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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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阿瑟·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英国的“侦探小说之父”。他1859年5月22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排行第三,上有两位姐姐。自幼即喜爱文学,14岁时已能阅读英、法文学作品,诗歌创作上表现杰出,中学时主编校刊。1882年(23岁)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开始行医;1885年取得同校医学博士学位。
柯南˙道尔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爱丁堡大学医院里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鼓励学生像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中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断。柯南道尔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翁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出现。就这样,《血字的研究》便以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为今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伏笔。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地,歇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宫秘史》、《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第二批也是6篇,连同第一批,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与此同时,《海滨杂志》也向柯南?道尔邀稿,1892年以《银色马》为首的12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汇集成《回忆录》出版。
这时,柯南·道尔决心停止写作这类故事,因此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身亡。此举使读者大哗,有超过两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岸边杂志》(TheStrandMagazine),连他母亲也提出抗议。
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追逐的神奇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第三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作品成功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2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1900年,柯南·道尔以军医身份到南非参与布尔战争(TheBoreWar)。因在野战医院表现出色,获封爵士。1930年7月7日过世,享年71岁。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有人喜欢《猫武士》,有人喜欢《胡小闹日记》,而我喜欢《大侦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儿,以助手华生的视角,介绍了福尔摩斯这位无所不能的大侦探,以及他们两人一起探案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贝克街221号,随着阿富汗战争爆发,随军医华生身负重伤,来到了英国贝克街租房修养,和他合租的是一名侦探——福尔摩斯。几乎是华生一进门,福尔摩斯便猜出了他的.身份,他也对大侦探充满好奇,当起了大侦探的助手。
几天后,他们便接到一起凶杀案。富豪之妻被杀,美丽的家庭教师成为家中疑凶。面对这起案件,福尔摩斯仔细观察现场的蛛丝马迹,沉着冷静的思考,从围栏的缺口和做的实验以及绳结就知道了凶手就是富豪本人。华生也对他充满了敬佩。从这以后,福尔摩斯的名气越大越大,更多人来找他,各种奇怪的案件也随之而来;失踪的新娘,丢失的宝石,神秘的红发会……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用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做出大胆猜测。
《福尔摩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刚一看到书,我就很想看,看完了以后我就觉得更好看。但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怎么那么神?
读完后,我就觉得福尔摩斯很伟大。这里面最长的案件是铜山毛榉案,最悲伤又残酷的案件是三个同姓人,还有最科学的'案件是:狮鬃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吸血鬼,绿玉皇冠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假期里,我尽情的在书海里遨游,认识了不少鲜活的角色。当我打开《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却看见了一个性格古怪,智勇双全的角色:他时而严肃、时而幽默、时而自豪、时而自负、时而轻柔、时而粗鲁……他就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拿起这本书时,我十分疑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到精准推理?又是怎么破了那么多的案件呢?当我细细品读时,两个字告诉了我答案——“智慧”。
福尔摩有超强的推理能力,他仅凭一个人的表情、外貌、气质、举止以及对人的态度就能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及职业,“从一滴水珠上就能推测出尼加拉瀑布或大西洋的存在”。不仅“华生”惊呆了,我也十分惊讶。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其中《蓝宝石之谜》这个故事写了一段福尔摩斯仅凭一顶帽子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及与亨利.贝克的谈话又顺藤摸瓜找到了“世界旅馆”的领班——詹姆士.赖德蓝宝石真正的偷窃者,最吸引我的.还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能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在我们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东西和物体,可在他眼里都是线索。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
福尔摩斯面对着一个个跌岩起伏、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复杂案件,却能沉着冷静,最终都真相大白。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遇到事情要学会多动脑筋,仔细观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一直都很喜欢悬疑探险的故事,最近,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案。读了这本书,好像自己也和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去探案,真是有惊险,又刺激。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又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个是不离奇,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但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愉快轻松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
福尔摩斯,一位冷静,沉着,所让人尊敬佩服的侦探。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收获很大,明白了许多道理。故事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叫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量与邪恶的罪犯,顽强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犯罪的人闻风丧胆的克星。他有丰富的知识,超人的胆识。书中有一句话:“把该记的都记在脑子里,不要让没有用的东西塞满了脑子。”我和他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一直在学习他的知识,细心......他就像一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再难破的案也逃不出他的法眼,一定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深植于我的内心。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被福尔摩斯坚决与恶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所感动。
福尔摩斯的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他帮助警察抓住了无数罪犯,为社会安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并没有害怕而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佩服他的许多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谨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经过他对案件的'分析,我发现犯罪分子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可怕,他都是有弱点的,只要抓住那些弱点再鼓起勇气,就有机会战胜他们。我们要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而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更应该做到的是自觉。只要有了自觉性,便会远离犯罪,告别邪恶。世界是那么美好,生活也是那么美好,我们有什么权利去破坏它呢?福尔摩斯的精神在当今社会被赋予了多重含义,他不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更是当今社会的英雄,他的一些精神就好像一面镜子,而那个镜子里显示出的却是一个充满了友善和和平的世界,而他的作为,暗含的其实是对这样一个世界的一种渴望。
让我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足迹一直向前,走向那个充满友善、充满和平的世界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破解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寒假里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每天一大早,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他经常能破解一些奇怪的案件,当遇到十分离奇的案件时,他从不放弃,而是想尽各种办法破解。他被别人称为“神探”,古往今来,没有人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我们青少年喜欢的偶像。每个人都渴望有着他这样的超能量!瞧、在别人认为不能破解的案件上,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破解了。许多人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其实是他平时注意观察,仔细分析,全力以赴而已!谁能想到为了能破案,他甚至半夜里爬了起来,去查找蛛丝马迹。正是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竭尽所能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神探”!而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要一遇到难题,我要么就是扔一边,要么就是空在那。心里想:反正到时候老师会讲解给我听的,就放在那吧!有一次,我又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难题,反复读了好几遍,可就是不会,我正想扔到一边,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经过她的一提点,我就立刻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其实只要我多想想就可以解出来的,可我却轻易地放弃了!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决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以后遇到难题自己想办法解决,做到不放弃,反复地读题目,找出题目的“蛛丝马迹”,当实在不会时再去请教父母或老师。
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相信对你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一个灵魂般的人物,以其严密的推理、无所畏惧的魄力和随机应变的头脑,永远闪耀在人们的心中。
福尔摩斯总是不慕名利的。每次结案之后,总会被一些警长抢了功劳,但福尔摩斯却并不怨恨,反而同他们保持了非常紧密的关系。
福尔摩斯的断案,是为大众服务的。每次案子的对象:有平民、有富人、有官员……不论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福尔摩斯都竭尽全力地去处理。
福尔摩斯的断案,从来不是单枪匹马,而是与他最信任的朋友一起去面对和破除黑暗的风暴,而这些不可少的助手,则是福尔摩斯能够成功的重要保障。
福尔摩斯每次都凌驾于死亡的威胁,用无比灿烂的正义之光,去与社会最污浊的黑暗势力斗争,消除社会的罪恶,净化社会的风气,为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奠定基础,作出了卓越贡献。
这便是福尔摩斯,一个神灵般的人物。他虽然有着许多缺陷,但也有着许多神奇的特质。福尔摩斯,一座平凡而伟大的丰碑,矗立于世界的顶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从一些细节去发现别人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
例如一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一个军人;他手腕、肤色白皙,但面部黝黑,肯定刚才炎热地带过来,他面容憔悴,一定经历艰辛,受过疾病困扰;他左臂动作僵硬,不自然,显然受过伤,一位军人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经千辛万苦,并且手臂受伤了呢?显然是阿富汗。还有一个人的胳膊上纹着一只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走路时雄赳赳,气昂昂,像个军人,所以推测他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而且他脸上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显得稳重、自信。把所有这些合在一起考虑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从一滴水,一个逻辑学家就能判断大西洋和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没有见到或听说过他们。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环环相扣。只要我们知道其中一环,就能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情况。
这些逻辑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但如果你亲身去体验过后,就会明白这些逻辑很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我是一个胆儿大的女孩,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怕。我怕蛇;怕安静的有点可怕的周围;怕看恐怖电影,小说的吓人情节。但我喜欢侦探小说。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谨慎与勇敢的混合体,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可缺一的。在面对困难时,有的人知难而退,而福尔摩斯却勇敢的知难而进,用自己平时勤奋学习的知识,与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思考把困难逐个击破。人生道路上,我们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要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不小看一点点的“微不足道”。许多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仔细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让这世界,任我们自由翱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眼睛敏锐、头脑聪明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位非常幽默的医生。作者用华生的口吻讲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在层层紧张的推理和案件的步步深化中,我们欣赏到福尔摩斯先生大胆精湛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的戏剧化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愚蠢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使故事更加生动。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个敬业的人,华生发现后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他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句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数量有限的房间,应该有选择、有秩序地把东西塞进去。即使你知道一些对你没用的东西,也要试着忘记它。福尔摩斯总是以不同的方式解决问题。有一次,当福尔摩斯认识凶手后,他没有按照常规方法让警察在城里搜捕逃犯,而是神神秘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假装出去,让车夫帮他抬箱子。,只听见“咔哒”一声。凶手被抓了,他就是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更是一部人文小说。每个案例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折射出人们对财富的肆无忌惮的追求,社会的不平等等,作者对此不做赘述,让我们自己去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种类繁多,但很多都是低级打斗杀人,或者用高科技快速破案。很少有书能像《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样引人入胜、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