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1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良,常抓不懈。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2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根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以.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工程工程款.00元,未支付工程工程款.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以.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工程工程款.00元,未支付工程工程款.57元。因当时两个工程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工程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工程工程款.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00元,实际已支付工程工程款.00元,未支付工程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工程工程款.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工程款.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局部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归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3
限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开展的一项重要部署。记者2月15日从省审计厅得悉,自去年12月下旬我省将清欠工作纳入政策跟踪审计监督后,推动省属监管企业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国资委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1月底,省属监管企业已完成清欠29.7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7.62亿元已全部清偿完毕,各市州国企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已全部清零。按要求如期完成第一步优先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有关加大清欠工作审计力度的部署,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去年底制定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将此项任务作为政策跟踪审计重要内容,统筹整合人员、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培训指导。去年底到今年1月上旬,派出4个审计小组,分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局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清欠跟踪审计,重点抽查局部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24户。
审计通过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与方法,重点分析企业报表中应付账款等往来款科目构成,重点检查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工程和采购的.合同、付款进度、拖欠原因等,发现个别企业对清欠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清欠工作推进缓慢;有的企业对欠款排查不到位、清欠口径理解不准确,清欠台账数据质量较差,存在多报、少报、错报等问题。
审计中还梳理了一些合同签订不标准、付款期限不明确等导致出现长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典型案例。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审计整改函,催促企业边审边改、限期整改。催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更加重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建章立制,催促企业增强守约意识,加强合同、往来款项等根底管理,加大失信违约惩戒力度。要求存在欠款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收往来,通过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还款来源;对清欠暂时有困难的,要拟定出还款方案逐步清偿,严禁新增拖欠,以实现20xx年底“清欠〞的目标。
收到审计整改函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召集企业座谈、通报清欠工作进展等形式推动整改;相关企业建立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台账;局部企业已多方筹集资金清欠账款,正按照“清零〞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有方案清退、归还。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4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工程办,由工程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别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工程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开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催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根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催促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效劳行开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催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5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0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基本情况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2020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0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0年剩余欠款情况。2020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65.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项目审计决算情况来看,项目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18年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多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部分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项目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偿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项目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部分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项目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部分项目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馈,“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项目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项目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2015年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则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项目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项目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项目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项目,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项目,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6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截至11月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中央层面清偿进度为91%,地方层面清偿进度为61%,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皆表示年底前能够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制定清欠工作方案,于去年11月底以国办名义印发部署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共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5800多亿元,清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国资委财管运行局副局长刘绍娓表示,中央企业在清欠工作中努力克服被上游拖欠、资金压力大、欠款情况复杂等难题,目前已基本实现国资委要求的“双清零”目标:20xx年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前年度少数基层单位拖欠的`8.2亿元农民工工资,已于今年1月份全部“清零”;20xx年底前的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已基本“清零”,清偿进度达到99.4%,累计清偿欠款1456亿元。
据财政部经建司调研员王明臣介绍,截至11月底,国务院部门和财政部监管企业总体清偿进度达98%。按照有关欠款单位的清偿计划,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基本可以“清零”。
黄利斌表示,尽管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组织推进不力、责任传导不落实,越到市县难度越大等问题。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形成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聚焦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清欠工作,要让尚未得到清偿的企业有预期有盼头。”黄利斌说。
关于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7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3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根本情况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2023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3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3年剩余欠款情况。2023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23.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工程审计决算情况来看,工程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23年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屡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局部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工程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方案,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归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工程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工程,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局部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工程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效劳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局部工程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应,“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工程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工程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工程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2023年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该工程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那么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工程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工程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开展的重要表达,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工程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工程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工程,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工程,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工程,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当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工程,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工程,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