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3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飘》读后感 篇1
思嘉就是这样的女人,这样愚蠢,骄傲,顽固,残忍的女人。明明看到瑞德时她会心跳却还要佯装镇定,明明遇到困难时第一个会想到他却不肯示弱,明明喜欢他的吻却还是要说讨厌,明明爱上了他却还是固执地不肯承认……只因为她是郝思嘉,每个男孩心中最完美的情人,只因为她从来都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艾希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的。思嘉对艾希里便是如此。
每个少女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初恋。都希望有一个像艾希里那样英俊,温柔,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来呵护她,思嘉亦如此而已。其实,我们都忘记了一句话:“有个懂你的人,才是最大的幸福。”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你,能走进你的心灵深处,能看懂你心里的一切。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不让你受一点点的委屈。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事。如同瑞德对思嘉这般……
谁应了谁的劫,谁又变成了谁的执念。残花乱流年,愁肠攒心痛…试着用微笑看完他们的邂逅,却发现伤痛占满了全世界,而被捏碎的故事,还欠我一个结局。倾听着欢快的音乐,想尽量使自己的心能愉快些,然而被耳根过滤之后却奏出了如泣如诉的缕缕哀音,又像是一场暴风雨过后,留下的满目疮痍、备显凄冷…黑夜倾吐着满幕的悲凉,独与我成伤,但有几人能看?
月光哭诉着漫天的清冷,独与我成眠,又有几人能懂?谁又能了解无人共语,沉郁悲抑的无奈?淡淡笔墨,浅浅细语,挥不尽点滴离人泪,诉不完几许苦寒愁,月淡银河,落叶纷纷雨,饮一杯浊酒,断尽愁人肠,谁为谁痴谁轻狂,此情此景此时休。
为什么别人的故事,最后悲伤的,总是我?也许直到瑞德转身的那刻,思嘉才明白原来这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不知她是否也明白了这样一句话: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累了把心靠岸;选择了就不要后悔;苦了才懂得满足,痛了才享受生活,伤了才明白坚强;总有起风的清晨,总有绚烂的黄昏,总有流星的夜晚;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
《飘》读后感 篇2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飘》读后感 篇3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 篇4
亲爱的思嘉·奥哈拉:
你过得好吗?回到塔拉后的的你好吗?爱拉、韦德和小博好吗?嬷嬷呢?彼得大叔的身体有没有很健康?巴特勒船长有没有回来?艾希礼有没有走出他心中的阴霾?
思嘉。我是羡慕你的,羡慕你美丽的容颜,我喜欢你那一双碧绿的眼睛,那清凉的绿,将你心中的一切显露出来,从那一抹绿中,将你心中的想法,一览无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脑中至今还有着你那十七码纤细的腰肢,穿着黑色饰边碧绿的鞋子,身上穿的是绿色方格丝纹绸,装饰着荷叶边的那件绿舞衣,短短的可爱的脖子,纤细白嫩的双手,和小巧玲珑的双足。思嘉,你的美可以让十几个小伙子围在你身边。可是,思嘉,你有没有想过,这都是你暂时拥有的。
思嘉,我羡慕你那坦率的性格,你可以直言不讳的表示出你一切的想法,你不喜欢南方人做作的优雅,你也不喜欢那些俗气的礼节,更不喜欢邻居的另类目光。这正是你的可爱之处率真,大气,亦张扬。
思嘉,我亦羡慕你对爱情的坚定,你对艾希礼的热爱,远超乎我的想象,直到爱情变成了信仰,你却仍固执的.认为那是爱情,我无法评论你对艾希礼的爱情是对是错,爱情像一把利刃,可以将巴特勒船长的火热的心伤的千疮百孔,可以使你诅咒媚兰早日死去,可以是你一直讨厌那么伟大的女性。可是,思嘉,你付出了这么多,你不知道的是,爱情是可以被时间磨灭掉的。
思嘉,我羡慕你的骄傲,也许是从杰拉尔德那里继承的,也许是爱尔兰人的血液里生来就有的,骄傲使你在战争的困境下,仍可以用天鹅绒的窗帘做一条裙子,打扮得庄重而美丽向瑞德借钱,这种骄傲是专属你的骄傲。
可是,思嘉,你变了,战争之后的你,变了。
你变得贪婪,你花尽一切心思挣钱,不论来源是否正当,不论邻居如何看你,不论亲戚如何羞愧,想尽一切办法,捞到更多的钱,在一种文明崩溃的时候也像它兴起的时候一样,有大量的金钱可以捞,于是,你在这文明崩溃的时候,捞到了大量的金钱,而你并不知足。思嘉,你忘了艾伦母亲是如何教导你做一个上层女人的吗?你却抛弃了宗教的信仰,当人没有了信仰,那将变得很可怕,就像瑞德失去邦妮之后,变得心灰意冷了,变成了行尸走肉。
亲爱的思嘉,信就写到这里了,我从你十六岁,看着你一步步蜕变,到二十八岁的等待与成长。
思嘉,我相信你会在等待中一点点,一点点的找回你的良知。希望瑞德回来后,能看到的是他当初爱的那个思嘉。
《飘》读后感 篇5
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飘》这本书,被名字所吸引,便买了下来。于是我便初识了思嘉。
我对思嘉的印象开始并不好,甚至觉得她实在不像一本小说里女主应该有的样子。她自私,虚荣,心机跟我印象里的“好女孩”完全沾不上边。
她的美,是她骄傲的资本,也是她的利刃。她就像一朵看似美丽却有着致命剧毒的花儿一样,在世间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散发着迷惑人心的香气,让无数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可怖的,却是后来才发现这是她身处乱世的'保护色。
尖刺下是她那颗依旧鲜活而跳动的心脏,有少女应该有的东西:善良,单纯,爱。也有不同于别的女子的勇敢,坚韧。
南北战争时,为了对心上人的一句承诺而在处境已经很危险的时候,没有抛弃媚兰——她心上人的妻子,一个她曾经瞧不起的长相普通、身材瘦小、性格温顺、毫无个性的女人。
在她要分娩的时候,在发现原本信誓旦旦地说会接生的黑奴,只不过是说谎之后。她抛弃了一个大小姐本应该的娇贵,放弃了对媚兰的讨厌,嫉妒,仇恨。果断地替她接生,在孤立无援的昏暗房间里,她在我的心里也有了不同的一面。
还有之后面对军官们的淡定,从容,大胆。
和不顾所有人目光,从丈夫手里接过工厂,而成为那个年代“不应该存在”的女商人时的自信,坚强。
不得不承认,她敢做的,是很多女孩子想都不曾想,也做不到的。
她何尝不算是个女英雄?不同于木兰,替父从军;不同于穆桂英为了家族国家。也许在好多人看来她是比不上她们的。但是我觉得她作为一个普通女子,一本小说女主,她的的确确是要让人刮目相看的。
她为了自己而活,一切都顺从自己的本心。在那个闭塞的年代,勇敢打破种种约束与偏见为自己而活。
《飘》也叫《乱世佳人》,《乱世佳人》这个名字更直观地总结了这本书的内容。乱世之中烽烟动荡,人心惶惶,黑与白在那个年代都变得不容分辨。她是尘埃中走出的佳人,美丽,高傲,勇敢并心存善良。
我承认我最后被这样一个“奇女子”所打动,对于思嘉这样一个女子,你可以说不喜欢,却不能不对她感到佩服。
《飘》读后感 篇6
懵懂之时,把人生交给了父母,任由他们牵着走;青春期时,把人生交给了叛逆,躲着父母走;再后来,稍微成长了些,愿意与他们边走边聊。
褪去了昨日的稚嫩,今天,更愿意将心灵捧出,跟随别人去体会精彩却不敢有的别样人生。
她,斯佳丽,米切尔夫人的最爱,也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我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于她,我刚开始是羡慕,羡慕她天生丽质难自弃,羡慕她轻而易举大小姐,羡慕她母疼父爱可娇气,羡慕那完美的一切……然后是厌恶,厌恶她不守妇道、风流自大,厌恶她仪仗美貌戏耍姐妹,厌恶她赌气牺牲幸福使查理弗兰克相继受骗,厌恶她轻蔑欺负善良的梅西小姐。再后来,我开始同情她,战争无情地夺走了她的一切,父母的'相继离世,两任丈夫的意外牺牲,她不得不担负起一切,与命运抗争……慢慢地,我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那种为生存下来而与生俱来的随时而变,不愿恪守陈规,设法摆脱生活恶咒的勇气那种为了家园和家人生活而勇于担起本该男人的担子,也许为了私心照顾分娩的梅丽的壮举,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想为她点赞,那种倔强,那种坚强,又怎能不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她的成长。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变,在这变与不变之间,重要的是成长。十六岁的自私自大可以原谅,我们十几岁时也有份轻狂,又怎能要求她多份沉稳。时光是最好的人生导师,它在无声无息之中会教会我们很多,当然也会打破我们过多完美浪漫的泡沫,正如斯佳丽,最终真正了解了自己刻画描绘的心中男神阿什礼,觉悟了,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不过已失去了太多,希望有情人经磨难终成眷属。她也勇敢地担当起母亲的角色从对韦德的不管不问到关心她所爱的教育,嫉妒他对梅丽比自己亲近,她确实成长了,我们需要成长。
《飘》中的人物,形象鲜明,颇多感触。每个人都需要信仰与精神支柱。杰卡尔德的支柱是埃伦,阿什礼的支柱是梅丽。支柱倒下了,他们也崩溃了。而斯佳丽与瑞特的不羁性格,也是他们在不同社会时期生存下去的利器,人生有多种活法,主角还是配角,好与坏只是他人的评价,只要快乐,只要无伤大雅,怎样的人生自己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知道自己要什么,找到自己的信仰或支柱勇敢地走下去,同样是一生。不同的是活法,三思而行。《飘》展现于我又一个精彩人生。
《飘》读后感 篇7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飘》读后感 篇8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飘》读后感 篇9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 篇10
许多年前,囫囵吞枣的读过《飘》,感觉《飘》就是一部时代久远的爱情小说,没有留下很深刻的印象。20xx年想把世界十大名著听一遍,选择云听APP听廖菁、吴凌云演播《飘》,利用每天晚上在公园散步时听一点,《飘》竟然陪伴了我了七八个月时间,感受大不同了。
第一,《飘》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爱?主线是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奥哈拉和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斯嘉丽好强、任性,为了和艾希礼赌气,斯嘉丽和查尔斯结婚;为了拯救塔拉庄园,斯嘉丽谎称苏伦另有所爱,然后和弗兰克结了婚;为了不甘寂寞,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斯嘉丽一直认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女儿邦尼和好友梅兰妮去世后,斯嘉丽来才发现内心深处,她真爱的人是瑞德,对艾希礼只是喜欢,但是一切已经太晚了,瑞德决定离开斯嘉丽。人性是永恒不变的,真正的爱穿越了民族、国家和年代,正因为如此,《飘》成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
第二,《飘》展现了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画卷。但凡一部有价值的著作,都是具有时代性价值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的鸳鸯蝴蝶派。 《飘》详尽地记录下了一段动荡的历史,旧时的繁华,战争的硝烟,经济和道德重建。战争销毁了一切,旧日的优越一去不返,斯嘉丽没有犹豫和等待;没有吃、没有穿,她带领一家人种菜、养猪、种棉花,坚强的活下来;面对要失去塔拉的厄运,她去祈求瑞德,欺骗弗兰克,和不喜欢的弗兰克结婚。以战争背景,面对时代变迁,经济上的磨难,观念和精神上的撞击,塑造众多鲜活的'人物形象,斯嘉丽的勇敢,艾希礼软弱,梅兰妮的善良,为主义而战的南方人,这些人的奋斗历史告诫我们:环境改变人,适者生存。
第三,语言细腻逼真。作者是女作家,所以对女主人公的心理刻画生动、细腻、形象,人物形象丰满逼真,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小说开放式结尾很好,“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到时候我就能承受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部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 篇11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 篇1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篇13
《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塔拉庄园的小姐思佳爱上了“十二以上”庄园主的儿子阿什利,但阿什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梅兰妮。出于嫉恨,思佳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内战爆发后,应征入伍的查尔斯不幸去世,并与之结了婚。而后不久,弗兰克为了报复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对思佳的袭击,瞒着思佳与阿什利等人去参加“三K党”的行动,不料,都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死于这场行动中,思佳再次成为寡妇。后来,他接受了一直深爱她,为她做了很多事的白瑞特的求婚,但婚后的思佳并没有忘掉阿什利,他对阿什利的情感被白瑞特发现,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最终分居,而当思佳想向梅兰妮袒露自己的'过错时,宽容的梅兰妮阻止了她,保护了她和阿什利的名誉。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思佳最终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
女主人公思佳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出身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家庭里,几经变故仍有默默守护她的白瑞特,守护她的挚爱。而在战乱的年代,二次成为寡妇,束缚了她的天性,毁掉了她对爱的向往和期待,因而又是不幸的。
我喜欢小说中的梅兰妮。喜欢她的宽容;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处事方式。
我也喜欢女主人公思佳,喜欢她面对困难时的勇于迎接;喜欢她面对责任时的勇于承担;喜欢她面对爱情时的勇于追求。
而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白瑞特的守护因思佳对阿什利无法忘怀而气愤离去这个情节,它让我感触到:要珍惜眼前人,善于发现那些不计回报且无私守护、帮助你的人,切莫等到失去再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也没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机器。我们总是忽略了的身边的温暖,并且伤害了这份温暖和美好。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对未来充满信心,共同铸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