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时间:2024-10-21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

  一双敏锐的眼睛,一顶黑色的猎鹿帽,总爱叼着一根烟斗——他就是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大名鼎鼎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故事惊险刺激,十分有趣。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花斑彩带之谜》。故事是这样的:思图娜小姐委托福尔摩斯调查她姐姐的死因,福尔摩斯经过仔细调查,推测是继父为了得到一大笔财产,所以利用花斑蛇谋害了思图娜小姐的姐姐,最终,贪财的继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我觉得他是一个观察入微、沉着冷静、充满正义感的人,我想这肯定就是大家喜欢他的原因。

  这本书让我被福尔摩斯深深吸引,我佩服他敏锐的'洞察力和推理能力。这不,我也当了一次小侦探。那天中午我发现客厅的地砖上有白色的不 规则水渍,拖把也拖不干净。我感到非常奇怪,于是分别询问了爸爸、妈妈和外婆,了解到外婆曾在这里洗过衣服,我推测可能是肥皂水撒到地砖上造成的,我仔细观察,发现水渍是从客厅断断续续一直延伸到卫生间,这更加肯定了我的推测,我把调查结果告诉了妈妈,妈妈夸我是个观察细致、心思敏锐的孩子。我也不知不觉地成为了“李尔摩斯”了!

  或许,我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但是我想通过大量阅读课外书,我也能开拓自己的思维、丰富自己的大脑,让自己更加优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2

  今年寒假,我又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虽然我读过这本书很多次,但我仍然厌倦了阅读。每次我读它,我都能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新的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部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鹰钩鼻、猎帽、瘦身、肩披风衣、头衔烟斗已成为他固定的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气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当人们描述一个聪明的人时,他也会说他有一个“福尔摩斯”的大脑。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在道尔的作品中,主要描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索案件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个案例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敌人一起死去,但他敢于牺牲的无畏精神仍然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在书中说了一句话,这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你能真正摧毁你,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冒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学习!

  在“四签名”案中,我以为一开始有四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才突然意识到。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问,带领我们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让我深深佩服那些平时不细心、不喜欢观察的人。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不禁称赞它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次我会看到不同的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3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假期啦!让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暑假我可以尽情的看课外书了!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购置新书,今年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书中人物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比如敏锐的观察力、无解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还有精通化学和犯罪学等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讲的是福尔摩斯根据墙壁上一串血写的字母“RACHE”(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对死者一番检查之后断定死者是被毒死的。福尔摩斯故意将案发现场找到的一枚戒指,在报纸上刊登失物招领来引这个凶手落网,果不其然凶手伪装成老太太领走了戒指。根据一系列推断和侦查,最终将凶手逮住了。还有《四签名》讲的是摩斯坦上校失踪后,他的女儿每年都会在同一天收到神秘的匿名邮包,而这次收到一封信,有位神秘人要约她见面。在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合作下,故事中一个又一个谜团被解开,真相也一步一步浮出水面...... ......在这些案件中,福尔摩斯总能看到别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一滴水、一个洞、一个字母...... ......),能从一团乱麻中找到突破口去进行推理和分析,正是因为他专注这些毫不起眼的细节,才帮助他成功破获一个又一个案件。

  读完这本书,我好像悟出了点什么,那就是生活中需要细心观察、专注细节!比如作为学生在考试的时候,粗心马虎会让我们丢分,所以需要细心检查防止写错;比如作为警察办案,粗心会导致坏人继续逍遥法外,细心观察专注细节才有可能早日破案;比如疫情这几年一直和病毒做抗争的钟南山、李兰娟院士们,正是重视细节才能研究出抗病毒疫苗,从而守护我们老百姓的健康。

  老子也曾经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决定成败,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细心的好习惯,这对于我们学习和生活上都会很有帮助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4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

  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5

  虽然《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已经看过无数次了,但它始终让我有百看不厌的感觉。这促使了我再一次翻开这本几百页的厚书,它每次看完都会让我有新的启示和感受,这不正是“书读百遍,其意自现的道理吗?”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华生的军医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当代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同福尔摩斯一起破解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出生入死,惊心动魄的经历。

  做为主人公的福尔摩斯是贝克街远近闻名的一位神探,非常了不起,他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观察力超强,思维也非常缜密,不论罪犯多么狡猾,他总能找到破案的蛛丝马迹,他的这些优点除了让人敬佩之外,也值得让人学习,虽然他的很多破案本领我们是学不来的,但是他的很多优点,我们还是可以试着去学习借鉴的.,比如: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如果学到这些东西,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肯定也是大有裨益的。

  除此之外,他广博的知识也值得让人崇拜,并且值得去学习。虽然他的某些知识我们可能无法通过学习去掌握,也无法运用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但我们可以由此得到一点启发:一个人要想具备过硬的本事,首先要有足够的知识。如果认识到这一点,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努力鞭策自己,那也算是致敬了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对这位大侦探产生了敬仰之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少道理。这本书使我受益终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7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让我深受启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智慧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各种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经过福尔摩斯缜密的思考和观察,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之下,将许多离奇案件一一侦破的.故事。这套书故事曲折,扣人心弦,对我们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让我们认识到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善良也邪恶,好人必将胜利,坏人必将受到惩罚。它也给我以启发,比如要学会观察,从蛛丝马迹中获得信息。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个大侦探。

  机会终于来了!今天,姑姑家的小表弟来我家玩,姑姑叮嘱我:“你一定要看好他,不准他看电视,更不能让他玩电脑。”我满口答应。

  上午半天,表弟很听话,做完了作业就陪我看书,讨论书中的一些角色,聊一些学校的事,都没有看电视,也没有碰过电脑。到了下午一点,我忽然想起要去书店买几支笔,我问表弟要不要一起去,表弟不愿意,我只好一个人去,但我还是不放心,说:“表弟,你不去在家可得乖乖的,不准看电视,更不能玩电脑,我一会就回来了。”表弟睁着眼睛抿着嘴连连点头。

  我跑了几家店,才买到了想要的笔,一看表,已经二点半了,万一表弟不听话在家看电视怎么办?表弟可是个电视迷,小小年纪就戴上了眼镜,于是我加快脚步赶回家。

  快到家门口时,我决定给他一个突然袭击,于是就放慢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到家,正想开门。糟了,没带钥匙。唉!没办法,只好敲门了,这就抓不着他了。我无奈地敲门,老半天表弟才过来开了门,我见他手上还拿着一本书,看一眼电视,没开。我问他看电视了没有,他满脸严肃直摇头。读后感难道他真的没看?我半信半疑,但无凭无据,我回到书房,忽然想到福尔摩斯的话:“只要做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对,只要他看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我摸了摸电脑,凉凉的,看来他没有玩过电脑。我走出房间,看向茶几,咦?奇怪,我上午不是把摇控器放到茶几上的吗?怎么不见了?我东翻翻西找找,在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遥控器,我再一摸电视,热的,哈哈!还不是被我找到了证据。我拉了拉表弟,问:“你确定你没看过电视?”表弟还想抵赖,我把他的手放到电视机上,他哑口无言低下了头。看到他的表情,我实在太开心了!

  谁说看推理小说没用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一套非常棒的推理小说嘛!我建议你也去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8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9

  暑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必大家都知道吧,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侦探。他也是亚瑟·柯南道尔成功塑造出来的知名侦探人物。日漫《名侦探柯南》里柯南的名字就是根据柯南道尔而得来的。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职业技能一路披荆斩棘破案,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里面主要的故事有: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血字研究、福尔摩斯之死等。

  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案子就是绿玉皇冠案。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能力令我吃惊。被保存在银行的绿玉皇冠上的三颗宝石不翼而飞,当地警察勘察现场,发现证据后,抓错了罪犯,导致冤假错案。而书中描述的福尔摩斯是这样踏勘现场的,“他踏上了梯子,从楼顶俯视现场,却没有任何犯罪的迹象。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房梁上,竟然有当时存放玉石的铁盒,而在铁盒旁边还滚落着一盒非洲雪茄。”福尔摩斯就是从这非洲雪茄上判定了作案人的基本信息,并通过层层筛选来往客人信息,成功找到了真凶。多么惊人的观察能力,多么细致的推断!

  福尔摩斯把观察和推断做到了极致。细节决定成败,正如伽利略所说:一切真理都是从观察和实验中得来的。对细节的观察是每位成功人士所必不可少的,我也要学习他认真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探索世界的真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0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1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妈妈带我读了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什么都不用问,就能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车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福尔摩斯还非常善于观察,他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是干什么的。福尔摩斯找真相时,往往要收集超级多的人证和物证,虽然有人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他在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机智果断。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而且他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根据失窃东西原来所在的位置,来推算失窃的时间和犯罪手法。他寻找犯人的方式也是很独特的,他不会亲自在大街上寻找犯人,因为这样就会打草惊蛇,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流浪儿。流浪儿不仅熟悉地势,而且人数众多,不仅可以分头行动,还不会引人注目。他正是采用了这些特殊手段,才会成功地把罪犯捕获。

  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他缜密的思维能力,也都是在一次次的案件侦查中锻炼出来的。我要好好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的做事风格。使自己变得更聪明,更优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敢,认真观察,用自己的智慧去找答案,不要轻易放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2

  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给我指引方向。谢谢你,福尔摩斯,让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3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4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5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跌宕起伏,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看到《最后一案》的时候,我心中不免有一丝担忧的情感,因为侦探悬疑小说的'结局往往是不好的。果然,作者让福尔摩斯与他的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在激流中死去。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不会再出现时,我又看了一本名叫《空屋》的书,《空屋》中作者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这令我欣喜不已!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让人爱不释手,可能是因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的功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案,不仅仅是靠缜密的逻辑思维,还需要一个朋友—华生。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勇气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往往正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呢?

  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多观察身边的事物,发现它们的特点。我们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就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坐在那儿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的短暂,哪里容得下我们每天耽搁这么多时间呢?

  人的一生,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快也不能慢。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照亮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