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6-23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2篇(集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2篇(集合)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1

  20xx年8月,公司开始对《自查报告》中列示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完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现公司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将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状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状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状况

  公司对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开展状况如下:

  1、20xx年6月25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小组,并对此次专项活动的前期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2、20xx年6月26日~8月15日,财务中心和各子公司财务中心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活动,并对自查活动的开展状况、自查资料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出具自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在此期间,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财务中心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职责到人。

  3、20xx年8月16日~20日,自查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财务中心各岗位及子公司财务中心的整改状况以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内部检查和落实。

  4、20xx年8月31日,出具整改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问题的整改状况

  根据整改方案,公司对《自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包括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管理制度等资料: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状况

  1、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际实行定期轮换,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未构成书面制度。

  整改状况:公司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规定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每2年轮岗;明确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如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状况

  1、会计档案调阅手续未严格按相应规定办理。

  整改状况:加强了会计档案调阅的管理,拟订了《会计档案调阅申请单》,会计档案调阅和复印时申请人填制申请单,履行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手续。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状况

  1、未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记录。

  整改状况:加强了对票据的管理,出纳已建立支票登记簿,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了登记记录。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状况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相应的职责追究条款。

  整改状况: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追加了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在内的追究职责条款。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暂无明文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暂无明文规定会计重大差错更正、预计负债等或有事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流程、审批程序。

  整改状况:修订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明确会计重大差错更正、预计负债等或有事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流程、审批程序。

  三、本次专项自查活动工作总结

  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活动工作为起点,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意识,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了财务人员基本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巩固此次活动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展开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展开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比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题目。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依照《xx市审计局展开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处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稍微偏高。

  3、非税收进征收正当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进的行为。

  一、自查方法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目情况。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

  二、自查内容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我院在财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配备财务人员2人(会计、出纳各1人)。经费在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循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准则;在办理财务报销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原则,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院长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会计电算化方面,采用的是用友ERP财务软件,有助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在资产管理上,做到帐物一致、帐表相符,特别是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采购办法,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的资产及时准确入帐。

  2、诉讼费收费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未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各区乡人民法庭收取诉讼费用,也实行收缴分离。因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用专用票据。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诉讼费用,定期交入指定银行,同时将票据上交我院。我院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检查。

  3、涉案款项管理情况

  由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只能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局限,我院的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暂未实行专户管理。

  4、诉讼费收费程序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收缴诉讼费用,法院只负责开收费通知单,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的“诉讼费汇缴财政专户”缴纳诉讼费,法院诉讼收费全额上缴国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区乡基层法庭所在辖区未设立农业银行营业点,由经办人统一收取后再代为存入专户。

  5、票据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室设专人管理票据,并进行记帐登记,收费员每次向票据管理人员只领一本票据,以后缴旧领新;票据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时间和收费员核对票据和核销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和财政核销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照相关规定加盖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或诉讼收费专用章。

  三、不足及建议

  通过自查,我院在财务管理和诉讼费收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调整随意性较强,今后要加大对预算的管理,应注意编制的可行性论证。在与各单位的往来业务中,结算不够及时,在以后工作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当日进行结算。经费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财政的制约,划拨的随意性很大,在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上,都存在着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现象,往往都是年终集中支付,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