我们主要联合各种物流部门,包括邮政、公路、铁路、航空、快递公司和近期才兴起的物流公司等等部门,依靠他们我们可以对已经销售出去的通过他们运输销售的那些药品进行稽查,从另一个角度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⑶、事后稽查。

  事后,是源自管理学领域的一个名词,是相对于事前和事中而言,这里事后稽查我们主要是指从药品消费阶段来对药品进行稽查,是指我们对药品消费者进行教育,使他们知道目前网上药品销售的现状,同时,也可以向他们了解一些我们有可能不知道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从而帮助我们完善网络药品销售稽查。

  注意事项

  进行网络稽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不能打消那些符合规定的药品销售企业的积极性。

  本文虽然讲的是网上药品稽查,但我们的目的不是打击药品网上销售行为,而是要促进网上药品销售行为的发展,使他更规范,更健康。因此,我们在进行网络药品稽查时应考虑到不能打击那些正规的、合法的、有相关资质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的积极性,并尽可能的为这些正规的、合法的、有相关资质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大开“绿灯”。

  ⑵、做好地区协调。

  网络,其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药品销售行为一样,也没有现实中的地理区域之分,但是我们的药品稽查力量又是有区域之分的,这中间就有了一个矛盾——网上药品销售的地域虚拟化和稽查力量的现实地域分区化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这个矛盾,笔者认为只有通过我们药品稽查力量的区域之间的协调来实现,具体的就是实现我们稽查系统内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已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我们就能解决网上药品销售的地域虚拟化和稽查力量的现实地域分区化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网络化稽查的目标。因此,网络化稽查就必须做好各地区稽查力量之间的协调,互助。

  ⑶、做好部门协调。

  网络化药品稽查,不同于我们现行的稽查,它不仅要依靠本部门的力量,还要依靠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帮忙,尤其是能为我们提供帮助的部门,如:信息产业部门和邮电部门。

  结束语

  目前,网上购物行为已成为一种时尚,且有普及之势,同样,药品的网上销售行为现也已初显规模,其泉涌之势也是即将到来。作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护者,我们不仅要立足于现在,还要看到未来、预测未来、把握未来,药品的网络化销售就是我们要看到、预测和把握的药品安全工作的新趋势,对于着个新趋势,我们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争打有准备的战。

药品调研报告2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而药品消费是被动的,人民群众一般不能自我选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行政、技术监督,但是仍然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一、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渠道难以完全正规。县现有药品经营企业45家,医疗机构229家,涉药单位较多,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对药品采购的监督难度很大。边远药店、私人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的正规化难以确保;个体药贩走乡串户、厂家代理上门推销、无证单位违规售药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杜绝;少数用药单位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未按规定索取、保存票据,药品采购档案不全,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

  (二)养护设施难以全面达标。县涉药单位药品养护条件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乡镇卫生院药房无隔热装置、空调,无换气扇、窗帘、地脚架等基本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情况更糟,药品随意摆放。二是冷藏设备不齐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在常温下存放,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三是温、湿度计配备不全。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调节。四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后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

  (三)经营使用不够规范。县现有45家药品经营企业中,目前只有。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及。。。等26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G认证;医疗机构229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211家,还有18家为无证行医。药品在这些未通过认证、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流通,规范性更差,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一样随便销售。

  (四)监督管理不够完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除了对药品质量有完整的监督手段外,对药品市场价格、药品广告、医药事故等事务却无权涉及,使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管理真空。

  二、原因分析

  (一)药监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装备落后,降低了药品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药品在流通环节得不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二)涉药单位对药品养护重视不够。药品经营企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不愿意在药品养护方面投入资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抱应付态度,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投入明显不足。

  (三)从业人员用药不规范。。。。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尤其是基层涉药单位的从业人员,药品专业知识和合理用药知识相当缺乏。不仅如此,许多农村涉药单位负责人不重视药品的使用、管理,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购进、验收记录普遍不完整,有些单位甚至以财务账代替购进记录,为假劣药品的跟踪追查带来不便。

  三、对策建议

  (一)健全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由药监行政专业队伍、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级药品监督信息员组成的覆盖全县的三级监督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药品监管装备条件,扩大农村用药监督检查和抽验的覆盖面。

  (二)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查处力度,对售假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规范基层涉药单位药品管理行为,帮助涉药单位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监督其认真落实,力争全县涉药单位年内全部顺利通过G认证。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监督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者坚决查处。规范药品广告行为,药监、卫生、工商、公安、广电等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药品广告的审批手续,杜绝非法广告的制作、传播。

  (三)积极建立部门协作的管理网络。药监部门要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形成一种互通信息、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联手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我县正在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药品将主要在配送制的平台上流通,这将对我县药品市场的健康发育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利益的因素、管理的因素、条件的因素等等,依然会给我县药品流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党委和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药品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药品调研报告3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同类中西医治疗药物治疗分析

  2、市场状况规模

  3、市场定位分析

  4、市场竞争品牌的分析

  二、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药学研究情况:

  生药量: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产量:

  市场价格: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生产成本:

  4、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四、项目药政动态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五、项目研究资料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六、经济效益预测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调研报告4

  在人们日常生活患有各种疾病的时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药店购买药品治疗,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用药治疗,医疗机构的病患者相对集中,用药人群大,在用药品种、数量上相对较大。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从购进到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对于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现阶段对医疗机构

  的监管规范程度不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尽快解决。

  一、法律法规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占的比例小,规范的多,处罚的少。目前,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国家都实施gmp、gsp全过程管理,而对医疗机构却没有相应的规范来管理;在现有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大部分是规范的内容,而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只有在进货渠道和药品质量方面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他方面没有明确处罚依据。所有这些情况使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少查处力度,医疗机构有些违法行为不整改药品监管部门也没有办法处理。

  二、医疗机构诊断药品管理不规范。在一些医疗机构使用的诊断药品,有的不知道按药品管理,还按试剂管理,单独购进,有的在一些试剂商店进货。诊断药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过期失效现象出现。另外诊断药品一般都存放在医疗机构的化验室冰箱内,有的冰箱内的湿度较大,有的冰箱内还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与药品的储存要求不相适应。有的药品库房门窗不严密,库内温湿度无法控制,无法保持库内卫生环境;库内药品摆放混乱,合格区和不合格区无明显分界,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就在常温状态下存放;无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设备等等;有的大型医疗机构即有库房,又有病房药局,各科室也存放药品,这样的药品储存环境不仅难以达到药品储存要求,而且药品管理还非常混乱。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医疗机构严重缺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小型医疗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管理使用药品,从药人员大多由医生、护士兼职或临时人员担任,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对药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项、购进、验收、储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在药品购进、保管、储存、养护、使用等关键环节无章可循。

  六、村级卫生室医疗条件差。有的村卫生室设在医生家里,只有一间房间,既是药房,又是诊室,还是医生的休息室,药品在这样的环境下存放不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管理问题。在我市一些林场、农村的卫生所,有的长期看不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对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有的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两个医生使用,还有一些乡村的游医,不办任何证件,暗中卖药,与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打游击战,所有这些给药品监管带来很多不便。

  八、有的医疗机构将科室分别承包给个人经营,这些承包个人对药品的管理更加混乱,为了经济效益,他们从违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中医诊所,中药饮片质量非常不好,还经常违法自配药品卖给患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建议国家局尽快制定相应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国家局对医疗机构制定出台有关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二、结合药品经营企业gsp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方案,分步实施,大力推进了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建设。自从20xx年我市开始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到今年年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有28户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还有6户没有达标;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还要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指导,推进整改;对违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对农村、林场以行医为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取缔。

  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使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药品知识有更深一步的认识,推进医疗机构建立诚信体系,形成由药监部门一家依法管药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舆论氛围。

  五、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创建规范药房、达标药房,推进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的药品管理,保证农村、林场卫生所使用药品的质量。

  我们要从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积极主动,寻找切实可行的办法,监督管理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药品调研报告5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药品流通中重要环节,点多面广,处在药品经营的前沿,加强对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为重要,我结合对本辖区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现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对策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六)对供货方资质审核方面:药品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业务员经营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现象,其所售代理药品价格虽未超过国家标价,但价格仍较昂贵,其疗效也不显著,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药品投诉举报较多。

  (七)药品广告宣传方面:有的药店店堂内或玻璃橱窗上悬挂或张贴药品宣传画,货架上摆放广告药品样品空盒;有的药店巧借义诊为名其实在促销药品,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制度执行方面:药店所制定的制度未能全面有效执行,更不能严格进行自查,定期加以考核。

  (九)药品储存方面:温控设备成为摆设,温湿度应按一天两次记录,现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登记,有的药店将药品直接置于地面,药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二、产生原因

  (一)gsp认证以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意识,认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只是gsp认证需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药店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对药品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工作随意性较大;特别是质量负责人,聘用较多,时常不在岗,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对滞后。

  (三)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惨淡,处于半营业状态,企业无心对药品质量加强管理仅注重经济效益。

  (四)由于药品零售企业是个体经营模式,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的药店为同一人,未能真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有的药店就是“夫妻店”或“父子店”,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对策措施

  1、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务实,建立学习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2、药监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对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对药品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违规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4、零售药店应自身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5、联合公安、工商、邮政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特别是对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

药品调研报告6

  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淡薄。药监局成立以后,采取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3月在矿山新村菜场捣毁非法销售药品的案例中,就有人为无证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对药物成分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药品执法人员有时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二)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三)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我市农村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农村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对此,我局从20__年起推行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工程,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有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没有处罚条款,监管乏力。

  (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强化农村“两网”建设,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了以副乡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五)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六)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建议尽早出台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当涂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将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但如何把食品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是关键,可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四)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借助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段,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等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7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系统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法律法规的边缘问题

  我国正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属于新兴部门,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也在所难免了。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处理上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会无所适从,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邮局邮购假药的问题。在法律的规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确。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类似这样的行为我们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同时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不能生搬硬套法条。在保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质量。不能以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借口对违法犯罪行为姑息。

  二、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部门执法权交叉的情况

  现阶段在食品药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们单独管理,同时还有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这就容易造成许多问题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而执法人员往往很难取证。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工作。还有些食杂店或居民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售药品,但是我们不能入室进行搜查。这就需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因此在处理这些权力交叉问题的时候,要明确关系,执法过程遇到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又关乎到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情况要做好协调工作,明确权力范围,处理好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决这种情况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多下功夫,增强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在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制观念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 。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重实体、轻程序。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素质不同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大多数的相对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但是有些相对人对法律法规和我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性质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因此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极不配合。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前警示、事中引导、事后回访的.原则。事前警示,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媒体宣传、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事中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与帮助,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事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对存在的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听取其对行政处罚的意见,对药品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有渠道反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那些做法不对,应该怎么改进”,以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理解存在误区

  不少人民群众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性质不了解,不支持我们的工作甚至阻挠我们工作的情况时有出现,特别是在一些非法的药品宣传会上,他们打着“送药”“义诊”等旗号蒙骗群众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取缔的时候,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会误解我们,认为我们是无事生非,延误他们治病的时机。在执法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不配合我们工作,有时甚至辱骂执法人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取证,防止不法经营者趁乱转移假劣药品,一方面要维护秩序,安抚群众的情绪,向他们解释我们的工作职责和目的,得到他们的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宣传。另外,有利于我们在以后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需要在大众媒体上多做宣传,加大“普法”力度,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食品药品监督深入理念人心,这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有利于我们顺利的开展工作。也有利于防止执法事故发生。

  六、我县地域广阔,路况不好,不利于检查

  我县方圆6176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全县共计24.9万人口。全县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48家、医疗机构292家。部分乡镇的公路设施很差,作为基层执法队伍,条件不是很好,经常性下乡检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困难,尽可能把工作想好作细,能一次解决尽量一次解决,提高执法效率,以质取胜。同时充分发挥“两网”协管站、信息站的作用,向村民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村民提供最新的医药方面信息,向我们提供假劣药信息,帮助我们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我们还有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增强自身素质,搞好舆论宣传,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普法能力,在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的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药品调研报告8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然造假,无中生有。

  1.2准备多个广告版本,套取广告批文。

  1.3召开专家咨询会,把专家讲话断章取义,获取有利药品销售的证言编入广告。

  1.4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部门处罚。

  2、存在的原因

  2.1监管责任不明,法规存在漏洞。

  2.2监管体制不顺,行政交通低下。

  2.3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量。

  二、几点建议

  鉴于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药品广告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改革监管体制,完善法律规章,创新监管手段,与时俱进,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改革我国现行药品广告审批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体制,适时修订《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能,明确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具有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实现药品广告监管中的职、权、责一致,从根本上改变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漏监”、缺位的问题,建立起统一、权威、高效的'药品广告监管新体制。

  2、完善药监部门规章,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时可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扩大疗效宣传”的违法行为定义为“所标明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对于“药品广告中扩大疗效宣传的药品”适用《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假药论处,则药监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生产、经营假药行为直接处罚。

  3、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诚信机制和自律机制的建立。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把企业换证和GMP、GSP认证与企业药品广告行为结合起来,对个别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严重,企业信用差的广告主,在换发许可证和认证时予以考虑。

  4、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加强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药品广告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使消费者在争取个人权益的同时促使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合法宣传经营。

药品调研报告9

  根据市创卫办《关于调研创卫工作的通知》(穗创卫办〔XX〕318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征求并收集局系统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意见基础上,形成“创卫”工作专题调研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卫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创卫模式,构建1+3迎检联动网络

  我局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组织协调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市局和属下12个区、县级市局和事业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即创卫办、稽查工作督导组、食品安全督导组和药械安全督导组。制定下发《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分工及工作措施。技术评估阶段,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10月份接手食品卫生组的牵头工作以后,迅速成立了由市政府陈绍康副秘书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卫生迎检指挥部(以下简称迎检指挥部),迎检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现场组、资料组),制定下发了《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阶段食品卫生方案》。由此,在全市形成了由“1个指挥部+3个专项迎检组”组成的环环相扣、联动协作的1+3迎检机构网络。曹鉴燎副市长对创卫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管理死角,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县级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署精神,迅速落实各项工作,制定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并在人力、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力保证了创卫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突出舆论引导,多个平台深入宣传动员

  1.借助户外宣传载体加强创卫宣传,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迎检态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政务网站开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和谐文明广州”专栏,并发布一系列有关我市创卫工作最新动态、市创卫工作要求及健康卫生教育知识等内容,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其次开展了“创卫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出版了《双创简报》。xx区局利用辖区内名盛广场和中华广场等户外电子宣传屏幕;局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各区食品安全信息网、xx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宣传栏、各部门政务网站等市、区各级网站,以重点版面和较长时段刊登报道创卫活动及宣传健康知识,为创卫迎检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创卫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健康和谐广州”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和共为。市局开展了主题为“关注民众健康,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咨询活动和“走进花生寮村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xx区局开展了主题为“食品安全进万家,建设平安新越秀”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创卫保洁意识送入千家万户,同时组织区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别在流花街、黄花岗街、东湖街举办了大型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xx区局开展了主题为“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暨迎接创卫,保障食品安全”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组织区卫生、质监、工商、经贸、农业水利、教育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周的创卫宣传活动。各区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通过宣传栏、社区画廊、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积极帮扶督导,切实做好挂钩村创卫工作

  我局负责xx区林和街花生寮村的挂钩督导工作以来,局领导非常重视,靠前指挥,紧紧依靠街、村组织,认真指导、检查、督办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卫期间,市局创卫领导小组房明玉书记、姚建明局长先后多次带队亲临xx区林和街花生寮村,对该社区街道、餐饮店、药店、理发店、超市及社区市场进行调研帮扶,协调卫生部门整改部分餐饮店、市场内副食品店及烧腊店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通过挂钩帮扶、齐抓共管,省军区医疗门诊部所有物业承租户均办理了合法证照,解决了困扰花生寮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该村开展了“走进花生寮村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并派送了2块健康教育宣传栏,上门派送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还开展了居民健康知识状况调查、清洁家园活动,现场检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证照和“五小行业”整治情况。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花生寮村居民和外来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强化村内经营业户合法经营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该村“脏、乱、差”情况明显好转,消除了卫生死角,清理了乱摆乱卖摊档,为迎接技术评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局系统有挂钩督导任务的单位都非常重视帮扶督导工作,如xx区局挂钩单位林和村、xx区局挂钩单位黄山鲁林场、xx区局挂钩单位三华村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点、线、面相结合,食品卫生组创卫技术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发动基层,措施得力。为了做好迎接创卫技术评估食品卫生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抓紧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的建设。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召开三级会议,明确区、街、村的三级管理责任。发动各基层部门、街、村干部对辖区的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店铺、个体户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食品卫生监管网络。二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市质监局将企业建档与日常巡查、发证后监管相结合,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统一印制下发台帐登记册,解决了台帐格式不统一、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市质监、工商部门分别组织了XX多间企业负责人和1000多户批发市场经营业主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增强广大生产企业、经营户主第一责任人意识。

  2.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在创卫工作中,我市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扶优与治劣并举、监管与服务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市质监部门把稽查力量重点摆在白云、天河等重点区域,对多数窝点采取查封场所,扣押帐册、生产设备等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各类无证照生产经营黑窝点,并成功查获了东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假冒国际顶级食品商标等一批大要案。市工商部门加强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管,扣查私宰肉品120多吨,按猪肉供应应急预案,成功处理了天河汇新街市等8个市场猪肉零售业户停业事件。市卫生局大力整治中小饮食店档,卫生状况大为改观,卫生许可证“亮证率”、量化分级标牌“亮牌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的“持证率”明显提高。市经贸委联合市打假办组织盐酒稽查队伍开展全市性统一打假行动,查获了一批假冒伪劣酒品和制假窝点,有力净化了市场供应环境。二是加强整改。创卫期间,我们在种养殖、生产经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进行地毯式检查,不断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饮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力度。针对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卫暗访调研组指出的食品卫生问题,及时会同市创卫办、经贸委、农业局、卫生局等部门,研究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暗防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均在市创卫办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3.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在完成好创卫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认真研究国家暗访调研组指出的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建设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实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群防群治,不断完善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监管链条。xx区完善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建成了“一个中心、两个检测所”的区级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主干网,并给两个试点镇(街)各配备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市卫生局在中小餐饮业推广使用集中洗消餐具,彻底改善了中小餐饮业餐具卫生安全。市农业局健全农产品安全溯源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追根溯源,近期的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农产品生产源头的有效监管。市质监局大力推进企业产品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逐步建立起食品、工业品两个全过程监管链条和质量追溯、责任追究体系。9月初,针对番禺出现的禽流感疫情,我市立即启动应急措施,严密做好防控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区政府及时扑杀3万多只病鸭,对68个农贸市场内销售禽类及其产品的来源、产地、检疫证明等票据进行全面抽查,严格执行存栏、宰杀、销售三分离制度,迅速有效地消除了疫情的扩散。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我们连续多日深入镇(街)、村(居委)、市场、农村,对各区、县级市食品卫生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证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五小”经营单位未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等问题要求区(县级市)、镇(街)和有关部门逐一抓好整改。各成员单位加大了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是否深入基层、行动是否迅速、部门之间是否协调配合、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主要领导按各自职能分别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访企业,研究问题,指导工作,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农产品批发、猪肉定点屠宰以及小餐馆、小商店、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我市创卫工作的食品卫生部分得到了国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五)认真整理、建立创卫资料档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创卫办《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市创卫办〔XX〕67号)的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创卫建档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内容全面、标题明确、重点突出、装订规范、整齐划一,受到市创卫办的通报表扬。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部分食品经营单位租用部队的物业进行生产经营,由于流程布局不合理、生产场地局限、硬件未达要求,在属地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转而领取部队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如xx区现有部队出租物业无证照经营者约50间,主要分黄花街的永福路、云鹤南、先烈中路、登峰街的云泉路、云泉后街一带。经营者仗恃部队物业推诿正在部队办证或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一拖再拖,拒不整改而无证继续经营。由于区卫生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监管,但在“创卫”和“三创”的检查中屡被扣分,严重影响了该区的创卫成绩。

  (二)在城乡结合部仍存在无证经营或无证照经营整治后易出现反弹的问题。原因之一在于行政许可门槛过高。作为城中村、郊区等地,真正的商业用房不多,也就是说,即使各项设施和要求都达到了标准,因为房产或环保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许可,间接地增加了城中村、郊区及内街内巷等地无证经营的现象。无证店档因无有效的商用地证明,有的是部队物业,有的是临建房,有的是房改房,有的是宅基地,95%以上的无证店房屋性质属于上述情况,致使不能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而违法经营。

  (三)个别区政府没有给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拨食品卫生创卫专项经费,使该区创卫食品卫生组工作开展带来不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追求,是城市整体素质的提升。因此,应要依靠法制手段,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属于文明的、卫生的现象常态化固定下来。要确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认为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和专项的经费。这样管理起来才有连续性、持续性,才能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要制定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和长期创卫的管理措施,明确创卫专门机构的职责,明确对破坏创卫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惩罚标准,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的水平,实现“依法创卫”。

  (二)提高市民自觉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创卫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人人都来关心我市的创卫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中,我们才可能长久地享有创卫成果。要把提高市民素质教育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中心,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开通网站、启用曝光台等多渠道开辟宣传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广大市民卫生、有序、文明的城市意识,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社区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创卫工作很多内容最终要落在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把各级各类单位调动起来,把全体市民动员起来,使创卫工作变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以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街道的创建促进卫生城市的创建,从而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创卫工作深入发展。各级职能部门也应倡导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可将辖区的单位、社区、商户、居民划分若干单位,建立环卫信息数据库,针对不同的单元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环卫作业机制,逐步提升作业方式和手段,对易受损的环卫设施,可多增加一些“为民提示”,增强管理执法的亲和力。

  (四)必须继续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创卫的巩固提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积极配合。必须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分工,宣传、卫生、食品药监、建设、市政、公安、工商、环保、交警、文体、旅游等单位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停放、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处力度。如私屠滥宰问题屡打不绝,最近接二连三出现几起肉商持械打斗事件,表明了私宰肉问题的严重性。私屠滥宰已发展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今年以来猪肉价格上涨,不法商贩乘机牟取暴利,私屠滥宰现象极有可能在一些区域出现反弹,仍需保持高压态势,认真研究如何加大联合打击力度,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秩序的稳定。

  (五)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走规范化道路。城市管理是一项动态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反复抓、长期抓,不断总结和运用一些好作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巩固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管理制度,要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树立城市管理典型,将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纳入年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考核内容,对创卫巩固工作配合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抓创卫巩固工作配合不到位的单位、经营户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挂黄牌警示,才能形成创卫巩固工作的长效机制。

  如现在的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虽然初步建立起来,但仍然存在不规范操作的问题。这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使之成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又譬如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处理办法,要做到在宣布召回的同时,明确召回食品的处理办法,真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还有“五小”企业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五小”企业无证照经营整治后易出现反弹的情况。经过创卫工作,无证照经营问题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是目前采取的突击发证做法,不少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对今后的管理工作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何去理顺和规范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值得有关部门继续认真研究。随着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的增加,新的“五小”企业会不断出现,对这些新的“五小”企业如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监管,还需摸索出一套新的管理办法。

药品调研报告10

  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用药量迅速增加。由于长期以来管理滞后,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比较普遍。虽然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较低,但是通过食物链的长期富集,对人类健康却具有很大的危害。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养殖产量的不断增多,药物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养殖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水产动物的药物残留已成为水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瓶颈。因此,为了人类的健康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药物残留的危害性,并积极做好药物残留的监控。

  一、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的危害

  (一)、耐药性反应:在水产养殖饲料中长期添加促生长抗菌素或生产中滥用药物会导致水生动物体内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耐药性产生使得生产上用药量越来越大,药效越来越差,既增加了成本,又增加了防治难度。耐药性的产生同时也对人类的公共卫生构成了威胁。

  (二)、变态反应: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类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是极易引起变态反应的品种。变态反应的症状多种多样,轻者表现为红症,严重者甚至发生危及生命的综合症,如磺胺类药物能引起人类的皮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药热等疾病。

  (三)、中毒反应:根据卫生研究及临床资料,人们食用被药物污染和残留的水产品后容易出现毒性反应。例如,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易损伤听神经及肾功能;四环素类抗生素易抑制幼儿牙齿发育和骨骼的生长;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颗粒性细胞缺乏症;敌百虫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具有强毒性的敌敌畏。

  (四)、“三致”作用:某些药物或天然物的残留极易对人类和动物产生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孔雀石绿是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化学药品,但却是一种强致癌物;经常使用的呋喃类药物如呋喃西林、痢特灵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的部分生长促进剂如乙烯雌酚类也具有较强的致癌作用。

  (五)、其它:在渔用饲料中常含有一些激素类药物,这些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后会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更严重的是某些激素类药物会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另外,某些药物降解后易产生有害的分解产物,如水产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及三氯异氰尿酸的分解产物中含有氰化合物,其在水生动物体内产生残留后危害极大。

  二、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的监控措施及建议

  (一)养殖单位应增强自身的抗残能力

  1、预防为主、治疗为辅:药物是水生动物疾病发生后的'情况下不得以才使用的,如果预防措施到位,疾病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同样会达到高产、丰收的目的。生产上应更多地从健康养殖角度来考虑预防疾病的发生,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

  2、少用抗生素或其它化合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生产上如有无拮抗、无残留、无毒性的绿色生物渔用药物,如鱼用疫苗、抗菌肽制剂、免疫促进剂等,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应尽量少用抗生素或化学药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

  4、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药品在水生动物机体内代谢排泄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捕捞上市前的休药期内应停止使用药物,不可因市场供求或其它原因将刚使用过药物的水产品上市销售,以保证药物残留量降到规定的指标内,避免药物残留危害人体健康。

  5、健全和完善水产养殖的操作规程、生产标准,使水产养殖生产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将水产品控制在无公害生产标准化以内。

  (二)、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宏观控制

  1、健全和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药物残留工作极为重视,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与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药物残留的监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距离,应不断地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水产养殖业进行科学、公正的药物残留的监督管理。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针对水产养殖业千家万户分散生产,且渔民安全用药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药知识的现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养殖生产者进行普遍的培训,以提高养殖生产者的科学知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药:一是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渔药管理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职责;二是各地要对养殖用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自觉抵制药物残留超标和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发挥其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中作用。

  (三)、水产技术推广和科研部门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确保养殖产品食用安全

  1、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渔药技术人员和水产养殖人员的再教育,让他们认清滥用药物的危害性

  ,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使养殖户自觉地科学用药。

  2、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过程用药的指导和监督: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养殖场和养殖户,对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他们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用药。

  3、不断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效、优质、对环境无污染、对鱼体无残毒的药物:要多开发中草药和生物型渔药,替代有较高残留量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药物,以改善水产动物体内外环境,提高水产动物自身免疫力。

  4、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新模式:积极推广使用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药品调研报告11

  如今,在网上发布以“性药品”和性病治疗为主要内容的违法广告渐成抬头之势,一些不法经营者看中了网络媒介迅速传播、无限衔接的强大优势,纷纷抢战网络空间,大肆宣传那些低级庸俗、带有不良信息内容的“神奇”药品,不仅极大地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而且严重污染了广大网民的网络使用环境。特别是当下许多青少年热衷于网上冲浪,那些污浊不堪的广告内容反复刺激着未成年人的眼球,对他们的思想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力度,网络药品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次次地打击整治之后,各种打着医疗机构名义兜售“神丹妙药”的网页、网站和文字链接仍会频频跳入人们的眼帘,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成了当前的一大难题。

  网络违法药品广告何以如此猖獗,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准入门槛偏低。据了解,经营网络广告,无须像传统广告管理那样必须通过广告业资格审查认证,只要拥有网络使用权,几乎任何企业、经营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此项业务。在这种没有对网上信息发布做全面的资格审查和许可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可言,这就为网络广告经营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后期的规范管理留下了隐患。

  二是眼前利益的驱动。网络广告的最大优势在于成本低、传播速度快,针对性和交互性强,外加它的便利性和时空无限性,一些不法经营者或个人认准的就是这些特点,完全不顾基本的商业道德准则,使用夸大、诱惑性语言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虚构编造广告审查批号,兜售假药,凭借迅速攀升的站点访问量赚取高额利润。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网络药品广告违法是一新的监管课题,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药品广告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无论是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还是参照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违法发布行为最高罚额可达3万元,与他们的违法收入相比也只是微乎其微,过低的.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根本构成不了震慑作用。法律依据的缺失导致监管乏力。

  四是监管技术手段的不适应。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随时登录上网,都有可能浏览或接触到藏身其间的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无形中让那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再加上目前许多网络违法医药广告采取多重链接的形式,仅凭传统的监控手段很难监测到隐藏信息。

  要加强有效监管,着力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重视和加强:

  一要全面推行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认证。提高网络广告经营准入条件,尽快建立网络广告进入准则、经营准则和竞争准则以及网上广告经营行为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尤其是网络药品广告,要严格相关准入规定、程序要求和发布标准,实行规范管理。

  二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现行《广告法》与有关部门规章不能适应网络广告市场监管的需要,应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依法规范包括药品广告在内的网络广告经营行为。从法的层面上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污染网络空间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为推进网络药品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要加强与工商、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的合力;同时要探索建立整治网络违法药品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动态和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要建立网络广告市场信用体系。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开展广告企业信用状况评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诚信广告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讲诚信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建立广告市场退出机制,对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企业责令暂停发布广告,直至取消资格,增加违法网络药品广告经营者的失信成本。

  五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化的网络广告道德教育活动,引导网络广告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由理性认知网络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到自觉践行广告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广告道德义务,抵制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经营行为自律。

药品调研报告12

  __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是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是: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提高。

  药监局成立以后,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我局查处的假药案中就有2个是当地的农民无证行医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问及药物成分,他们一无所知,只说从外地农民手中购进,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而购买的农民只听说这药能治医院都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价格又便宜就买,也不管这药是不是假药,从何而来。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农村各杂货店、副食品店擅自经营常用药品比较突出,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加上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跟他们讲道理、讲法律,根本没用,有时药品执法人员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__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__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

  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药监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门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13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5。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调研报告1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历史使命,承担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要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关键在人。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和谐药监,成为当前基层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

  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县局自组建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阻碍着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五重五轻:

  重检查轻管理。主要表现为,热衷于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忽视加强单位管理制度建设,以建立长效机制,难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

  重监督轻服务。主要表现为,注重对违反行为的查处,忽视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积极,工作不主动。

  重任务轻创新。主要表现为,机械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或因循守旧,或照抄照搬,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改善轻发展。主要表现为,将可用资金用于办公条件改善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主要表现为,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抓得较紧,忽视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不负责任,“懒、散、拖、浮”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的工作激情明显衰退。

  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找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难,难的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解决问题,结合县局实际,我们将采取“五抓”等措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和谐有为的基层药监形象。

  抓管理,促政务规范。强化科学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政务程序化、责任明细化。促进政务规范,责任明确,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前提。一是管理制度化,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药监部门,都要坚持制度公开,承诺执行,考核评定的原则,靠制度来规范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行为,实行双向监督,促使企业和药监部门的管理制度化。例如,药监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力争通过一次性检查达到全面规范企业的目的,企业对药监部门的检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政务程序化。药监部门要把企业现代的、先进的质量体系管理理念应用到政务规范化中,形成药监文化。三是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抓服务,促环境创优。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是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内涵。一是加大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在服务标准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当地政府关注什么,药监就介入什么;企业期盼什么,药监就提供什么;群众需要什么,药监就帮什么。尤其是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知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百姓识假辨假能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消费环境。在服务制度上,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以专项整治成果取信于民。在服务形式上,划分服务区域,各把一关,责任明确,严防服务流于形式。在服务要求上,原则做到服务有内容,建议有凭证,回访有认定,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终目的是力求通过抓好服务,有效提升食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抓创新,促事业发展。创新是解决存在问题的根本源泉。思路决定出路,只有创新监管思路,才能增强监管决策的科学性。我们的工作思路应该是围绕一个中心(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两个环境(监管工作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抓好三项建设(“两网”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突破四大难点(快检、规范化药房、认证成果巩固、队伍建设),提高五个水平(食品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食品医药经济水平)、处理好六个关系(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正确处理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的关系、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的关系、责任体系与应急体系建设的关系,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执法队伍建设的关系)。其次在监管效能上创新。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个市场(食品和药品市场)、三个环节(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着力构建四个体系(日常监管体系、规范管理体系、“两网”建设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创出“政府搭台、药监唱戏、部门配合、农民参与”的“四轮驱动”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抓发展,促能力提升。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制性、技术性和专业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的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自主学习,定期考核考试等形式,使执法人员尽快地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药品标准、药品检验检测等知识。二是要用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作保障,提升执法人员的检验检测、监测评价和应急反应能力。三是要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作保障,充分发挥稽查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整合各地的药检信息、质量公告信息、假劣药品信息等稽查信息,探索建立假劣药械展览橱柜。并收集药事法律法规、药品标准、行政相对人资料等信息,充分发挥强大的信息资源,进行快捷查假,提高执法效能。

  抓队伍,促作风转变。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组织保障。我认为,强化作风建设,必须抓住四个方面,强势推进“有错无为”问责制,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内动力。学习是获得知识、掌握技能、增长才干、提升素质的重要途径。我们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党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提升自身素质,才能不断地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和制度,切实解决药监事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二是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我们认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是确保政令畅通的前提,明确责任是政令畅通的保证,严肃纪律和加强监督是推动政令畅通的保障。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和根本。注重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坚持按章办事,切实做到按流程办事,用制度管人、靠机制运行。四是推进廉政建设,强化约束力。推进廉政建设是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止公权私用、滥用的根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防范。在办公楼走廊内悬挂警言警句,形成廉政文化长廊,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针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工作等过程中,推行行风建设监督卡,制定行风建设监督卡发放回收制度,使县局的一切行政管理、许可、执法工作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

药品调研报告15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逐步推进,远安县食品药品监管调整已初步到位;__乡在此次改革中成立了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监管__乡的食品、餐饮、药品经营主体。此次改革体现出党和政府对食药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对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保障民生,护航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务。

  全乡目前共有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共173家。其中食品经营户106户,现场制售4户,餐饮36户,药店1户,小作坊8户, 学校食堂4所,乡卫生院1家,诊所1家,村卫生室12家。

  一是本所辖区山区居民点较多,人口数量少,造成辖区内经营户分布较散,点多面广,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我所是新组建的机构,社会认知度较低,较多的食品药品经营户尚不知道我所的存在和具体职能;同时__乡在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前没有设置过相关的市场监督机构,以前的监督机构对__的监管属于薄弱点,__食药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三是监管人员配备不齐全,同时人员组成来自不同行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工作能力只具有片面性;这都会对以后开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四是相关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保障未及时配备到位,人员的思想有一定的波动,长此以往也会对以后的监管工作造成影响。

  第一要及时配备相关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使乡镇食药所能早日正常的开展被赋予的全部工作。

  第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多宣传,一方面宣传乡镇食药所职能,特别是新划入的食品相关许可要加强宣传,不让经营单位和个人跑冤枉路,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边检查边宣传。另一方面是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经营单位和个人懂法守法。

  第三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让食品安全因为食品监督职能划转的原因而出现问题,对于拒不改正,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树立起食药监管部门的威信;同时加强对县局和乡食安办的沟通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也是技术性的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个人能力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的做到监管到位。

  第五上级单位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并落实,坚定乡镇监管人员的信心,使监管人员安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食药监管中来,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