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时间:2025-09-0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龙族》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龙族》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1

  写篇读后感,本来是件严肃的事情,诸如写点《论语》、《红楼梦》什么的。不过文学名著的读后感写的人太多了,我再写一篇,就仿佛一滴水汇入滔滔江河之中,有可能还是滴污水。我读的这本书,它不是文学史,而是中学生都喜欢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直在创业,虽然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的秘诀吧!这本书的作者是乍一看这名字,龙族,就知道是玄幻题材。能让人们联想起什么呢?无非就是青春、热血。但主人公偏偏就不是一个以一敌百的英雄,而是个寂寞的衰小孩。他每天睁开眼睛,便是叔叔婶婶的唠叨和责备,以及表弟的白眼。再就是磨磨蹭蹭地去上学。即便是到了学校,也只是甘当着一个默默无闻的配角。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行,要实力没实力,这张脸都摆不上什么大场面,唯一的.专长就是打网络游戏。身边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十几年的人生,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来了。喜欢的女孩被人揽在怀里一脸幸福,女孩知道他喜欢她,别人都知道,唯有他小心翼翼掩藏着这珍贵的感情,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老师也知道,但是没管,因为连老师都清楚他绝对追不到女孩,况且就他那样,他也不敢行动,他就是个衰小孩。一个人发呆啊、打游戏啊,时间就这样匆匆飞过。他也想过威风一下牛一下,让人们有朝一日醒悟对他的偏见。正如书中所说:某一天会有一个神秘人物来发掘他这个能力,他将在众人灼灼的目光里摇身一变……至于变成什么他还没想好。每次学校办春节联欢晚会时班里那个钢琴十级的小美女柳淼淼在舞台上弹琴,同班男生一身黑色礼服围着钢琴翩翩起舞,路明非就托在腮帮子坐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浮想联翩,想着也许会有一架直升飞机从天而降来接他,有一群黑衣墨镜男以电影里面CIA特工般的冷酷走进会场,沉着嗓子说,路明非先生,不是看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了,组织在召唤你,战争就要爆发。然后他们会给路明非套上黑色不知名的和长风衣,簇拥着他在同学们的目光中离开会场,会场外一架漆黑的直升机轰响着,巨大的旋翼掀起狂风,如刀割面。那时候无论是小美女柳淼淼还是跳舞的男生,都会停下来呆呆地看着路明非的背影。他不想懦弱地躲在人身后,事事都落人一截。他不想遇到事就逃,他不想这么窝囊,他想让别人正眼好好地看他,而不是当他透明。他想有人陪他,而不是他围着别人转。他想的事情不多,也不少,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料,他知道那些都是白日梦,他知道自己会永远那么衰。他不是人生的主角,他只是个平凡的人,他认为那些小说、里轰轰烈烈、感人肺腑、惊天动地的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父母都不在身边,连他们一句写在信上的“我们爱你”也能招致他的眼泪。最可怜的是孤独的人没感觉到自己孤独,他就是一个。可能是麻木了,那么多年他自己一个人就这么过来了。偏偏就是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命回报,为别人付出一切。

  《龙族》是一部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小说中的每一个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恺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性格设定与我们现实当中的青少年是多少的相似,在书中,这些少年主人公们虽然是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另类人群,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那样残缺的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抗争,他们相信通过自己可以改变世界。我们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也像路明非一样,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一瞬间,就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那个江南给我们呈现的路明非。江南也曾经说过,他很心疼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是“杯具”的,从小与父母分离,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但是在卡塞尔学院,他却是被认为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龙族》读后感2

  20xx确实是很重要的一年,发生了很多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想,最重要的是中考吧。因为小升初正赶上制度改革,中考,是我第一次参与如此激烈的竞争,第一次面对如此重大的抉择。

  那时的语文老师——刘老师

  10年之前,她就一直在鼓励我,适时的表扬我,给我自信。

  “最后。在找你签名的时候。你对我说。我可以的

  但是,,相信我。中考,我完了,

  我不可能考好了

  没有任何可能性

  就冲我最后一段日子,每天抄作业,最后一个周末,整整玩了两天电脑

  我也不可能考好

  你说老天是公平的,那老天是不会帮助一个如此不努力的人的

  刘老师,真的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敢再面对你

  诸葛亮 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而我 恐不能考好,以伤刘老师之明

  刘老师,你说你喜欢我很乖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乖,真的。

  你很看好我,但是,我这次恐怕真的要让你失望了

  刘老师,对不起

  在初中最看好我的`一个老师

  真的对不起”

  这段话是我在中考前一天怀着内疚的心写的。

  虽然在中考前几天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考好,但是在考试的第一天,我却没来由的自信,相信自一定能考好。幸运女神好像也很眷顾我,语文考的都是我会的。

  另一个影响着我的,是所有他教的学生都不喜欢她的老师——初三班主任李老师

  其实第一志愿没有报四中的,是师大二附。我觉得自己应该上不了四中。但是李老师找了我好几次,让我报。

《龙族》读后感3

  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

  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

  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

  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

《龙族》读后感4

  世上的书数不甚数,史书、小说、网络小说等等。光是说小说都有不会少类了。一本好书,我认为它并不一定是一本名著——一位大师级别的人所写。而是那本书给你了人生的体会和精神的升华,冲击你的不完美灵魂。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寻找他认为有趣的知识或笑点,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单纯了解知识和调养自己的身心,有时候看到书籍上的作家,有没有莫名的崇拜感,或者是感觉他身上无形的学者气息。总之,读书人有读书之志。

  我读的这本书,他不是文学书,而是中学生都喜欢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直在创业,随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后的秘诀吧!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18岁衰小子路明非因为考上了一家美国著名大学,而后路上发生很多神奇现象,他才知道这世界的另一个秘密——龙族。他身为S级纯龙血人物开始了屠龙计划。故事很神奇,剧情很丰富,有人会问到:这些有什么用?纯粹幻想。看我为你一一答来。路明非虽然龙血觉醒了,但是他依旧是个废材,但是有一个魔鬼般的路鸣泽在他身边,当他的朋友每次遇到伤害会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就会向路鸣泽要求帮助。然而代价就是1/4的生命。这样他那种为了朋友而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令人敬佩。

  这本书看起来都让人浑身热血,激情澎湃,那幻想似乎是每个人的希望,开上兰博基尼,很帅气,拥有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做着保护人类的任务。听到这些有没有感到心的跳动,很渴望。

  这本书给了我就是这些感受,激情热血的书一向是年轻人的最爱和性格的照写,我们也要打破平常的世界,创造奇迹的时代,拥有属于我们的热血!

《龙族》读后感5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龙族》读后感6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古龙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

  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

  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啊。

  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路鸣泽·悲剧舞台·龙族Ⅱ》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

  那种孤独,从来都没有消失。

  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有些爱稍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啊……

  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

  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楚子航·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龙族Ⅱ》

  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龙族》读后感7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龙族》读后感8

  “纵然活着,在世上也如飘蓬断梗。

  蓦然间有种忘却已久的心情,令我向往那肃穆庄严的灵境。

  我微语般的歌词像是竖琴上的.哀音,一声声摇曳不定。

  我浑身战栗,泪珠几流个不停,铁石的心肠也觉得温柔和平;我眼前的所有已遥遥退隐,渺茫的往事却一一现形。”写到了浮士德我就想到了这个,路明非啊,我好希望你真的不要死也没有做那些决定我只希望你还是龙一那个寄宿在叔叔家没有家庭地位只会在天台看远方的吐槽少年,紧张了就会说一堆臭屁话,可后来的选择都有些身不由己,也正如一点点长大的我们,成长中总是要做选择、你不能把每一种选择都做一遍,我们没有这权利去过很多遍,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多年之后的回首,我们还会记得自己的初心嘛,我们还是那个会在天台看夕阳的的羞涩男孩么,忽然好不希望你会长大,就像我自己也不想要长大一样,并不是说小时候有多么好或者怎样怎样只是说长大之后你承担的植责任会把你压的喘不过气、你的能力可能匹配不上你的欲望,可时间不会停留,就算你无比痛苦,你依然要往前走,说到最好希望路明非能安然无恙,希望南大大能好好呵护这个伴随我们青春一路走来爱的主人公,祝好!

《龙族》读后感9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龙族》读后感10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龙族》读后感11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12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人。”鲍勃迪伦。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龙族》读后感13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逼,却没有人看见。一定很不甘心。

  心中的孤独是无法言喻的,每一种孤独都不同。他们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内心的最深处!

《龙族》读后感14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屌丝,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有时候想玩下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开机,打开QQ微信,没人找你,还是没人找你,无奈的关机,放回口袋,过了一会儿又情不自禁的掏出手机,如此往复循环……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龙族》读后感15

  人生是孤独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孤独的笨小孩,你我都不例外。可是我们没有小魔鬼在危急时刻帮我们,没有师兄一次次地救我们。那,未来,该何去何从?

  如果说在人生这一孤独的旅程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恐怕没有比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更可怕的。人生如一道道坎,倘若迷失掉了自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跨过那条坎呢?读书,可以让人不忘初心。是啊,一个读书多的人,他的气质、品行、谈吐中无不透露出一丝儒雅谦逊之气。如果让我在这人生旅程中选一样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书。

  路明非为了救身边的人,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相信他在交换生命之前,一定在怒吼,在咆哮着:“燃烧生命吧!”是啊,人的生命是朴实无华的,可燃烧后的生命,一定是华丽的,是耀眼的,一定会放出流星划过夜空般绚丽、耀眼的光芒。所以,请让你心中的那团火焰蠢蠢欲动起来,让那一身血液沸腾起来,别害怕未来的黑暗,你要用你自己的光明来驱散,

  现在的我们,只是一个学生,仅此而已。可是我们马上就要被挤入人生的乱流中,你——怕了吗?

  就算未来一无所有又如何?

  就算被一次次击倒在地又如何?

  就算被限制在原地徘徊又何妨?

  要记住——人,就算一无所有,也不能失去满腔热血和那一本书。

  肉体被击倒在地,动弹不得,疼痛欲裂,可你的心还要随着书一起挣扎着爬起来。

  脚步可以停下,但精神的'境界是不能停的,一个人的精神,要一直随着你手里的书走下去。

  愿你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被世俗所侵扰,面对起伏的波澜,总能处事不惊,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一笑,向天怒吼,继续走下去。

  愿我也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