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协议书

时间:2024-10-3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结算协议书集锦八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结算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结算协议书集锦八篇

结算协议书 篇1

  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 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 同 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结算协议书 篇2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

  但小编认为,这种“三边”工程是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规则,合同以固定价款结算,又没约定风险范围和条件,由于种种原因,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这一条款违反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该种工程价款结算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2条,应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结算,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应按实结算的原则,即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设计边施工时的图纸就是该工程的计价图纸,并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2、工程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就结算协商不能一致,对簿公堂,由于一方的过错,施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不论是承包人的过错还是发包人的过错,小编认为,并依据司法解释都应按实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或鉴定,即按施工图纸,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或鉴定。但在结算或鉴定时,应区分哪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1)承包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无资质、超越或借用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承包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外,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只能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部分,利润作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收缴,当承包人过错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依据司法解释,承包人应进行修复,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2)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未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或者被认定中标无效,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全部工程价款。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宜提醒发包人,以避免合同无效。如果人民法院收缴利润,承包人可以将利润作为损失,要求对造成合同无效有主要过错方的发包人承担。

结算协议书 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XXXXX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XXXXX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20xx年xx月xx日与XXXXXXX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XXXX号 查勘编号:变XXXX 】,合同主要内容: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XXXX整(¥XXXX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XXXX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XXXXX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XXXXX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XXXX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结算协议书 篇5

  乙方(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及时缴纳电信费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代扣电信费用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电信费用,应符合有关收费规定和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电子方式在其存款账户: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电子支付信息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电信业务费,且保证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乙方原因被停用期间,应及时主动到电信各营业厅、电信联网的.各银行网点向甲方缴纳电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向乙方提供电信服务。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经双方核实后,由甲方自收款日起一个月内将多收款项退还乙方付款帐户。

  七、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在次月5日前主动到电信各营业厅与甲方另签新协议。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八、乙方指定账户销户,三个月内乙方未主动到电信各营业厅变更付款账户的,本协议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或本协议到期后,乙方使用的电信费用将自动转为现金缴费方式。乙方应及时主动到电信各营业厅、电信联网的各银行网点向甲方缴纳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应的通信服务。

  九、若乙方解除协议,须携单位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如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信息有误,乙方有权向甲方客服(10000号)提出疑异,甲方应在一周内予以核实确认。

  十二、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开户行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盖章):

  日 期:

结算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__________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结算协议书 篇7

  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20xx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

  一、二〇一八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二〇一八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

  六、奖励

  1、到账奖励(20xx.1.1-20xx.12.30)

  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

  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

  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

  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

  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

  2、另加奖项

  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

  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

  七、享受待遇

  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

  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

  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期生效。

  甲方:乙方:营销部

  代表:营销员: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结算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建设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