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调研报告

时间:2025-08-1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物业调研报告(精选1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调研报告(精选15篇)

物业调研报告1

  一、整体市场状况

  成都物业服务市场已有物管企业1172家,本土有38家,外来的有28家左右,全成都一级加起来,应该在70家左右,由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已有5500个,覆盖总建筑面积达3.05亿平方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位。但年营业额一千万一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0%以上。

  二、物业服务企业状况

  1.开发商下属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知名度较高的为一线开发商下属物业服务企业,如万科、中海、华润、龙湖等下属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本地蓝光下属嘉宝物业、置信下属蜀信物业。

  2.本地市场化运作的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比较知名的且达到一级资质的有忠信物业、忠信有50个左右的服务项目(含高端和普通项目)、成都信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家园物业、润无声、清华坊而清华坊目前就服务10个(全部为高端项目,主要是别墅和商住)物业等。

  3.其它开发商下属物业服务企业,通常规模不大。

  4.其它市场化运作物业服务企业,以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占绝大多数,通常成立时间不长,管理规模不大,市场知名度较低。

  三、物业服务费用状况

  成都住宅市场物业服务费市场标准实施政府指导价,其它物业类型实施政府定价,根据目前上市新项目来看住宅物业服务费通常在1.8-2.8元每平米每月之间,不配置中央空调写字楼通常在6元每平米每月,配置中央空调的写字楼物业服务费通常在15-20元每平米每月之间。集中商业(统一招商和管理)的.物业服务费通常在20元每平米每月左右。

  停车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申报,实施政府定价。

  四、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

  成都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3万平米以上项目必须实施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实施招投标前开发建设单位须提供土地、规划、报建、施工等得证书,须先由区一级房管局出具项目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同事接受开发建设单位的前期物业招标申报。

  一般实施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须委托一家专业招标代理公司实施,成都市房管主管部门认可的招标代理公司有6家,通常招标代理费用不低于2万元。

  开标须在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下属诚信招投标服务中心完成,招投标服务费实施阶梯收费,面积越大收费标准越低,通常招投标服务费约0.25元每平米。

  选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备案是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五、其它

  1.成都市房产主管部门实施企业信用等级制度,每个企业须保有最低信用分,否则不允许开展业务。

  2.在成都市场范围内进行物业服务的企业员工须在成都市房产主管部门的物业服务企业执业名册中登记且取得执业名册证书(包

物业调研报告2

  目前,我市很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冲突日趋严峻,群众与企业的呼声更加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冲突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肯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进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消失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长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消失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冲突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冲突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乐观性不足,特殊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详细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定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晰、不参加。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力量、内控力量、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力量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养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敬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老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肯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剧烈的房屋质量差,随便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亮监督。很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殊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物业调研报告3

  一、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一)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全区住宅小区共有398个(昭山、高新小区61个),其中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158个,由业主自治的43个,单位自管的22个,区、乡镇街、社(村)代管的175个。

  (二)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状况。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进行统一监管、区物管办协助管理、街(乡)物管办具体承担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某年5月,我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城管执法局下设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制定了《岳塘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岳塘区开展无物管小区环境卫生居民自治以及住宅小区星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的通知》、《岳塘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了各街(乡)、社(村)的物业管理日常巡查及协调处理工作,涌现了一批星级小区。各街(乡)成立物管办(与城管办合署办公),均配备一名物管专干。宝塔街道成立了专门的物管办和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各社(村)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引发的系列问题。一是缺乏物业管理联动机制。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区、街(乡)、社(村)工作紧密相连,同时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房产、城管、环保、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工商、电信等多个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各职能部门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特别是前期物业,区、街(乡)、社(村)未参与,造成监管缺失,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考核机制不健全,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职能未充分发挥。我市未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考核体系,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未充分发挥,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推动缺乏奖惩办法,不利于调动物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对基层提出的物业管理疑、难、急等问题,解决乏力。三是维修基金管理方面。一方面启用难。我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在办理产权证时,房屋维修基金统一交存到市房产局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要动用维修基金需“两个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报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进行审批,由于审批程序繁琐,使用条件难达到,使用起来难度较大,物业公司、业主都不满意。另外管理不到位。近几年发现有少数物业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况。四是基层工作压力大。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编制、经费未作明确规定,出现了人员少、经费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职能,区、街(乡)、社(村)三级承担的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对物业公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服务、指导、监管等任务每年都在大幅攀升,现有人员配备难以应对。

  (二)小区规划建设遗留问题多。一是由于规划、建设、房产等职能部门、物业公司验收把关不严,形成遗留问题。房屋建筑质量差,部分配套项目缺项甩项,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销售合同条款有差异,公摊面积的划分和附属用房的产权确定以及经营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诸多遗留问题,业主与开发商、建设单位矛盾突出,物业公司难以协调。二是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存在管理难。老旧小区一般都是单位建的福利房,小区整体规划设计相对滞后,道路狭窄。而安置小区在规划建设之初也存在着工程造价低、配套设施不齐等问题,致使两类小区的财物偷盗频发、小区安全隐患多、违章建筑多、卫生环境差,无论是小区自治还是社(村)协调聘请物业公司,都难以满足业主需要。此外,目前老旧小区没有交存房屋维修金,房屋及公共设施年久失修,政府经费投入有限,居民又负担不起过高的维修费,给物业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三是电梯设备维护维修、供水设施移交等问题。部分小区电梯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长期维护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水务公司难。对此物业公司以属开发商、建设单位责任为由推脱,引发业主不满。四是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

  (三)物业公司在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资质参差不齐,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我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73家,其中一级资质的4家,二级资质的3家,三级资质的62家,外来的4家。有部分物业公司是前期物业,大部分小区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前期物业公司,而是将物业管理交付给自己选聘的子公司或其二级机构,再次利用物业牟利,导致物业公司并非服务于广大业主,而是服务于开发商和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业主处于弱势地位,于是“主仆”位置颠倒,产生一系列的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二是物业管理费收取难,服务质量不高。从调研的小区看,业主以“房屋质量、物业服务不到位”等为由拒缴物业费,导致物业管理费收取率平均在50%到60%之间。部分物业公司往往以“业主缴纳物业费不足”为由,单方中止部分服务。当物业公司收入低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作为其完善服务的前置条件,必然会通过减员等办法降低成本,服务质量下降,导致更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形成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越来越差,物业管理费收取越来越难这种恶性循环的怪圈。三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业人才匮乏。低收入、低工资的现状无法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物业公司,致使大量的4050人员、企业改制人员、自由职业人员进入到物业管理行业从事保安和保洁等服务工作,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服务和创新意识。

  (四)业主委员会作用没有发挥。一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体地位不明。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它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与物业公司的地位不对等,不具备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在维权过程中,始终非常艰难,暴露了业主委员会在制度设计时法律地位的缺失,很难达到《物业管理条例》在制度设计时的规范和要求。二是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因开发周期长、入住率不高等原因,难以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加之开发商、建设单位拖延移交社会事务,难以实现业主自治。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小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意识不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达不到规定的人数,给组建工作带来困难。三是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缺乏监督机制。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缺乏有力的指导和规范,且房产部门对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管理不强,对业主委员会存在乱作为的现象缺乏制约的依据和手段。四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缺乏责任意识。少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缺乏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整体意识,没有从全体业主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功利心重,利用业主委员会谋取私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五是业主自我管理和维护意识缺失。表现在自治意识差,公德意识不强。只管自家门内的事,不关心涉及到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门外事务。

  三、关于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切实改善广大业主居住环境,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某]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某]165号文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湘潭市《关于加强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府职能部门要当好“裁判员”

  1、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完善立法。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里可以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地方法规建设议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人身份和主体责任。将有违法搭建建筑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等问题的业主相关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诚信平台,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影响法人单位的投标、个人的录用晋升、信贷等,推动物业管理良好环境的形成。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建立物业公司准入制度,强化对物业公司的行政监管,理顺市、区、街(乡)、社(村)的职责职能、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细化规则。政府要督促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尽快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湘潭市《关于加强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交存管理细则,规范监管、简化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合理调整维修基金的分摊比例,使维修基金真正发挥作用,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业主参与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2、严格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关。一是政府要出台公开摇号选聘前期物业公司的规定。同时督促规划、国土、住建、质监、房产等部门加强对小区开发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重点对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移交等行政许可具体内容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开发商、建设单位的行为,严格落实《湖南省实施办法》,切实保证小区物业配套设施的同步到位,为后期物业管理创造良好条件。二是进一步强化新建住宅小区验收交付工作,规划、建设、房产部门在对住宅小区开发项目验收时,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所在街(乡)、社(村)物管办负责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作为“第三方代表”共同参与,依据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内容逐项开展检查验收。对开发建设不配套等遗留问题,责成开发商、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善、整改,方可验收、移交,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开发商、建设单位将遗留问题转嫁到物业公司,力推开发商与业主和谐相处,构建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快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步伐。老旧小区特别是改制企业移交管理的小区较多,居民收入低。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区牵头,街(乡)按辖区组织全面摸底,有计划逐年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对改造后的零散小区进行整合,将形成规模的小区由街(乡)、社(村)牵头组织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招标引进正规物业公司进驻。

  3、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势在必行,政府必须进一步充实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一是学习上海的做法由政府购买服务。组建全区住宅小区管理事务所,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对全区小区的物业行政管理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管理,构建多级次的服务标准体系,并充分发挥基层的监督指导作用,将区、街(乡)、社(村)、业主的考核评分纳入到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资质考核工作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审定,评分较低单位要严肃整治,执行退出制度。三是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治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对以管理者自居,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意识差,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收费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引入具有评估、监测功能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类收取的评估、监测等服务。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和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保障物业收费、资质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向社会的公开,增加透明度,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运作,使业主、物业公司受益,也使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范市场运作,加强协调监督检查,区、街(乡)社(村)三级要当好“指导员”。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区、街(乡)、社(村)的相应工作职责,强化考核办法,增加财力投入。各街(乡)要加强物管办的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物管工作经费纳入到区、乡财政预算和街道的财政计划。同时,把物业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将业主委员会成员、楼栋长、有小区管理经验的志愿者或社会公益组织加入到小区管理队伍。继续开展对无物管小区环境卫生业主自治及住宅小区星级达标创建工作,并加强对申报、创建、评选结果的宣传和运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业主高度自治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格局。

  2、积极构建物业管理与社(村)建设联动机制。建立社(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三方”议事平台,共同理顺物业管理关系,建立基层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组建物业纠纷调解机构。区、街(乡)物管办应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好《物业管理条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指导物业公司不断适应业主的需求,拓展思路,向智慧型小区服务发展,营造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争取业主的支持、理解,使物业公司真正成为小区业主的“服务员”。

  3、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和监管问题是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指导、监管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街(乡)、社(村)物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力度,使物业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开发商、建设单位等都能了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要增强业主自治意识、有偿服务意识、依法维权意识,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协助推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对人口规模达到两千人以上的小区可以成立居民委员会,完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指导业主委员会制订议事规则、信息、财物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业主委员会成为小区的“管理员”。

  4、大力提高业主自治水平。物业管理处于发展时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无巨细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整,就有可能陷入无法缓解的对立困境。因此,在物业管理中,通过规范小区自治的内容,完善小区公约,提高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高度自治的意识,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区、街(乡)、社(村)有针对性地在小区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栋”、“友好邻居”、“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促进小区业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形成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物业调研报告4

  为了使“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主席协商会议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协文教卫体委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傅绍平副主席带领下,调研视察了市城区住宅小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我市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并借鉴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供主席会议协商参考。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完美社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

  1.健全了物业管理规范制度体系。20xx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保修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主要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较为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了对物业主体的培育和监管。培育和引导本地企业做大做强。20xx年常德福吉物业公司晋升为一级资质,实现了本地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零的突破。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了资质年度考核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动态管理档案,并且加强了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

  3.提高了服务水平拓展了服务领域。引进保利、金碧、万达等一批国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驻常服务,传播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开展竞赛、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本土物业企业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特约服务等方方面面。

  4.加强了对物业管理硬件设施投入把关。制定了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公共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并将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纳入了全市房屋建设技术规范。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1.车辆停放无序。由于前期建设车位配套比例较低,加上近年来我市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区内有限的停车位(库)已无法满足业主车辆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区内大量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小区停车犹如见缝插针“抢车位”,挤占人行道、绿化带已成常态,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门也时有发生,造成小区内交通堵塞,进而引发各类纠纷。市城区金色晓岛小区就出现过因为他人的车辆停放在车库门口,车库业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诊时而无法开车,一气之下怒砸堵库之车的案例。

  2.违法建设不止。部分小区存在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如有的一楼居民占用公共空间圈建小院、在阳台周围搭棚、破墙开店;有的顶楼搭建阁楼;有的违规搭设外置防盗网,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有的高档别墅小区甚至出现业主大兴土木推倒重建;还有的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的居住功能,租与他人开饭店、茶馆,开公司、做仓库,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况多是因没有及时制止而其它业主跟风效仿,导致不少小区乱搭乱建现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业费用难收。目前市城区物业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实际处于亏损状态,除了规模因素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层住宅为0.5-0.8元/平米,高层住宅为1.0-1.5元/平米,部分小区收费标准还维持在10年前的水平。据武陵区调查表明,20xx年小区业主欠费额度平均达25%,个别小区高达45%以上,而物业企业能够承受呆账的临界点大致在10%。不少业主常以房屋质量差、服务不满意等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断降低的收费额度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例如水岸名苑物业费收缴率不到70%,该小区已修建10余年,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不到位,业主因屋顶漏水、水管破裂、停车紧张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4.各类乱象频发。小区物业服务涉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多个主体,一旦其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小区内乱象频发,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如鸿升别墅南区部分业主以多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先后导致多家物业公司运转不畅而退出小区,小区内垃圾成堆,业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就停车服务收费项目沟通不及时,导致发生业主冲撞停车道闸,损坏公共财物事件;金色晓岛和公园世家小区出现物业公司人员制止业主搭建阳光房而被殴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区业主为争夺业委会主任一职大打出手致伤住院。

  5.行政执法缺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呈现“孤岛”现象。物业管理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部门行政执法没有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公安部门过多依赖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限的保安维护小区治安;城管、规划部门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处理不及时甚至不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又无力制止;消防部门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6.公共服务缺失。敞开式小区大多没有明确服务主体,基本上依赖社区提供的基本服务,而社区因为人力和资金的原因无法保障,部分敞开式小区因服务主体不明确,卫生、治安、交通等服务项目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许多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的小区存在乱象反弹的隐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资900多万元对小区道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但至今没有专业化或自治组织物业服务进入,仅靠一位老人清扫卫生,乱搭违建、脏乱现象随时有反弹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业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来说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应认真分析,科学应对,其主要原因:

  1.对物业管理认识有差距,重视不够。现阶段物业管理与人们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还是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区县(市)、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没有作为全局工作来考虑,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够,导致物业管理的社会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显。同时,近几年我市着力开展的.完美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物业管理关联性研究不够,结合不紧。没有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物业企业无法享受在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显。

  2.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学,没有或很少有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个别企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企业运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为降低成本,便开始减员减薪,搞卫生的是“奶奶级”,当保安的是“爷爷级”员工,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导致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现象的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物业行业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物业企业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足,与业主日益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业主素质不高,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业主的物管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难以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市仅有27%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有相当部分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业主自治机构运作欠规范,基层纠纷处理机制效率不高。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街道、社区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导致其运作不规范,有的甚至成为个别业主谋取私利的媒介。三是业主缺乏共同家园意识。不爱护共用财物、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业主甚至恶意拒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带来阻力。

  4.物业管理设施基础差,硬件建设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受利益驱使,提高容积率、改变建筑物用途、偷工减料降低房屋质量、电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随意更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没有配备或者没有配足物业用房与相关设施设备。另一方面部分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规划、住建等部门在规划设计把关时没有要求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导致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的硬件条件。

  四、几点建议

  调查组认为,小区物业系列问题不解决好,会留下诸多后遗症。首先是小区停车、治安等问题会扩散到社会,或侵占公共空间或引起社会不稳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会不断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将不堪重负;第三是直接导致部分市民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1.强化措施,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尽快出台《常德市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从法制层面保障其发展。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将物业管理纳入完美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加强区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物业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各级财政要保障各级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设立物业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推广物业行业的创新、增值服务,对服务优质、社会反映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积极引导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进行服务,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作出良好成绩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明显亏损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2.明确职责,构建完善的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向小区院内延伸。发挥房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行业标准及统筹协调与督导指导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划、城管、住建、公安、质监、消防、物价等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他们的投诉电话公示在各小区醒目位置,便于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同时发挥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尤其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把“安全、洁净、方便、和谐、快乐”的完美社区建设目标延伸至小区内,使小区成为完美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建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协调各方搞好小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3.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多样性的物业服务模式。对新建和老旧小区,封闭式和敞开式小区进行分类指导,选择合适的服务模式。重点探索针对敞开式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规模较大的小区,可采取聘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小区,可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推广紫桥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鼓励街道或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登记注册)进行管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治,专项负责辖区内无法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研究针对保障房小区和农民安置公寓区物业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务不留死角。

  4.创新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较大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树立行业标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新型社区商业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物业服务升级转型。及时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设监督体系,大力培育业委会,提高业委会组建率、专业性和公信力,让业主直接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和业主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5.倡导诚信,增强物业主体的自觉意识。正面引导与惩戒并举。一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小区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等物业主体各方的责任和自觉意识。强化示范带头,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广大业主,增进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认同感,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主体各方的诚信档案,对不守诚信的企业法人和业主进行失信惩戒,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还要进行问责。

  6.突破难点,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和老旧院落改造为突破口,对违法建筑进行梳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分批整治目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老旧小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落实市中心城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我市城区老旧院落和敞开式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照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则,对老旧院落安防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处理、停车位(线)划定、垃圾装运处置、环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电“一户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线序化等功能性专项改造,确保整体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拆违和院落改造的热情。

物业调研报告5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市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我们对**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物业企业现状

  我市物业管理从 年前后开始起步,至今发展仅 年时间。据调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24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10家,从业人员367余人。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的3家,从业人员约32人。

  (二)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4个,物业管理面积239。1万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指20xx年后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共有16个,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1。2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国际现代城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 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是20xx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共18个,房屋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0。85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足50%。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20xx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资金1372。79万余元。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xx年底,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61。9%的小区在业主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50%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62。5%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物业管理行政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道、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有关职能的划分,物业管理涉及国土、住建、民政、城管、物价、公安、工商、供水、供电、质检、通信、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20xx年以来,我市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房管局也出台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 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我市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平均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建筑面积仅7万平方米,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也不足10万平方米,由于管理项目较小,管理规模不大,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市24家物业企业的34个项目,有31个项目亏损,几个项目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仅1200元/月,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且没有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较大一部分业主来自农村,对物业管理概念不深,对物业服务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这一新生社会产物。三是建设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

  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共用设施设备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市开发企业下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资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水平低, 基础设施设备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为已办理了房产证的业主,他们不愿意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财政局、房管局指定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上交给房管局,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导致成立后,作用发挥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市看,缺乏一个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数小区业主将车库用于住房或经营,接通水、气等,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水、气主管部门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但作为房屋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

  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我市专业物业公司只占37。5%,开发商下属企业占54。1%,外聘服务企业占12。5%。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我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房管、公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新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联动的社区服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经理在社区居委会党组任职,社区居委会干部义务担任物业公司总监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小区中设立社区便民服务部,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业主投诉和日常生活事务,业主委员会定期值日,社区居委会配备专门的物管员,落实好相关的经费。共同帮助物业公司调解纠纷,协调矛盾,特别是解决公共服务、户籍、计生、社保、民政、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民政、公安、计生、社保、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电、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在物业企业代业主办理日常生活事务时,职能部门

  应提供便民服务通道。业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提供该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业主们慢慢地认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这一级组织,渐渐地接受物业这一行业,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同时,启动职能部门领导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高部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政企联动的小区管理社区化机制。具体步骤上,可选择城区建筑面积较大、入住率较高的小区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期稳步推进。

  2、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从房屋预售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开发建设企业承担。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启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3、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另外,物业纠纷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质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区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加强管理,在物业承接查验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房屋质量和设施设备配套关,为物业管理奠定硬件基础。

物业调研报告6

  物业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加快城市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因为关乎人们生活的居家环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而倍受关注。

  一、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去年9月,我市将物业管理职能进行下划,包河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各项要求,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优美、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抓好队伍,建立区、街(镇)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调处重大物业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机构。根据合政办秘[100]文件精神,物业管理工作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划至各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落实属地管理,区政府把物业管理职责赋予区住建局,在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镇)对应在大建办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

  (二)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包河区现有各类住宅小区362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180个,物业管理面积约20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新建的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

  (三)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目前在包河区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共129家,其中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8家,具备二级资质的企业18家,其余均为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从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情况看,越是资质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也越高。

  (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情况。包河区共有55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较好,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企业与业主的关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面临较多的复杂情况和问题,因此信访量大,纠纷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区共处理关于物业方面的12345市长热线361件,政民直通车45件,市长信箱12件,电话投诉141件,接待来访群众257人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仅有3人专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各街(镇)继去年市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后,虽相应成立了机构,但配备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不专心、不安心、难尽心的问题客观存在,与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和问题多、难协调的现状不适应。

  二是业主委员会运作缺乏监督。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和落实。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从相关活动中捞取好处,易与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业主产生矛盾纠纷。比如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监督就是一大难点,也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矛盾的焦点,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业主大会最有权威,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要求很高,无法及时召开,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甚至造成反复上访,影响和谐稳定。

  三是前期物业存在诸多弊端。《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操作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由开发公司的一个部门演变而来,与开发商有着上下级的隶属和斩不断的经济利益关系。一旦开发商因房屋质量与业主发生纠纷,前期物业既要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又要维护业主的利益,陷入两难境地。业主由于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该打在开发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造成监管部门及时协调纠纷难,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心结”越结越深,导致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影响物业服务水平,易造成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四是物业企业收费难与运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使物业公司的运作成本不断增加,其中人员的工资支出占较大比例,现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资涨至1010元,近期出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公摊费收取项目(二次供水用电除外)。同时部分业主对缴费义务认识不到位,以种种托词拖欠和拒交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的费用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时,要么降低服务标准,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离,造成广大业主利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突出正面宣传。物业管理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及街镇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使全社会都能了解、关心物业管理工作,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要就业主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缴纳物业服务费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关系、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宣传,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能统一认识,自觉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统一配备物业协理员。由区统筹考虑,为各街镇配备专职物业协管员,解决兼职问题,让专职的人干专业的事,切实把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做扎实。

  (三)把好前期物业入口关。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各种形式选聘的,而且在售房时就已经定下,在小区没有交付,业主没有入住的情况下,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目前还不能介入此项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续物业管理的监管运作机制,使有关部门和业主能够实质参与开发商对前期物业选聘、峻工查验和物业交付工作,减少因开发遗留问题对后期物业管理带来的困扰,维护业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包河区现有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10余家,目前管理服务都比较好,且均为三级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村(居)范围内,管理优势明显,既解决居民就近就业,又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因其带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又与居民有着特殊的“亲情”,一般不会产生纠纷,尤其在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政府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设奖补资金,鼓励该类企业做大做强,在服务自管小区的同时,逐步把服务向更多的“三无”小区延伸,解决当前“三无”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

  关于嘉定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综合情况的调研报告

  嘉定镇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调研小组

  一、引言

  物业是指房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者委托的其他人对物业以及区域内与物业相关联的共同事物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活动。物业管理是我国住房私有化的产物,是90年代中期产生的一个新兴行业。1992年,我区成立了第一家物业公司上海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来政府、企业、业主和社会各方不懈努力,我区住宅小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全面改革了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切实加大了为民办实事力度,逐步推进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但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搞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解决老百姓反映热难点问题是我们各级政府和社会相关方面(单位)研究的课题。

  根据市委完善民生政策措施、力促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精神,嘉定镇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老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进行工作调研。

  二、调研目的、方法和过程(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我区物业管理、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业委会运作等调查,为区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热难点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有关部门安排解决民生民需实事提供依据,使我区城市发展和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调研对象、方法和内容

  调研对象:基层群众、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

  人、社会各界人士。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问卷、电话访问、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法。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人员采取随机抽样形式。电话访问由访问者在所查看物业公司的物业任务单上随机抽取。个别访谈对象,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业主委员会成员、居委干部和业主代表。

  调研内容:重点围绕物业公司的行风建设、老式住宅居民区的生活环境、业主委员会运作、街坊基金的亏损、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等五个方面。另外,还包括老居民区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中热点问题、老百姓急需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物业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调研过程

  5月下旬,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建立了由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5名区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调研小组,拟订了调研提纲。自6月上旬开始,主要对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展开调研。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区房地局有关部门对我区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汇报;走访城南小区、迎园十坊、菊园嘉富三个老式住宅居民小区;实地察看了广厦物业公司、明达物业公司、万涓物业公司、嘉定区房屋修理应急中心物业服务状况;召开群众座谈会8个(参加人员71人次),个别访谈18人次,收集群众意见35条,电话(随机)征求业主意见7人次,检查物业工作台帐18本;发放问卷100份。广泛听取各个方面对我区(尤其是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我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区现有住宅小区250多个,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见表1)。目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有226多个,占符合成立条件住宅小区总数的92%。

  本区经过工商登记、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近147家:其中注册在嘉定、在嘉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55家;注册在外区,在嘉定从事

  物业管理的企业15家,其中骨干企业有上房、万科、金地、东湖等。

  目前我区物业行业从事管理、保安、保洁、维修、绿化养护等人员近3500人。

  表1全区居住用房分类、特征、分布区域、总面积、总量等统计表

  名称特征一层或二层/平房/70年代以前(保障型)80年代以后开发、80M2以下(改善型)90年代以后开发、120M2以下(基本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90M2以上(舒适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90M2以上(舒适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140M2以上(豪华型)分布区域嘉定镇街道街道、娄塘镇、南翔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街道、南翔、安亭、黄渡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真新街道、工业区、南翔、安亭、黄渡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菊园新区、真新、江桥、工业区、安亭、黄渡镇等马陆、安亭、朱桥、华亭、方泰南翔、江桥、新城路11250250018050110016.54.555555500453079020019户数(户)400035555总面积(万M2)总量(%)114里弄住宅10160售后公房商品住宅(早期)商品住宅(晚期)农民集中住宅别墅住宅合计以上数据分析,里弄住宅、售后公房和早期商品住宅居民家庭户占我区居民家庭总户数的50%左右,因此,解决我区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四、老居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具体了解和掌握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意见,调研小组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回收98份,有效问卷95份,随机调查结果如下:将近63%的居民认为,居住的小区各方面很一般,其中有10%的居民认为很不满意。

  表2对目前居住小区满意率的情况统计表

  问卷题目你对目前居住的小区各方面还满意吗?选项1、非常满意2、满意百分比(%)026.63、一般4、不满意63.410%其中,居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小区环境差、保安不到位、街坊基金严重亏损、业委会作用发挥不够、物业管理费收支矛盾突出等,分析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物业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主要表现在:一是本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区域特点,涉及房地、建设、规划、环卫、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为此光靠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难以发挥对居住物业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许多工作还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突发性矛盾的应急处理上。社会、政府、业主对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中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如小区保安管理,小区的案发率不与物业公司经营好坏挂钩;二是物业管理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不少居住小区内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协调渠道,遇到矛盾和问题经常出现相互埋怨、指责,或一推了之的现象;三是对小区内违法装修、违法搭建等行为处置难度大。《物业管理条例》中早就明确规定了业主的禁止行为,并规定了相应处罚办法,但是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有关部门却缺乏有效办法,甚至不作为。房地、规划与市政部门都有其执法职能,但由于职责尚欠明确,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物业公司行使的权力仅仅是制止,不能“强制”,而居委会又没有管理职能,造成违法建筑年年拆,却年年还在增。

  (二)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据统计,76%的业主认为居住区的环境差,历史遗留问题多。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居住区建设较早,大多数都建造于80年代以前,当时规划标准低,开发企业见缝插针,因此造成绿化少、没有停车场地、住宅密度高;二是老住宅区中尚存在着相当数量的不成套公房,没有单独

  的煤卫设施。有的售后公房居住面积小,所以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住户都另买住房,留下的老住宅除出售外,大多数都用于出租,如桃园、叶池社区,出租户占居住总数的30%以上。外来人员的生活习惯还不能适应城市化生活的要求,乱扔垃圾的现象随时可见,卫生状况不尽人意;三是小区出入口多,没有公共的停车库,加上保安管理不到位,“三车”失窃现象时而发生,老百姓怨声载道;四是公共设施老化,如路灯不亮、下水道管径细经常发生堵塞等。

  老居民区存在的普遍问题120%100%80%60%40%98%76%60%68%物业业主10%1:环境差2:收费低0%0%3:保安不到位(三)物业管理市场化机制尚不成熟

  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准入机制。由于前期开发的商品房维修基金归集不到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太低等因素,使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很难实施,致使市场化运作机制尚不成熟,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双向选择。因此,目前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差、服务方式落后、管理人才缺乏已经成为阻碍我区物业管理正常发展的瓶颈。老居住区物业管理中没有一家品牌企业,本地企业除广厦物业近几年在搞规模经营外,大多数物业企业停留在过去房管所或开发商附属的模式中苦心经营,企业经营收入还是以物业管理费和过去存

  量房租金为主。企业对如何服务好业主研究不深,特别是对物业管理中专业化服务保安、保绿、保洁这三个方面兴趣不大,且服务质量差,已引起广大业主的反感。据统计,68%的业主认为居住区的保安不到位。究其原因:客观上,老居住区环境差,物业收费标准低,收取的保安费不够支付保安人员和保安管理费用,引起保安不到位;主观上,有的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差,对保安人员管理不严,保安人员缺乏责任心,引起工作不到位。部分小区虽安装了监控,但保安人员擅自离岗、漏岗,更不用说做监控值班记录了。

  二是物业管理收支矛盾难以做到完全市场化。老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低、收缴率低,不少物业公司收支难以平衡,入不敷出,从而降低服务标准,引起业主不满,从而陷入了物业公司抱怨收不足费而无法服务,业主抱怨服务低劣而不愿交费的怪圈。

  目前老居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最低的(每户按大、中、小套三种标准收取,大套7.5元/月,中套6元/月,小套4.5元/月。保安、保洁费每户分别按3元-6元/月标准收取。就是商品住宅每平方米收费0.23元/月,这在全市范围内也是最低的,而且近10年标准没有提高,而职工的平均工资在逐年提高。例:温宿路16弄小区共有134户居民。如果用四班三运转物业保安管理工作方式,至少用4个人,按人均费用1.5万元/年,每年物业保安人头费要6万元。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4.5元/月,就算每月足额收缴,即134×4.5×127236(元),那么这52164元缺口谁来付?这样的小区由谁愿意管?于是出现撤走了保安人员现象发生(如叶池小区)。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物业企业和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费这个问题有完全不同看法(见图2)。物业公司主要观点: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90年代末420元提高到现在750元,几乎翻了一翻,可是物业管理费却近10年来没有增长过,因此,物业管理费有必要进行调整。

  二、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地位不平等。其他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提高自己的产品价格,而物业管理费的提高却受到计划经济模式控制。物价部门不松口,永远也解决不了。从某种意义来说,政府把部分责任转嫁到物业企业身上。

  关于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原因,我们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认为维修不及时占34%;收费不合理占30%;生活困难交不起占21%;服务态度差占15%。从图2分析,要提高物业管理费标准,让老百姓多出钱,困难很大。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另一个原因是动迁居民,据叶城物业公司反映,在工业区南区动迁户不交物业管理费(达800多户)已经成为多数动迁户从众行为,动迁户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理由是:都是农民安置,北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费由政府或集体补贴,所以我们也不交。工业区南区安置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的商品房,而工业区北区安置的房屋是不可以上市的农民住宅,虽然在安置中都用房屋或货币结算,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在涨,物业管理费却不增长,你说怎么办?120%100%80%60%40%10%2%3%8%C:物业公司自行消化D:提高物业费标准40%63%27%97%物业业主0%A:重新选聘物业公司B:降低服务水平

  (四)街坊基金亏损现象严重

  街坊基金是售后公房特有的基金,按售后公房每平方提取20元标准归集在街坊基金中,主要用于交纳路灯电费、道路维修、绿化养护、

  下水道的疏通和公共设施改造。街坊基金是固定的基金,除1999年以前国家对街坊基金本金以高出银行储蓄5%利率作为补充外,街坊基金几乎没有增值渠道。就是有其他收益,如汽车停放收费,也基本用于弥补保安人员费用不足。10多年来街坊基金只有支出,没有进帐,加上街坊基金使用很规范,所以我区80%的售后公房小区面临着亏损,亏损最大的小区接近100万元。例:桃园小区街坊基金每年固定费用,交纳路灯电费、道路维修、绿化养护、下水道的`疏通和部分保安人员费用(不含设施改造,按20xx年价格标准计算),应为20万元。在没有增值渠道情况下,20xx年亏损总额已达70万元,20xx年将达90万元,以次类推街坊基金亏损将会越来越严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履行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职责;第十二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如果街坊基金减少亏损,那只有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那么业主大会才能履行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调查显示:在对如果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的认识上(表3)愿意筹集的人数只有26%,距全体业主三分之二(67%)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相差太远,显然要每户业主出资来续筹街坊基金困难很大。

  表3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意向统计表

  问卷题目选项1、我愿意如果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吗?2、不愿意3、随大流4、不表态百分比(%)26134912(五)业委会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

  在当前解决物业管理中最难的问题是什么?调研中我们从四个方面提出问题:1、两项基金的归并;2、物业管理费的等级收费;3、业

  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4、街坊(维修)基金的筹集。调查结果: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和街坊(维修)基金的筹集成为居民群众心目中最难解决的问题。

  目前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最难的是:A:维修基金的筹集15.63%31.25%21.90%B: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C:物业管理费的等级收费31.25%D:二项基金归并关于(维修)基金的筹集上面我们已经讨论过,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分析原因主要是:一、业委会地位问题。它不光要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同时还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的利益。往往有些业委会粉墨倒置,同物业企业一起侵害业主利益;二、业委会成员素质问题。缺少房屋保养和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是业委会主任如果不懂物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很难代表业委会或全体业主说话。我们从问卷中了解到:你对你小区业委会工作满意吗?满意的占27%;不满意的占2.1%;一般的70%;不知道0.9%。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次问卷的对象中业委会成员占很大的比例,如果是一般业主,打分的结果就不得而知了。因此怎样选好业委会成员,提高业委会成员办事能力,是我们在当前在社区管理中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五、近年来政府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

  成效。具体体现在:

  1、加大旧住宅整治力度,全面落实住宅“平改坡”综合改造。今年我区将加大旧住宅综合整治作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并创新观念,规范管理,完善房屋修缮标准,力争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具有我区特色的居住房屋修缮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年内将结合新城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嘉定老城区综合改造,力争完成30万平方米房屋综合“平改坡”项目,并加大旧住宅综合整治力度,共排定了60多万建筑面积的住宅进行综合整治,总计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

  2、设立售后公房的补贴。区房地部门会同区地区办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要求区政府参照周边区对售后公房给予管理费补贴的模式,切实提高售后公房为主的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

  3、扩大物业管理社区党建的试点工作。区房地局在认真总结新成路街道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在有条件的街道、镇继续开展物业管理社区党建联建工作。今年确定嘉定镇街道、南翔镇、安亭镇为物业管理社区党建工作的街道、镇,继续深化物业管理社区党建工作。

  4、今年7、8月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双月”竞赛活动。活动自7月1日到8月31日,将包含物业管理技能大比武、“抗高温、送清凉”便民服务、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演练及实战等项目,倡导优质服务,旨在深化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内涵,加快提高物业管理行业职工技能,提升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服务水平。

  5、配合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2009)》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力争区里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小区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

  总的来说,我区的物业管理趋势向好。在近几年行风测评中,群众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物业管理中较好的企业有广厦、明达、磊成等,这些公司的主要成绩是以业主利益为重,认真做好自己服务工作,

  在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双赢。我们认为:嘉定的物业管理虽然存在着一定问题,群众意见较多,但是领导重视,社会各方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有成功的案例,而且取得了突出成绩,所以我们应予充分肯定。

  六、关于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物业问题是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物业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要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水平,尤其是加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明确责任主体、理顺各方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形成职责分明、措施得力、政令畅通、信息及时、办事高效的管理网络系统。

  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建议建立以区地区办为牵头,其他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相关的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发展方向;审核和批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改造和建设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解决和协调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为抓手,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重点,以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政府的缺位。

  另外,建议建立由社会各方有关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研究协会,起到调查研究、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是要对全区物业状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要全面掌握全区售后公房或商品房具体、准确的数据,了解他们在两项基金上的使用情况以

  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去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问题确属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如,南门开发区多数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之事。又如,街坊基金亏损的原因及目前亏损的程度,要进行专题调研,制定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要调整健全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要及时制订并出台我区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应制度,进一步明确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前,我区正值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高峰,房地部门要指导好业委会的组建及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特别是过去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这次要落实完善。如,保绿、保洁、保安三项服务要明确服务主体和责任,将完成质量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又如,物业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收取,在服务合同中应该详细说明。为此,区房地部门要尽快拿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

  四是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要增加物业管理考核项目,如,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是否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是否全面或完整,物业公司信息发布是否透明等。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考核规定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降低甚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把考核和奖惩挂起钩来,确保整个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本次调查中,在对“当前老的住宅居住区物业管理最应该解决的事”选项中,认为政府政策上支持的占83%。在“目前管理中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选项中,要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占62%,要求政府出台相关的物业管理政策的占50%。从以上的民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居民群众希望得到的是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财政上的投入。

  一是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办法,依法处理各类矛盾。如在街坊基金亏

  损的问题上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特别是依靠广大业主每年提取除维修基金本金外的利息资金来补充街坊基金不足和道路使用补偿(停车)费来充抵街坊基金亏损,政府部门一定要拿出指导性意见。另外,我们从(表3)中了解到,重新筹集街坊基金也不是不可能,数据告诉我们随大流的业主近半数达49%,所以重新筹集关键是政策的支持及宣传和发动工作。

  又如,政府每年除对集中的售后公房进行补贴外,要扩大其他售后公房或动迁用房补贴范围,政府对售后公房进行补贴,应该公开补贴项目;同时要评估被补贴的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是否提升和群众的满意度。再如,对外来人员在住宅小区“群租”隐患,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相关部门要提出相关工作方案,采取争取早日实施。

  二是要在财政上予以支持,加快旧区综合改造。目前,我区老居住区大概有50万平方米。这些老的住宅年代最久为60年代建造,其内部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煤卫设备,存在着下水道堵塞、乱拉线路,电线老化裸露,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等,在外部没有围墙、没有绿化、没有停车场地、没有自行车棚、晚上没有灯光等。我们在叶池社区实地看到的,这些老的住宅大部分都是出租户,外来人员占90%,住在这里的本地人大多数是退休工人、低保户或低收入者。据反映,这里治安情况复杂,安全系数低,当地居民生活十分清贫。近些年来区政府为嘉定的建设花了大量的精力,但这里却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了真正体现解决民生问题,让改革开放的成果受益于广大居民群众,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加快对老居住区改造的步伐。

  具体的措施:一是落实机制。区、街道两级建立老居住区改造办公室,并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本着早改造、早得益、成本轻的原则,尽快制订相应动

  迁安置政策(通过业主自我管理的作用,让全体业主决定安置政策公平性、合理性、科学性)和规划建设方案;三是开展老居住区改造调查工作,切实掌握我区老居住区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改造,另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桃园宝塔型房屋的改造,要加快落实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培育品牌服务企业一是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运作,优胜劣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到严厉查处。物业管理小区逐步实行招投标和业主选聘及解除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二是要实现分等级物业管理标准收费。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物业管理收费方法没有从根本上按经济规律办事,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和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逐步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扭转物业管理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确保该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进一步完善我区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同时,特别是对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应措施,不能放任自流,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全面或完整,要有审核的部门,使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全体业主利益的维护者。

  四是要公开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物业公司信息发布是否透明?包括物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说明:我区本土物业除广厦物业有一个网站外、嘉城物业有一个网页外,其他物业好象没有什么网站?)要化大力气、要制定相应考核指标。同时,要在税收政策上扶植物业公司的发展,引导我区物业企业之间进行强强联合,做强本土物业的品牌为我区广大业主更好的服务。

  (四)进一步做好其他基础工作,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物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在全区以非正规就业方式建立专业化保安、保绿、保洁服务公司,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房地所管理人员、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委会等方面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把我区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及机构情况、在我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区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委会相关情况等等内容,建立数据库进入电脑信息系统,保证该基础资料信息的系统性、及时性、准确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该信息系统,各自建立好自己的管理系统,为提高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为各级领导作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要依法收缴和使用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切实加强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按照专户储存、业主所有、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拨付、使用等相关的管理工作,统一核算到户、计息到户,并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小区的公共维修部位进行维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维修基金的有效监督,加大对挪用基金现象的查处力度,对挪用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切实保障公共维修基金的正当使用,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纠纷。

  以上是关于嘉定区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综合情况的调研报告。由于本次物业管理综合情况调查活动时间短,而物业管理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我们调查小组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有限,调研的深度和广度都存在着局限性,因此本报告中难免会存在着不妥之处,为此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次调查工作,我们得到了区房地局、广厦、明达、磊成、万涓、叶城等物业公司和部分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及基层群众的全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物业调研报告7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富强进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化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绽开了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状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实行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修理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掩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缘由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放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肯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方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养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力量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准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心情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办法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缘由是:一是大多数业主熟悉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特地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缘由,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识,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加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简单、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力量、出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终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冲突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简单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许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峻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阔业主反映剧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看法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仔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削减物业管理冲突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看法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削减人员的流淌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冲突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乐观探究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加、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修理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阔。

物业调研报告8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新兴产业,更是一个民生工程,规范物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升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统筹结合,完善小区物业规划布局。

  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我区城市建设进入了新阶段,迫切需要研究和谋划城市小区物业规划布局。一是完善物业管理规划。将小区建设、物业管理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婴幼儿、儿童、学生、青壮年、中老年等不同人群的需求结合起来,探索编制多规融合的"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体系,引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人性化与安全性的居住环境。二是完善老城物业布局。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兴办物业公司,在社区协调管理下,从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对具备封闭条件、公共设施配套较好的住宅小区,恢复市场化标准物业服务管理。对公共配套设施严重缺失,无法围成小区庭院的散居小区或单体楼宇,以社区为单位,整合成为一个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社区作为第三方协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实行"卫生保洁、维护维修"托底服务,逐步培育业主物业消费意识,向市场化管理过渡。三是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依托旧城风貌改造工程,逐步完善旧城区无物管小区和单体楼的.改造规划,以"有规范车位、有绿化花园、有门岗用房、有标准公示栏"的"四有"标准,统一建设验收。加强房屋外观改造、空地绿化、划线停车、消防设施配套、下水管网改造和管线更换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旧城区基础条件和整体形象,再交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居民自治。

  二、整合资源,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物业管理涉及到发改、住建、交通、司法、广电、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社区等诸多部门,必须整合资源、明确主体、齐抓共管。一是增强物管执法力量。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委员会,整合城市联合管理执法大队力量,加大对房屋外墙装修、乱搭乱建等小区乱象的执法监管力度。二是明确各方职能职责。区房管分局负责全区物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市房管局的支持,强化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等职能,结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物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所有住宅(包括规模小区、单体楼、单位宿舍)成立业主委员会,健全物业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物业纠纷调处机制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督,协调解决物业纠纷,维护小区的正常活动和秩序,带动小区按时、足额缴纳物管费。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物管协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承担部分社会职能,参与物业行业监督准入工作,依法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职业操守、维护行业权益、提升行业素质,督查物业服务组织或其他物业服务人员诚信经营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

  三、市场运作,培育物业服务企业。

  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行,把小区物业管理交给企业和市场。一是引进优质企业。着力引进一批资质高、服务优、实力强的知名大集团、大企业,来南注册成立分公司。参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引进优质企业给与奖励。二是壮大龙头企业。设立物业企业发展基金,鼓励集约、规模发展,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打造品牌企业、样板小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组织优秀物业公司轮回讲课宣传,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制定物业公司资质升级奖励办法,提升公司资质层次。三是培育专业人才。引导企业专业化发展,把物业管理人才纳入人才工作,在引进、安置、培育、激励等方面创新政策。强化协会职能,指导企业加强员工岗位技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等培训,坚持持证上岗,规范企业员工服务礼仪,建立一支符合市场经济需要、能够满足广大业主需求的物业管理职业化队伍。

  四、依法治理,解决物业收费难问题。

  按照"依法治区"要求,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一是出台物业收费指导标准。制定出台《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将资质等级、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挂钩,建立"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二是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引入竞争机制和招投标机制,采取"双向选择",物业公司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集体讨论选择具体服务标准,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行业协会督促物业企业将收费情况、使用情况全面详细地对业主公示,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对其进行审核,消除业主疑虑,促进物业费开支情况公开透明。四是培育物业消费意识。在电视台、门户网、公交车移动电视等媒体,全面宣传《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收费指导意见等,增强全民物业服务消费意识。探索公职人员物业缴费与年终考核挂钩机制,发挥带头作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五、加强监管,健全物业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物业企业的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物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学习物业管理企业tsc战略的5s体系,由行业协会制定物业公司诚信评价指标,定期组织业主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物业公司诚信评价档案,作为物业公司资质核定、资质复核、达标创优时的主要依据。对业主投诉多的,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建议该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在三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形成监管有序的物业公司诚信评价体系。二是建立物业保证金制度。物业企业入驻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企业退出时或经营满5年后返还。创新绩效考核,每年对企业收取保证金,根据业主评价结果,年底按比例返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将物业企业纳入优秀企业表彰奖励,督促和激励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建立物业预收费监管机制。物业服务企业与房管、金融机构签订物管费三方监督协议,由房管部门设立专门监督账户,建立预收物管资金进账、批准、拨付等管理台帐,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每季度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拨款,并向小区公布,避免业主与企业因费用问题产生矛盾。

  六、人文关怀,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注重营造互帮友爱的小区氛围;另一方面,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一是丰富小区文化。在特殊节日对特殊群体开展慰问,体现小区物管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定期举办保健讲座、业主运动会、文艺晚会、亲子活动等,积极开展"和睦家庭"、"好媳妇"等先进评选,适当给予物质奖励,提升业主的归属感。二是强化业主自治。倡导"美好小区、人人共建"的价值取向,将业主自治纳入社区民主建设范畴。由社区牵头,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培训、指导力度。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考核机制,把业主大会召开率、业主参与率、矛盾化解率等作为重要指标,每年度选评优秀业主委员会,充分调动积极性。

物业调研报告9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我会于20xx年1月至7月对河北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状况,特别是对三和小区和金兆园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三和小区,人口近万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区经历了九个物业公司和三届业主委员会,人员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现物业公司是容心物业公司于20xx年9月接手三和小区的物业管理。每年应收物业费100万元,现在只能收上来4万余元,收缴费用不足以维持日常开销,水电费都有拖欠。许多业主借道路、房屋质量、绿化、车辆丢失、喷泉等许多问题,拖欠物业费。金兆园小区,20xx年入住,共1058户。商品房202户,回迁房660户。20xx年12月初物业撤出,后由明星物业接管,次年撤出。现在,电梯维修费无从解决。

  二、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两个小区情况有异,但存在有许多共性的问题,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和病疾。

  (一)地产遗留问题。由于物业管理没有在房屋开发建设阶段就进行介入,因此开发建设的不合理成了后来物业管理的众多矛盾的根源。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有差异。二是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质量差,配套项目缺项甩项。三是建筑权属不清。公摊面积的划分确定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核心问题。如金兆园在地产建设阶段,就在二次供水和电梯质量等方面留下了严重后患。三和小区的开发商也遗留下房屋质量等问题。这些都为日后物业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同时存在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三)小区业主缺乏四种意识。一是缺乏整体意识。个别业主只顾自己利益,在公共部位私搭滥建,致使部分公共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二是缺乏安全意识。少数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属私有财产,便无所顾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乱改。三是缺乏法制意识。一些业主私占绿地,或种菜或做停车位,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更侵害了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缺乏环保意识。垃圾乱堆乱放,墙壁上乱贴乱画,私养大型宠物,在小区宠物粪便随处可见。

  (四)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违规行为处置力度不够,没有执法权。而政府相应的执法机构又力不从心,执法缺位。比如,对有些业主的私搭乱盖、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以及破坏小区设施等行为,只能劝告,下整改单,报告政府执法部门,而无他法。结果常常是业主我行我素,造成恶性循环,以至小区环境和设施每况愈下。

  (五)物业公司收物业费困难。业主以各种理由不缴费,加之,效法者众,物业服务企业收上来的物业费越来越少,从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当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必然会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务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这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小区环境差了,住房自然贬值,到头来受苦的其实不只是物业服务企业,还有园区内的所有业主。比如三和小区的状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相反,现每家每户的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没有拖欠的,因为这是政府行为,如果你不交费,这些职能部门有权停水停电,没有一点商量,现在只有物业费可以拖欠,因为它是企业行为。个别人就是抓住这个漏洞,不交物业费,你不会把我怎么样,这是物业公司目前最挠头的事。

  (六)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难。按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无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将入不敷出,如何在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下,将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几条建议

  (一)依照20xx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xx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我区《物业管理水平评估细则》,提高物业管理,并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的联动机制,有效处置小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在街道办事处一级设立物业管理纠纷处置办公室,作为三方联动机制的行动轴心。

  (三)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培育物业管理的核心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在政策上实施优惠政策,并创造竞争氛围,做大做强我区物业管理业,为我区和谐社区建设锻造实业新军。

  (四)确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实现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议对业主交纳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银行理财,按每个小区(大厦)开一个总帐户,按每户业主缴纳的房屋大修基金为每户单独开户,每年的利息自动转存到业主的户头上。凡需动用大修基金时,必须由大修房屋牵涉到的业主们投票表决,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后方可动用维修款项,同时对大修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水电费、电梯用电费、二次供水电费及一此相关的费用是每个业主(住户)必须履行的义务,大家应当积极主动履行,任何人不论何种理由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都是违法的。

物业调研报告10

  物业企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企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我会于20xx年1月至7月对河北区居民小区物业企业管理状况,特别是对三和小区和金兆园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企业管理现状

  三和小区,人口近万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区经历了九个物业公司和三届业主委员会,人员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现物业公司是容心物业公司于20xx年9月接手三和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每年应收物业费100万元,现在只能收上来4万余元,收缴费用不足以维持日常开销,水电费都有拖欠。许多业主借道路、房屋质量、绿化、车辆丢失、喷泉等许多问题,拖欠物业费。金兆园小区,20xx年入住,共1058户。商品房202户,回迁房660户。20xx年12月初物业撤出,后由明星物业接管,次年撤出。现在,电梯维修费无从解决。

  二、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两个小区情况有异,但存在有许多共性的问题,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区物业企业管理的现状和病疾。

  (一)地产遗留问题。由于物业企业管理没有在房屋开发建设阶段就进行介入,因此开发建设的不合理成了后来物业企业管理的众多矛盾的根源。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有差异。二是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质量差,配套项目缺项甩项。三是建筑权属不清。公摊面积的划分确定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核心问题。如金兆园在地产建设阶段,就在二次供水和电梯质量等方面留下了严重后患。三和小区的开发商也遗留下房屋质量等问题。这些都为日后物业企业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物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某些物业企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同时存在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二是某些物业企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企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三)小区业主缺乏四种意识。一是缺乏整体意识。个别业主只顾自己利益,在公共部位私搭滥建,致使部分公共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二是缺乏安全意识。少数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属私有财产,便无所顾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乱改。三是缺乏法制意识。一些业主私占绿地,或种菜或做停车位,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更侵害了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缺乏环保意识。垃圾乱堆乱放,墙壁上乱贴乱画,私养大型宠物,在小区宠物粪便随处可见。

  (四)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违规行为处置力度不够,没有执法权。而政府相应的执法机构又力不从心,执法缺位。比如,对有些业主的私搭乱盖、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以及破坏小区设施等行为,只能劝告,下整改单,报告政府执法部门,而无他法。结果常常是业主我行我素,造成恶性循环,以至小区环境和设施每况愈下。

  (五)物业公司收物业费困难。业主以各种理由不缴费,加之,效法者众,物业服务企业收上来的物业费越来越少,从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当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必然会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务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这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小区环境差了,住房自然贬值,到头来受苦的其实不只是物业服务企业,还有园区内的所有业主。比如三和小区的状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相反,现每家每户的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没有拖欠的,因为这是政府行为,如果你不交费,这些职能部门有权停水停电,没有一点商量,现在只有物业费可以拖欠,因为它是企业行为。个别人就是抓住这个漏洞,不交物业费,你不会把我怎么样,这是物业公司目前最挠头的事。

  (六)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难。按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无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将入不敷出,如何在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下,将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几条建议

  (一)依照20xx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xx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企业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我区《物业企业管理水平评估细则》,提高物业企业管理,并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的'联动机制,有效处置小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在街道办事处一级设立物业企业管理纠纷处置办公室,作为三方联动机制的行动轴心。

  (三)为促进物业企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培育物业企业管理的核心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在政策上实施优惠政策,并创造竞争氛围,做大做强我区物业企业管理业,为我区和谐社区建设锻造实业新军。

  (四)确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实现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议对业主交纳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银行理财,按每个小区(大厦)开一个总帐户,按每户业主缴纳的房屋大修基金为每户单独开户,每年的利息自动转存到业主的户头上。凡需动用大修基金时,必须由大修房屋牵涉到的业主们投票表决,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后方可动用维修款项,同时对大修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按时缴纳物业企业管理服务费、公共水电费、电梯用电费、二次供水电费及一此相关的费用是每个业主(住户)必须履行的义务,大家应当积极主动履行,任何人不论何种理由拒交物业企业管理服务费都是违法的。

物业调研报告11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市社区中各选择一个住宅社区作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了原有的社区责任制管理模式,重点抓好脏乱无人值守社区的物业管理。上半年的重点是选择试点项目,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七个城市社区试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1、社区: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

  该社区去年率先实施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制定了业主章程,并协助社区实施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把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的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拥有近300家业主。自十多年前建成以来,没有物业管理,还有许多遗留问题。这一直是该县城市管理和卫生建设的死角和难点。据采访,综合批发城实施物业管理需要解决四个遗留问题:清理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法建筑、恢复大门和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预计总成本近50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成立了社区业主委员会,简单地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法建筑,并从开发商手中获得了两个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的立面。致远地产公司已经提出了初步的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和门柱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综合批发城社区全体业主召开会议,正式宣布社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使社区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

  三、观山社区:

  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

  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四、老西门社区:

  作为老城区,老西门社区是无人值守社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任务最难的`社区。社区先后在百货大院、电影大院、土产大院、酱油厂大院、新商业村、桥头花园等地召开会议和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后确定在电影院落、酱油厂院落和土特产院落实施物业管理。目前,我们正在筹款解决电影院的物业管理室和大门问题。

  五、渫阳社区:

  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

  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六、中都社区:

  社区选择社区作为试点。该社区是广福桥煤矿原职工宿舍区,拥有近70名业主。重组后,由社区接管。然而,由于收费情况不佳,管理困难,社区每年都必须投资于债务。今年,社区率先在社区实施物业管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完善业主章程。6月,该社区正式开始自主管理。

  二、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

  1.社区对物业管理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个别社区认为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存在利益冲突,工作积极性不高。

  2、硬件设施不配套。一是相当一部分院落建设不规范,无门岗和门厅,现在组织修建也不好规划。二是居民区下水道、电、路等物业管理所涉及到的设施严重滞后,维修或建设需大量资金。

  3.标准控制混乱。社区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临时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绿化率达不到设计标准,居民利用空露台种植蔬菜,占用绿化空间。

  4、收取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费用存在一定的难度。有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赚了钱,不愿交费,或不愿接受管理。很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单位提供后勤福利和大锅饭的时代,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明。

  5.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不规范。现有的几家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够专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盈利目的过于明显。

  6、前期物业管理不规范,开发建设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对物业管理形成了极大的障碍。

  7.业主会议难以组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含义理解不清,缺乏信心,参与会议的积极性低。

  8、媒体关注程度不够。

  三、对我镇物业管理的建议

  1、严格执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使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经营、收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依法管理和运作。政府要加强服务意识,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宏观的政策支持与引导。建立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鼓励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鼓励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朝高度市场化方向发展。

  2、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逐步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培养人才,为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3、社会公众应客观公正的看待物业管理这一行业,加深对这一行业的了解并对这一行业的作用充分重视,促使业主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业主大会组建的指导监督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五是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

  六是大力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

  七是理顺好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物业调研报告12

  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一项重大社会管理工程,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一项事关xxxx城市形象的重大环境工程。为推进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近期,xxxx县人大经工委与县住建、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我县城区紫苑、帝景家园、都市水乡、公园1号、金色东华、格兰苑、南桥郡、利民小区等10个住宅小区和磨子东街社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城区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据县房管部门统计,目前我县已建成住宅小区28个,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还有10多个,住房近10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超过6万人,占到县城区常住人口50%以上。

  从调查来看,我县已建住宅小区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住宅性质多样。主要有以下六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福利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分配居住,绝大多数已实行房改,如政府大院住宿区等。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如财政小区、国税小区、地税小区、明珠公寓等。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如紫苑、帝景家园、都市水乡等。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六是目前仍由房管局负责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周子古镇。

  2、规模差别较大。在调查的10个小区和1个社区中,大的有紫苑、都市水乡、帝景家园、公园1号等小区,住房均在1000套以上,中等的金色东华、南桥郡等小区,住房均在500套左右,小的如格兰苑等小区住房在100套以内,有的仅十几套住房。

  3、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前建成的小区大多是预制板房,2008年以后所建小区大多为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在紫苑进入xxxx以前,我县除财政、国税、地税等单位自建小区条件相对较好,其他大多数小区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大多数配套设

  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情况比较普遍。就目前而言,我县县城区所建成的小区,也只有紫苑等少数几个小区能上档次,其他大多数小区普遍存在容积率过大、绿地偏少、停车位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还有极个别小区进出道路不畅、消防通道拥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1、物业企业发展情况。从紫苑房产进入xxxx我县才真正有住宅小区物管的概念,目前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现有物管企业16家,其中二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15家,从业人员近1000人。专业化管理的小区21个,面积达86万平方米。

  2、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紫苑等8家,但真正有办公场地并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只有紫苑1家,其余大多数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真正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故大多数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还没有步入正轨。

  3、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从走访、座谈的情况看,仅紫苑等极少数几个小区服务较为规范,业主较为满意;金色东华小区投入近500万元安装了较为完备的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应急发电设施,业主反响较好。大多数物业服务只负责打扫卫生和看大门,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对较差,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好一点的小区也仅有保安服务和维修服务。有的小区因为乱搭乱建、卫生状况差等原因,业主和物管严重对立,出现拒交物管费甚至要求物管企业离场的尴尬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初步建立起了市场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体制,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型服务产业,因发展时间不长,当前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行规划不到位。调查发现,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施工过程中不能实时监管,竣工后不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验收,导致规划设计被更改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是业主购房时看到的规划和实际交房时的规划不一样,小区内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发生了变化,开发企业不兑现承诺,不履行合同,使业主权益遭受损失;二是开发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施工,随意挤占公共用地,见缝插针,把规划的绿地、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用地挤了又挤,占了又占,甚至完全占用;三是规划设计要求的配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的被偷工减料,造成质量差,档次低,寿命短,有的缺项,有的被砍,带来较多遗留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也为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留下了隐患。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县尚未出台与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对应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制约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没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二是专项维修资金难落实,公用部位维修难

  等问题。三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不够规范,谁开发、谁管理的格局还没有打破,业主根本没有选择物业服务的机会和权力。四是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程序不规范,造成业主和物管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因缺乏监督和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如一些正常履行缴费义务的业主因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服务而有意见,一些没有缴费的业主则可以找出种种借口不尽义务。五是小区内经常发生的违章装修、违规搭建等行为,也缺乏可操作的具有约束力的管理措施。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缺少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依据。

  (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看,社区、物管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代表,普遍对物业管理法规不知或知之甚少。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物业管理人员对物业管理职责权限不明确,对相关物业政策、法规领会不透,经营理念还没有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对待业主“生、冷、硬”,服务意识差,简单地把物业管理理解成收费等,有的甚至只收费不服务,小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不到位,造成卫生状况差,秩序混乱,失窃案件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小区的业主不知道如何利用《物业管理条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遇到了问题无所适从,不是通过协商渠道和法律手段去解决,而是采用简单的拒绝交费等办法来激化矛盾。

  (四)物管服务水平较低。调查发现,一些物管企业低薪聘请一些文化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即便是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也还是停留在基本技能培训的初级阶段,还没走向由劳动部门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另外,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个人素质普遍较低,也影响了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有的小区住户反映小区公共区域长期无人打扫卫生,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三、建议

  针对当前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严格执行规划,建好一批精品住宅小区。小区的规模、档次直接决定物管的工作难易。要站在建设精品城市、提升xxxx形象的高度,科学规划并严格监管,重点抓好在建和待建住宅小区建设。要引进几家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几个高档次的精品楼盘小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杜绝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同时,要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合理规划并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已建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和完善,逐步消除遗留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要严格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面向市场公开择优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办法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要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房管部门和物管企业要全面参与小区竣工验收,严格审查各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完成情况,凡未完成配

  套设施建设的小区一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物管企业一律不得承接;三要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报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四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居委会相互配合,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其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五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对业主和物管反映的问题以及业主和物管企业存在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和社区应不推不躲,及时予以解决和调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探索一套良好的运行模式。要通过电视、网络、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营造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良好舆论和法制氛围。特别是房管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要注重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好应尽的义务。要指导和帮助物管企业开好业主代表大会,组建好业委会。要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从而在我县逐步建立起“政府主管、企业主体、业主自理、社区自治”“四位一体”的物管新模式。

  (四)强化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物管示范小区。要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优质优价、多方共赢;针对老旧住宅小区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物业管理用房缺乏、公用设施维修困难等问题,试点推行“破墙扩院”、“小区自治”等管理模式,改善小区环境,提升管理水平。

物业调研报告13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和体制的不断改革,物业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它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物业管理即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是房地产业在消费领域的延伸,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市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于此同时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了各种矛盾,此次调查的目的正是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了解物业管理的现状,使我们更好的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梧桐花园小区简介

  梧桐花园位于梧桐花园位于西夏区同心北路,交通非常便利,学区完善,周边综合商场,公交,医院,银行,邮政所等生活周边设施齐全,小区布局合理。

  调查所得信息:

  此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采取访问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小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此次的问卷主要针对物管公司的工作和服务而展开。

  根据业主反映,客服中心的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服务意识偏低的问题。我们共调查了5位住户,其中有的两名业主反映,物管公司职员与业主的交流及沟通非常少,这就导致了物业管理公司在进行工作时片面性。在实际走访中发现,该物业管理公司只设有两名客服人员,并且办公室位置偏僻,一般居民很难与公司人员进行交流。据了解该小区装有多个摄像头,夜间也有值班人员轮流巡逻。但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住户对安管中心的工作表示了一定的不满。对住户的抱怨进行大概总结后发现安管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区的巡视力度较差,没有在小区内形成24小时有效巡逻机制,在对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上工作存在局限,交接班没有明确的记录,安全护卫人员巡查白天巡逻次数不够。在实际调查中据业主反映,该小区内曾经多次出现物品被盗现象。保安只是在保安室中值班,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制度。

  保洁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保洁员的'待遇较差,并且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休息室。经过调查,大部分的业主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方面认为服务到位,工作效率及质量较好,但是有一些业主也对此表示不满。此外该小区的业主普遍认为小区在绿化方面太单一,树木种植单调,流经小区内的一条河流污染严重,散发出的阵阵臭味严重影响了河道两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根据问卷调查反映,居民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较多不满。主要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区后,与居民群众的交流没有到位。致使业主对该管理公司的第一印象不好,使得他们的工作在日后的管理中难以进行。并且物业在工作中没有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从而招致了许多不满。比如其中一位住户反映,某一楼道中的灯坏了他通知物业后,一直迟迟没有人来维修,过了将近一个月才将这一问题解决。其次,物业公司在管理费的收支上不透明,业主在对用在管理及社区建设中的资金存在疑虑。这就会引发业主对物管公司不信任,致使日后的管理及小区建设难以发展。最后,由于公司还处在发展阶段,公司业务人员素质偏低,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当然,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小区内绿化及道路的布置较为合理,没有发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小区内的卫生环境良好,但部分设施也缺少人性化设置。因此,整个社区的建设仍处在进一步发展当中。

  总结以上各方面不足为帮助该小区创建和谐社区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

  1。调整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社区开展应该与街道部门考核挂钩,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对于小区发展经费不足问题,应该设立“政府→行业→个人”三点结合,即政府进行补贴,物企和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共同分担的模式。

  2。强化小区服务功能,保证居民需求得到充分实现。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小区服务中心,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缓解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帮助小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支持和鼓励小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其次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小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最后,多开展以人为本的服务活动,同时物企要发挥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

  3。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日积月累从而由量变到质变 ,整体上提供小区的人文环境。物业公司应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深入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及传统文化活动,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小区的文化品位,拓深文化内涵。 建立小区图书和阅览室面向老人和儿童,丰富社区文化活动。 开展小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小区

  宣传建设,向小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国内外时政新闻、物业管理费收支等情况。

  4。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物业公司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对于不同的不门使用不同的管理手段。

  我深知,在课堂上仅局限于学习理论知识而没有和实践相结合的话,只能是“纸上谈兵”。通过这次的调查,切实加强了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调查分析报告中存在很多不足,但收获不小。

物业调研报告14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滨江开发区物业管理情况,督导加强园区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9月上旬,滨江开发区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人大工委主任赵禄祥的带领下,对滨江新城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听取了物业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到XX、XX、XX等6个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场察看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近几年,园区的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与此相伴,物业管理工作也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在滨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不懈努力下,物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XX省物业管理条例》,园区物业管理工作走向规范,为加强和改善园区管理、推进小区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较大推动作用。

  (一)物业管理实现市场化全覆盖。截止目前,共有6家商品房正式交付使用,分别为XX、XX、XX、新逸花园、绿地一期滨湖花苑绿地二期风情雅苑、朗诗未来家,均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累计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86栋,房屋6101套,物业管理覆盖率100%。

  (二)物业管理服务意识显著提升。近年来,滨江新城住宅小区发展迅猛,园区物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广大业主、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高。初具现代化新城区形态,居住和生活环境明显改观,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物业管理工作也得到健康发展。

  (三)服务内容丰富水平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等多方面、多层次。管理项目也从单一的住宅小区开始向商业街延伸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小区治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夜间坚持蹲守、巡查相结合,有效遏制偷盗等现象;二是加强高层小区电梯的日常使用和养护管理,编制困人救护、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预案,确保广大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电梯。

  二、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业主对物业法规的了解不多,责、权、利的认识和意识缺乏,参与管理、配合管理和自治管理的意识淡薄,有的小区入住率不高,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度大。部分业主片面强调个人维权,只主张权利不尽义务,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

  2.新能源设施配备存在较大差距。代表们通过现场和业主深入交谈发现,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备不完善,是当前物业管理十分突出的问题。由于滨江新城绝大多数业主在园区企业上班,距离较近,电瓶车使用率高,再加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新能源设施配备严重缺乏。

  3.小区周边餐饮油烟扰民现象频发。绿地、朗诗为近年来新建的小区,随着大量业主的入住,周边商贸、餐饮开始繁忙起来,随之而来的投诉事件与日俱增,主要表现为餐饮店烟道距离住宅过近,且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4.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招收往往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的物管职工,与业主沟通都存在明显不足,总体服务水平不高。

  三、加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业主参与意识。一是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业主呼声,集中民智民意,及时解决业主的所想、所思、所盼,为后续物业管理打下基础。二是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合同履约意识,让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也是商品,享受服务就要缴费,为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健康法制环境。三是要提高业主主人翁意识,善于发挥业主作用,对危害公众利益的人和事要主动干预、积极举报,引导居民共同维护自己的家园。

  2.规范小区设施配备管理。超前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小区新能源设施配建标准,依据社会发展趋势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新能源设施配备数量,满足群众切实所需。

  3.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从根本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信访、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时查处油烟扰民问题,保证执法效果,同时确定工作目标,严格管理考核。

  4.采取多种举措,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增加知识本领,提升综合素质,改进工作方法;二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关系。

物业调研报告15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创建文明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已成为我市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保证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较好实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我公司对各小区内的廉租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场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务

  市场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务是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一部分,而廉租住房管理服务又包括对廉租房的监管、物业服务、质量保障等。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我市政府和相关单位通过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核减租金以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来减轻居民的住房压力,因而也是一项惠民政策。

  廉租住房管理、服务经验及运作模式还在探索中。对于廉租住房社区的管理、服务模式,如果政府撒手不管,就难以提高该群体整体的居住质量,违背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初衷;如果全部由政府来承担,政府因其财力有限,肯定承受不了;如果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几乎没有企业愿意接手,认为它几乎是没有盈利的。所以必须建立有效的市场化廉租房管理服务模式,将管理、服务与物业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物管资金的平衡,既减轻政府的负担,又达到保障最低收入人群居住质量的目的。

  二、廉租住房管理中的问题

  针对保障性住房前期投资量大,管理周期长、保障对象动态化的特点,市政府组建了石嘴山市正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我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维护和管理。同时为完善管理制度,市政府出台了《石嘴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保障我市廉租住房管理机制合理有效的运行,在此办法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人员的特殊性

  廉租房的准入条件有限,其居住群体是社会低收入家庭,如下岗人员、社会无业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相当普遍,涉毒、两劳等重点人口较为集中,不稳定因素较多。与商品房管理服务相比之下,廉租房管理服务较不容易,因为在公民道德素质、维护环境秩序的自觉性有很大差别。相应的给廉租房的管理、服务增加了很多困难。

  2、管理服务内容的特殊性

  为了使廉租房住户都能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政府保障部门作为业主单位,委托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物业服务模式进行治安、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等公共服务,与单纯的商业物业服务相比,廉租房更侧重于后期管理与服务,实际上已经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服务管理。

  3、租赁与管理相脱离。现我市(大武口区)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由正惠公司负责,包括租金的收取、签订租赁合同和住户档案的管理,以及配租后对廉租住房的监管工作。由于廉租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在我公司工作范围内,廉租住房涉及物业管理的问题,牵扯于几个单位之间,极易造成无据可依、互相推诿的状况,给廉租住房监管工作造成诸多障碍。例如居住过程中承租人对公共设施的损毁、腾退过程中鉴定房屋的完好程度等等。

  4、目前,我公司所管理的廉租住房小区,承租人员较为复杂,部分住户观念没有及时转变,违规装修、破坏绿化种植农副产品,小区内环境凌乱,楼道杂乱无章,公共设施损毁等现象屡见不鲜。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仍处于探索期,需要在工作中继续整改与完善。

  三、正惠公司实施市场化管理下廉租住房的前提、优势

  (一)实施前提

  由于我市现有廉租住房均分布于各商品住宅小区内,管理维护工作不具备针对性开展的条件,且我公司正在探索廉租住房小区市场化管理,各方面经验均有欠缺,故我公决定司实施市场化管理的对象暂定为:廉租住房建成套数占该小区总套数的70%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

  (二)优势

  1、队伍年轻,有创新意识。正惠公司自20xx年1月份人员到位以来,共计员工8名,均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为近年来新生的民生工程项目之一,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皆需要接受能力快、思维活跃的工作人员来实现动态化管理体制的更新与完善。而我公司正是具备了这样的条件。

  2、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条件是制约发展和管理的重要因素。现我市廉租住房物业统一由所在小区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也就是说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在流程中实行单位分工化的管理模式,这样既增加了人员成本,也在资金注入上造成断层现象。如果由我正惠公

  司实行廉租住房租赁、管理、维护一条线流程,实行收支互补,在成本上实行人员分管化,实现人工成本合理调度、资金成本上的合理压缩。经初步测算,仅人员管理成本一项,每年可节约资金约6万元左右。

  3、能够更好的对廉租住房实施动态管理。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与普通商品住房的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根源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廉租住户作为房屋的使用者,不论是自身利益所在,还是经济条件的影响都会形成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阻碍因素。作为产权人(政府)的委托管理者、出租与承租关系中的中间人,我公司在掌握承租人的家庭情况、自身条件等资料的同时,能针对性的实行对廉租住房物业的动态化管理,协调产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权属利益,以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平稳开展。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让城镇中的住房弱势群体住得好,不仅能使其安心地工作,还能增加他们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增强他们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

  xxx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