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2-12-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书心得

《家》读书心得1

  中国古代的启蒙教材,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百家姓》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中国人有着非常浓厚的宗教观念,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个家族的荣耀。早在汉代就有人看史编撰启蒙的姓氏读物,而宋代的《百家姓》则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我们启蒙的必读之书。阅读《百家姓》后,让知道了中国的'每一个姓的来源,例如王姓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相传周灵王姬泄心,太子晋曾对其直谏,触怒龙颜而被废为庶民,主要居住在太原(今属山西)、琅邪(今属山东胶南县一带)等地,因晋及其后裔祖宗为周天子,因此人们便称其为“王家”,以后便以王为姓氏了。又比如唐姓,相传帝尧是黄帝轩辕氏的玄孙,姓伊祁,名放郧,尧是他的谥号。他最初被封于陶,后来迁于唐,所以被称为陶唐氏。成为天子后,开始以"唐"为国号,所以又称唐尧。尧做了100年天子后禅位给舜,尧死后,舜封他的儿子丹朱为唐(今河北省唐县)侯。到周武王时,唐侯作乱被成王所灭,唐国之地就被改封给成王之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称唐杜氏。唐杜氏的后裔有以国为氏的,称唐氏。

  阅读《百家姓》,让我知道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还了解了祖先们几千年的历史。

《家》读书心得2

  这本书是毕淑敏写的,书中记录的都是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所思所想,以及遇到的一些大人们觉得正常但是并不符合他们心理认知的'一些事,从而或多或少的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记得有个故事是这样的,以为虚荣心很高的母亲,在怀孕初,对孩子满怀希望,希望她的孩子能全部遗传她和老公的优点,长得比一般人都好看。可结果呢?生下来之后,孩子是天生的兔唇,这位母亲表现的很冷漠,奶也不喂孩子。仿佛这个孩子的到来与她没有关系,甚至说是她的难堪。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去咨询医院能不能做手术,为了防止别人嘲笑她。总于,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孩子必须得见人了。她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求医生给孩子做手术。在手术的过程当中,她也曾想过要不手术不做了吧。但是她的虚荣心使得她坚持了下去。手术结束了,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做得很成功,但是孩子不行了……这时候她懊悔不已。

  联想到我们生活,孩子不是我们的附庸品,我们就要必须要求孩子怎么怎么做,其实孩子他有自己的思想,我们成年人要给孩子发表自己想法的机会,要给他们做自己的机会。孩子的外表的美与丑,并不能代表孩子的内心,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孩子追求内心美。

《家》读书心得3

  书桌上的它,分外显眼,那是我情有独钟的《千家诗》。就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觉得,诗歌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翻书页,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

  矮矮的平房,成荫的柳树,树下乘凉的,会是陶渊明吗?一袭白衣,一壶老酒,那月下独酌的,是李太白的身影吗?早朝之上,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是王安石吗?被贬后,独坐小舟,借酒消愁的,会是苏东坡吗?竹林里,独自抚琴的,是王维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远远地瞧见,木门前徘徊的,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不必说,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白香山,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天街月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千年前的唐宫,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唐朝的春节,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了,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

  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彳亍着,突然想起诗歌,对今日的.我们,也是那样的重要。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是多么不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自己默默地工作,换来我们的幸福;“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们吗,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家》读书心得4

  我读了汤素兰阿姨写的《笨狼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笨狼天真可爱,笨狼爸爸幽默风趣,笨狼妈妈温柔可亲,它们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样,过得很幸福。

  我最爱小笨狼了。虽然它表面上看上去很笨,读不懂山羊先生的意思,想诚心帮助山羊先生却把山羊先生气昏;到手的梦想号吉普车又由于说了真话而丢失了;连最容易的智力题都答不出来,弄得笑话百出;想帮助笨狼爸爸实现梦想,却弄砸了演出……但它诚实、勇敢、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它奇妙的`想象力,捉摸不透的行动,天真可爱的心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笨狼,你真是太可爱了,我非常喜欢你,你带给了我欢笑,带给了我快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朋友们,赶快来读《笨狼一家人》这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小笨狼的可爱和带给我们的快了吧!

  今天我读了《笨狼一家人》的故事,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素汤兰写的`,我非常喜欢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笨狼。

  小笨狼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的妈妈温柔可亲,他的爸爸幽默风趣,他的家庭充满了欢喜和温馨。笨狼有一群关心他的小伙伴。例如:伶牙俐齿的小白兔,漂亮娇气的小猫,善良胆小的小浣熊。笨狼和朋友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开心。

  读完《笨狼一家人》后,我想自己和笨狼相比真是相差很远,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爱发小脾气,不能和小伙伴友好相处,我有时候很自私,所以总是抱怨别人,而自己不开心,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笨狼学习对待朋友要宽容、友善、遇到事情要多动脑筋、做事要有信心,对人要诚实善良,让我们周围多一些阳光多一些微笑,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

《家》读书心得5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6

  听过张晨旻老师执教的《彝家娃娃真幸福》一课后最大的感受是:“教学相长”。“教学相长”一词,出自《礼记·学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意为教和学两方面互相影响和促进,都得到提高。

  《彝家娃娃真幸福》这节课是一首具有民族气息的歌曲,“阿里里”是一个民族的象征,也是一种风格的象征,在歌曲里面是个衬词。在课堂上张老师引导学生用欢快的语气演唱歌曲,具有很好的效果。歌曲律动所体现的也是彝族的风情,除了给学生一种身体的协调还给了学生一种民族精神的体验。在教学过程中,张老师力求使自己的语言更富有童趣。这从课堂上学生的反映来看,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学生学习较主动。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目标的体现者。在教学中,张老师根据低年级学生的特点,设计了许多趣味环节:律动、回声模仿、对歌、演唱比赛、舞蹈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这样既充分发挥了教师的引导性,也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趣味性,使同学的个性得到很好的发挥。学生在课堂上非常的活跃,这也就证明在课堂上发挥学生的潜能,是非常必要的。教师要给学生空间,这样学生才会自由的发挥,上课的效果也得到了提高。在本课的教学中,张老师首先选择了在音乐的伴奏下带领学生一起舞蹈,然后很自然的导入新歌教学,配合多媒体了解彝族的民族风情,让学生先熟悉旋律。在学生对歌词有一定的了解之后学习歌曲,最后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接龙唱。这样,层层深入、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学,符合小学生的认知规律,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样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只传授知识,而是要开发学生的潜力。另外在本课教学中,张老师还别出心裁的把歌词抄写在彝族的特色配饰——银项链上,并制作了一个个小火把,作为奖品发给表现优秀的学生。利用多媒体让学生欣赏彝族的乐曲、歌曲、舞蹈并从中感受彝族的音乐文化,了解彝族的人文景观、风土人情、服饰文化等,最后一起参加火把节,在欢快的乐曲中跳起彝族舞蹈。浓浓的民族风情始终贯穿在整节课,体现了艺术教学的美。

  张老师在自己的努力和全组同事的共同帮助下经过一次次试讲、教研、修改,最终向大家呈现了一节渐趋完美的音乐课。通过这次课型研讨,我们认识到小学音乐课,教师只有从激发学生兴趣出发,在教学每一个环节上和难点上多想一些巧妙的好办法,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这样的课堂,老师教起来高兴,同学们学起来更高兴,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小小三尺讲台真的是师生共同成长的舞台!

《家》读书心得7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繁华的法国首都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晚上,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狗给占领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赶他们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交往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外出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自己的爷爷。阿曼德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温暖。他也知道孩子们很想有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一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谋到了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撑起了他们自己的家。

  亚马逊书店的人推荐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我看到他们生活得很难时,自己想掉泪,看到他们高兴时,我也忍不住大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家》读书心得8

  起初,我带着好奇的心理去翻开这本书,读着读着,我又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小说描述成都高家公馆的大家族,主人公是觉慧、觉民、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三个主角有不同的性格和个性。

  故事发生在成都一家姓高的大公馆里,高觉新是这个大家庭里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在中学毕业那天放弃了自己所爱的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姐和父亲指定的姑娘结了婚。觉新的二弟觉民和三弟觉慧就不同了,他们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觉新也跟他俩一起接受新思想,但是他依旧还是“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的拥护者。

  老大觉新在西蜀实业公司事务所上班,那是他父亲生前为他找好的位置。一日,觉慧和觉民跟往常一样,买了几本新书,来到觉新的办公室里,这时张太太和琴小姐来了。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她给大家带来了一个不寻常的消息,钱家大姨妈回省城来了,梅表姐嫁了不到一年就守了寡,婚后变得有点憔悴。这个梅表姐就是大哥觉新所挚爱的钱家表妹,而这时觉新正陪着张太太买衣料,他并没有听到这个消息。觉慧和觉民离开了觉新的事务所,觉民去了琴的家里,而觉慧在路上遇见同学张惠如,并从他口中了解到当兵的打了学生。觉慧义愤填膺地和一些学生们参加了向总督示游行的队伍。祖父高老太爷很快知道了他游行的事,便让觉新把他囚禁在家里。旧历新年快来了,高公馆这个绅士家庭也忙着准备过新年。

  除夕的前一天下午,觉慧买了一本小说《前夜》读给他的两个哥哥听,书里的内容激起了觉慧的热情,也唤起了觉新痛苦的回忆,他向两兄弟述说了自己身为长孙承担的重任,自己为了家族的人,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觉慧想着,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他又为不是大哥的自己十分庆幸。天黑了,高家四世同堂聚集在一起,互相庆贺着吃年夜饭,高老太爷看见自己的子孙满堂,想着再过一两代,他们高家不知道会变成一个怎样繁盛的大家庭,心里非常地高兴。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妹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来愈远了。鸣凤是高公馆里的丫头,她既聪慧又漂亮,她很喜欢觉慧。而觉慧只有在回到他那寂寞无聊的家里时,才会不为思念鸣凤而苦恼。

  丫头们传闻,冯乐山要讨姨太太,准备在大房同三房的丫头中挑一个去。鸣凤向觉慧发誓她绝对不会跟别人。元宵节的夜晚,他们几个年轻人接到了消息,督军下令讨伐张军长,前线已经开火。仗终于打起来了,高公馆上下都沉浸在一片恐怖、绝望之中,此时琴也正在高家,她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呆在这里。她从前还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女性,而这时她发现自己还是一个脆弱的女子,没有能力反抗,也只能等待别人来宰割。恐怖的时期终于过去了,和平的统治又恢复了。高公馆又热闹起来。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刊载新文化运动的消息,介绍新的思想,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觉慧热心地参加《周报》的工作,经常在《周报》上发表文章。至于觉民,他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对于《周报》并不像觉慧那样热心。琴因为她的好朋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并要把她嫁出去。琴心里爱的是觉民,她伤心地哭了起来。

  就在琴伤心痛苦的晚上,鸣凤也同样伤心至极。原来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而且就在三天之后。这是高老太爷的命令,谁也违背不了,谁也反抗不了。她没有办法,觉慧是她惟一的希望了,而此时的觉慧正忙着写他的文章,无暇顾及鸣凤,待她要说时,觉民的到来使得她不得不走了。鸣凤彻底地绝望了,她记得她曾说过宁死也不会去,她带着对觉慧深深的爱和对这世上的不公平的恨跳进了湖里。鸣凤的死很快被这大公馆里的人忘记,而觉慧却不能忘,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平常老是训斥大哥和觉民没有胆量,其实他自己跟他们一样,也是一个没有胆量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在高老太爷66岁诞辰的庆祝的日子里,冯乐山向高老太爷提亲,觉民爱的是琴,他立即表示要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为了反抗祖父他在觉慧的鼓励和帮助下逃离了公馆,觉新在这时听到了梅小姐去世的消息。觉慧的五爸在外头讨了女做姨太,还打着老太爷的招牌借了许多债,老太爷为此一病不起,他已清楚高家已走下坡路了,最后的结局是可以想得到的。

  他做了多年的“四世同堂”的好梦彻底破灭了。临死前他把觉民召了回来,答应冯家的亲事不提了,便离开了人世。觉慧的嫂嫂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但公馆的太太们却要她迁到城外生产。因为他们迷信什么“血光之灾”懦弱的觉新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忍受了一切,把瑞珏接到了城外。瑞珏几天后就生产了,她痛苦地为觉新生下了一个儿子,自己却死了。觉新没有能见她最后一面。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他的前途,也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当我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或许我懂得了许多的哲理,也使我深有感触。在人的一生中,也许会为一些小事闷闷不乐,但从长远看来,这些事往往都微不足道,一笑而过总比闷闷不乐要好的多。

《家》读书心得9

  《百家姓》是一本大家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本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少年儿童的启蒙教材。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中看到小孩子在学堂里背诵“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为什么要叫百家姓,而不叫千家姓,万家姓。之所以叫百家姓,是因为在以前的时候算出大概只有400多个姓氏,所以才叫百家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非常多,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这样的姓。通过查阅《百家姓》,我知道了我的'班主任谈老师的姓排在第117位,我的姓排在第64位,妈妈的姓排在16位。真是太有趣了!而且中国的每一个姓都有一个小故事。比如“赵”这个姓的故事是这样的:周穆王到昆仑山见王母,乘坐的是8匹骏马拉的车,驾车的人就是造父。造父因为有功,后来就被封在赵城,造父的后代就封地为姓,世代姓赵。造父的第五代世孙赵虽作了晋朝的大将军,而赵虽的后代又建立了赵国。赵国是战国时期最强盛的七个国家之一。这就是“赵”的故事。

  《百家姓》记载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阅读《百家姓》,不光知道了中国到底有哪些姓氏,还了解到祖先的生活,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家》读书心得10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可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异常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可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终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终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可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往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明白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可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可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家》读书心得11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书心得12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的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失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书心得13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

  《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曲后就成了一头吃人的`巨兽,吞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和灵魂呀!《家》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只有抵抗不公平的命运才能得到幸福,正因为不屈服于命运,觉民和琴才能结婚,觉慧才能逃离迂腐堕落的家族长辈对他的控制。一句话总结:新社会真是好,旧社会真可怕!

《家》读书心得14

  感谢学校下发的书籍,尤喜《教育的智慧》。如果说之前的教育阅读主要是为了寻求一些思想,一些理念,丰富并提升个人理论素养的话,那么,这本书,似乎更像一本索引,汇集古今中外的教育名家思想,智慧,指引着你去归类阅读相关著作,诱惑着你去深入探索每一位教育家背后的故事,阅读他们的书籍,思考他们的人生,成就自己的事业。

  喜欢孔子,因为他的率直真诚,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好恶,从来都是以真面目示人,对于看不惯的人或事,他会直言不讳:“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老而不死是为贼!”从表面上看,骂得有点过分,让人受不了,如果细读论语,耐心深究,我们不难发现,孔子无非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想想自己,人到中年,对于不合理的事情或者现象,不也曾经牢骚满腹,愤愤不平吗?即使在讲座的台上,也毫不避讳自己的观点。虽然明知道我的生气或者愤怒改变不了事实,但至少,我有说话的勇气,我勇敢,真实地做自己,不奴颜,不眉骨,不虚假,不做作。身为人师,需要的是真诚的表达自己,如此,才有可能教育出真诚的学生。

  喜欢孔子,也因为他会做人生规划:“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有规划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因为有了自我规划,更容易脚踏实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喜欢孔子还因为他的人生理想: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种精神境界啊!

  喜欢孔子就要读《论语》,不仅读原著,还要阅读他人对论语的解读,比如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南怀瑾的《论语别裁》等。他人的解读,同样可以给我们打开一扇窗,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论语,了解孔子,当然,也更好的服务于教育。

  喜欢苏霍母林斯基,是因为他撰写的一系列著作,《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帕甫雷什中学》……细细想来,老苏好像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外国教育家,那应该还是1988年事情了,从此以后,他的著作,他的思想,一直影响我至今。

  喜欢蒙台梭利,是因为《童年的秘密》《发现孩子》《三岁决定一生》这些书籍,一度影响了我对孩子的教育。也因为孙瑞雪在中国坚持不懈的十年的努力,将蒙氏理念和中国国情很好的`结合起来,创办幼儿园,惠及更多地孩子,演讲写书,惠及更多家长。比如《爱和自由》《捕捉孩子的敏感期》

  喜欢卢梭,一则因为他的成长之路——读书,旅行,良师益友。简单快乐,充实丰富。尤其是在工作繁忙,压力巨大的时候,有好书滋润心灵,有好山好水养眼养身,有好友陪伴左右,那该是人生最美的风景吧。而他的《爱弥儿》,一直是我床头的必备书籍,因为经常翻阅,书角都有些卷边了。

  还有蔡元培,陶行知,叶圣陶……这些中国的教育家,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动,尤其是陶行知先生“知行合一”的理念,给我的教育行为带来很大的改变。

  教育类的书籍读得多了,教育家的思想明白多了,自然也就看出了其中的道道,无论怎样你理念我思想,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精髓,那就是“爱和自由”,这,是不变的真理,这,也是孩子能够茁壮成长的不二法门。

  一杯香茗,一盆茉莉,一本好书,茶香,花香,书香,众香相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和呼吸一样自然,但也和呼吸一样,必不可少!

《家》读书心得15

  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

  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

  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

  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

  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

  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

  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

  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下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

  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

  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

  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

  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

  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

  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

  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

  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