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读后感

时间:2024-09-17 读后感

《药》读后感(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读后感(15篇)

《药》读后感1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2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中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中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中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中,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与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3

  “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向上提着。”这是鲁迅先生著作《药》里的一个句子。

  《药》是鲁迅先生写的第三篇白话文短篇小说,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第三篇白话文小说,这段话深刻而形象的描绘了清末民初时的社会景象。外有强横的西方列强,内有昏聩的满清王朝,巧取豪夺,搜刮抢掠,生灵涂炭,而百姓在这水生火热之中,却还执迷不悟,浑然不醒,被几千年皇权思想灌输下来的封建意识形态,依旧成为他们的头颈上的枷锁,任由摆布,即便被要被夺取了利益害死了性命,依旧愚钝不知。

  这时由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蔡元培等一批有志之士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创编《新青年》杂志,鼓吹新文化,启蒙新思想,来唤醒民众。而鲁迅先生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用白话文写小说的形式,来完成此项使命。

  《药》主要写了华老栓听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救命的谣传,决定要用全部家当向刽子手购买人血馒头,救治自己唯一的得了痨病的儿子小栓。可是这个人学馒头是谁的呢?是革命者夏瑜的血。

  这就是整个故事我认为最可悲的地方,革命者夏瑜为了拯救中国的老百姓,唤醒他们的思想而牺牲的,却被他们认为他是疯子,并残忍的吃掉。这个世界是黑暗的'。参与者围观者尽管年龄不等,却都是愚蠢而无知的。行刑者康大叔和牢头红眼睛阿义都是残酷无情的,老栓一家都是愚昧懦弱的,看客中的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却是黑白不分,善恶不明。就像鲁迅先生曾说过:“所有人都在“夜游”,没有人是“清醒”的。清醒的人都被“吃掉”了。

  华老栓给小栓吃人血馒头一事,就像一个人(老百姓)落水了,即将溺水而亡,一个人(革命者)在岸上想办法把他救起来,却被落水者和看客们认为是害这落水者,推下水,淹死他,同时骂他活该。

  但在结尾的地方,鲁迅先生写道,夏瑜的坟头上有人献祭了红白色的花环,说明还有像夏瑜一样的革命者,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继续为拯救民众而奋斗。

《药》读后感4

  夏瑜之死。

  一个有抱负的大好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那时的人们是有多愚蠢,他们可以认为康大叔——这个粗人,这个满脸横肉,哗众取宠而且杀了人还心安理得的刽子手是个大好人,他们可以聚成一群,或在茶馆,或在大街上谈论并围观那些血淋淋的残杀,却仍能谈笑自若。

  你们的麻木不仁,让人心寒,更让人心惊。

  夏瑜的那句“可怜”,那两个字还在我眼前飘着,这是一种多么绝望的呼喊,可惜,这“可怜”二字只是被理解为发疯,被当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康大叔,华大妈,老栓,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二十多岁的人。

  真正疯了的,是你们。

  作为一个有着清醒的头脑,并且想要“造反”的夏瑜来说,他在那个时代,是个“怪物”,而他也应该是不会知道的,用他的鲜血和着面粉做的馒头,竟是包治百病的好药。

  小栓之死。

  一个体弱多病的沉默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不知为何,我在文章中没有看到你说过一句话,是不能说,还是无话可说?

  得了痨病的你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咳嗽更是与你如影随形。

  我不知道你在看到那只人血馒头时的'心情。是在久病之后好像找到出口的喜悦?还是半信半疑?或是无奈悲凉?又或者是顺着父母就这样吃掉它的没感觉和司空见惯?

  文中的你,什么也没讲,但你肯定对它有期盼在吧?

  可你怎么还是你死去了?是康大叔“包好包好”失灵?还是这根本就没有一点效果?

  你来不及问清。

  你在麻木中生,在麻木中死,你一辈子都沉浸在麻木与病痛中,我不禁为你叹息,为你感到悲哀。

  这文章本来就是一剂良药,直达精神,直达人心,而不会像那人血馒头一样,是愚昧的人们所信奉的毫无用处的神药。

  “哑——”乌鸦的叫声,像是为夏瑜和小栓的死的悲凄之音,更是想要唤醒那些思想仍在沉睡,麻木不仁的中国人。

《药》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他双腿瘫痪的时候,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母亲想让他通过看花来散散心,并唤起他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只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埋怨、悲伤、痛苦,却没有发现外面的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药》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书中有两个故事一个是主题故事——《小乔治的神奇魔药》,另外一个是《蠢特夫妇》。我对这第二篇故事着了迷……

  这篇故事中有几个主人公——蠢特先生、蠢特太太、卷羽鸟和猴子麻哥·窝铺一家。蠢特夫妇心眼很坏,天天想着怎样整别人。他们还互相整对方,特别过分。他们抓了猴子一家,就是让猴子们拿大顶给他们赚钱。蠢特先生还用胶水粘羽倦鸟们,后来那它们做鸟肉馅饼。最后猴子们和鸟儿们忍无可忍,用同样的办法惩罚了蠢特夫妇。

  故事的开头讲了蠢特先生的长胡子,读到这里,我恶心的差点吐了。因为蠢特先生的胡子很长,他不常洗也不常剪,所以上面有好多污渍呀、油渍呀、动物的毛呀、食物渣呀……可恶心了!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怪不得蠢特先生没有朋友,就是有人想和他做朋友,一靠近他就有可能被他恶心的不得了!我可要保证好我的'个人卫生呀!

  读着读着,我读到了蠢特夫妇对动物做的坏事,我越读越生气,简直没都要把肺都要气炸了!我想到了自己,其实我也做过好多坏事——故意踩死小蚂蚁、捉鱼、打小动物……好多我做过的坏事在我脑海飘荡,我觉得,我特别对不起动物们。同时,我又很恨蠢特夫妇,他们做的事比我做的还过分,而且一点都不内疚。

  他们一直欺负小动物,有一天,动物忍无可忍用蠢特夫妇的“一点灵”胶水把蠢特夫妇粘住了,而且是倒着的,是拿大顶的姿势。因为蠢特夫妇倒着的时间太长,所以他们缩小了,最后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读到这了,我觉得很解气。“哈哈!坏事做尽的蠢特夫妇终于不能做坏事了!”我不禁大喊。

  这个故事我读完了,我懂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好人,他们将来一定会很幸福。同样,在我们身边有好多无恶不做的大坏蛋,他们终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药》读后感7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残疾的秃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的,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甜、酸、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

  秃鹤是一位残疾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丈夫一生小气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收获时,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地上建造,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无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南瓜,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老人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家非常有钱的,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桑乔不仅辞去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几经周折,他战胜了病魔。

  最终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我想他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他长大的人啊!

《药》读后感8

  这个寒假,阴雨绵绵,太阳公公一直躲着不肯出来,我也失去了去外面走走逛逛的兴致。因此,整个假期,唯有书陪伴我了。告诉你哦,我已经把一整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看完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非常精彩,读着读着,有时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有时又会让我感到悲伤,其中《后悔药》一书让我感触最深。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之一,主人公是杨歌与他的爸爸。自从爸爸变小被杨歌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后,他们家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爸爸的脑袋里装着各种新奇又大胆的想法,有一次,他通过努力,研发了一种神奇的药物———后悔药。

  有了后悔药的'帮助,杨歌每门学科都很棒,因为后悔药能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可是正因为这后悔药,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后悔药被地中海教授偷窃了,同时,杨歌和他的爸爸也被绑架了……

  看着封面上杨歌捏着鼻子吃后悔药的样子,想起自己也曾不止一次次后悔。记得在一次数学测试中,俞老师不断提醒我们:“认真读题,睁大眼睛把题目看清楚,多多检查。”而我根本没把这些老掉牙的话记到心里去。我匆匆忙忙地写完了,感觉十分简单,随随便便地瞄了几眼,就信心满满地交卷了。

  试卷发了下来,谁知试卷上那些鲜艳的大叉叉直接给我泼了一桶冷水。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犯了很多低级错误:题目中的数字抄错了,计算符号也看错了,我真是万分后悔!我后悔没有仔细读题,后悔没有认真检查……那一刻,我想,要是有后悔药,该多好啊!可理智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的!

  读了《后悔药》,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懂得去珍惜,就算吃后悔药也没有用。我们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个抉择,尽量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人生才能无憾。

《药》读后感9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药》读后感10

  我非常喜欢杨鹏创作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图书。其中的《后悔药》这个故事十分有趣,同时也告诉我一个问题的答案: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他的名字叫杨歌,但是他的.爸爸可不是一般的人。杨歌的爸爸本来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但不知怎么地,他被妈妈骂一次,就会缩小一厘米。妈妈骂了一百八十次之后,爸爸就变成了拇指小人儿,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保护杨歌,帮助杨歌解决困难。爸爸虽然变小了,但是却变得特别聪明,他发明了许许多多前所未见的机器,比如时光机、天才制造机、放大机等等。

  有一次,杨歌求助爸爸帮他做后悔药,因为他经常考试不及格,老想着再考一次。爸爸最终同意并发明了著名的后悔药。药有两种,一种是黑色的,吃了以后,可以改变以往任何后悔的决定;另一种是白色的,吃了以后,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恢复成原样。

  杨歌和他的爸爸有个天敌,名叫猴子,不是真正的猴子,只是长得像猴子而已。他是一位科学狂人,总是想象自己能够称霸世界,所以每次都抢夺爸爸制造出来的武器,造成很多严重的后果,弄得世界大乱。这次,猴子又想方设法绑架了杨歌,从杨歌身上搜走了爸爸发明的后悔药。猴子吃了黑色的后悔药后,改变以往的决定,变成了世界首富,所有的科学成果都属于猴子了。这时杨歌和爸爸突然醒悟,他们想了一个计谋,让猴子吃了白色的后悔药,一切都又恢复正常了……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让自己后悔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在你做错之后,后悔已经毫无意义了,只有你下次做对,才是正确的选择。人生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懂得珍惜,就算吃后悔药也没有用。我们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次选择,尽量不做自己后悔的事情,这样人生才无憾。就像古人说的一样:“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其实,这个世界上也“有”后悔药,那只会在白日梦里呈现出来。因此,凡事三思而后行,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能无悔于我们的人生。

《药》读后感11

  每个小朋友大概都“喝”过一种神奇的“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用嘴去喝。只要稍一不留神儿,就把“药”给“喝”进去了。它就会让你尝尝苦的味道。这叫什么药呢?大概小朋友们可能想到了,这叫——“懊悔药”。

  我今天读的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位小学生“喝”懊悔药的故事,这里也告诉我以后要小心懊悔药,因为不留神儿的时候出现的。

  这位小学生叫龚大明,他对这种“药”特别爱好,说实在的`,他是不知不觉……真的,好几次连他自己也没清楚,就这么喝上了。

  有一次是一个暖洋洋的天气,而且还是个课外活动,同学们围坐在一起,听着故事。只有龚大明靠在一棵柳树旁,自己看着连环画。但是他觉得没意思便往李惠林的脖子里放了一块泥块,没想到李惠林猛一转身发现了。于是一个跑一个追,在操场打起了“泥仗”。

  唉,事情就这样巧。龚大明也不管什么就往李惠林那个地方一扔,李惠林一闪身躲开了,却打到一个二年级正在跳皮筋的女孩的额头上了,女孩一下子哭了,龚大明过去一看,我的天,是块瓦片。

  事情闹大了,老师找他谈话;那同学的家长上门告状;他被他爸爸拧着耳朵一顿“训”……

  唉!又吃懊悔药。这种“苦味”可苦到心里去。

  这种是常事,“吃”懊悔药都不知道多少次了。龚大明决心要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

  同学们也真好,都帮他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上课他不注意听讲,看窗外的鸽子,王娟轻轻地拉了拉龚大明地衣角,龚大明也不生气,是嘛,注意听讲才能不“吃”懊悔药。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地时候,我就觉得“懊悔药”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自己注意了就没事了。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干什么事情之前先想一想后果怎样,就能不“吃”懊悔药。要不就想一想“吃”懊悔药地时候那“苦味道”。就像龚大明说地:“对!这个坏习惯,一定得改!”

《药》读后感12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里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13

  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药》读后感14

  这几天,我看了 《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 .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药》读后感15

  耗时数月,今天终于在马桶上看完了阿瑟黑利的名著《烈药》,《烈药》读后感。

  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说推销员出身更加适合做CEO,阿瑟笔下这位敬业的药品女推销员让我对这个行业有了重新的认识。

  一个推销员要坐上总经理位子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敬业,先搞清楚公司有哪些东西可以推销,然后把自己可以推销的东西尽量统统搞懂。

  女主角就是正好记得有种可以治疗急性肝炎的药物正在试验阶段,然后正好在推销其他药品的时候遇到一个急性肝炎患者,于是卖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2,诚实,不夸大自己产品的好处,不隐瞒自己产品的坏处。

  女主角和其他推销员的最大不同在于诚实坦率,失去短期利益而赢得了长期的受益。

  3,相信直觉,这是和搞技术的.药品研制人员(其实也是科学家)的根本区别。

  在对未来的结果无法准确预计的时候,相信直觉,并且诚实的表露这种直觉,加上谁也说不清的运气,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招募某开发主管的时候关于是否甩出金钱诱惑的直觉选择,在对某即将上市的药品的安全性的直觉选择,这一个对主观人物的心理预判,一个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猜测,两次选择正确确实有一半幸运成分,但是技术人员(科学家)缺乏这种相信直觉的态度使得更加难以跳出常理去做出选择,读后感《《烈药》读后感》。

  4,性格坚强,遭遇巨大挫折时能够平静的接受并且冷静的看待自己曾经的选择。

  遭遇挫折的时候反倒不能感性,以更理性的态度面对人生。

  这与我们常说的卧薪尝胆不同。

  人生并非要苦苦的等待一个结果,生活本身充满乐趣,即使事业走入最低谷也要坦然面对,若是咬牙切齿,发誓报仇,恐怕结果是先愁出一身病来。

  5,完美家庭,婚姻美满对事业成功起着很大作用。

  女主角的丈夫几乎是个完美的人,至少和女主角一样完美,这样的婚姻居然是一见钟情式的火速婚姻,其概率之小只能说明作者不想过多纠缠在这个说不清的言情话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