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协议书

时间:2024-08-0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授权协议书三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授权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授权协议书三篇

授权协议书 篇1

  加盟店地址:

  加盟商姓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贸易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加盟,就有关加盟商特许加盟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权利金——乙方为甲方加盟商,因此获得甲方所授予经营管理行销与必要技术,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授权契约书,并于签约时一次支付于甲方之金额。

  4、品牌保证金——为确保乙方日后诚信履约,需缴纳于甲方之品牌保证金,日后除甲方依约办理外,于合同届满、解除,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无息返还,如乙方有违约,或造成甲方之损害时,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合约期限

  加盟商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加盟期满,乙方在原加盟期内无任何违约事件,乙方务必于一年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申请签定加盟续约合同,本合同可依约延长一年,品牌保证金转至新合同中。

  第三条 门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第四条 特许加盟收费内容及细则

  1、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为了推动品牌的推广及快速发展,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加盟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开新店,也无需在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2、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品牌保证金 万元/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相关品牌保证金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品牌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商圈规划、门市设备及装潢规范

  1、乙方加盟店必须悬挂 招牌,若擅自更改内容、颜色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软盘)

  2、甲方可免费为乙方评估开店位臵,免费为乙方店内装潢进行设计,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标准作业规划,及代请施工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需要,可自行决定开店位臵,但须得甲方认可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商品价格等规定

  1、加盟商必须纳入我司的连网管理系统。我司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产品自由采购权。

  2、委托甲方统一采购商品,以联合采购进货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价格高于乙方采购之价格,乙方可介绍厂商给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让利于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个别加盟店销售,则可自行采购,但需向甲方申报备案,以服务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3、针对甲方公布的商品目录及促销商品进行订货及定价销售,零售价可在会员价和正常价之间浮动。如乙方任意削价出售,而扰乱整个加盟系统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实行款到发货结算。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如有残、次之商品,可作退货处理。在辅导期三个月内,甲方接受无残、次的.商品退货或换货。辅导期结束后,甲方有选择地接受乙方的退货,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用品一个季度内退换,童装20天内退换,童装必需整手),对甲方同意试销的商品仍可在试销期结束后退给甲方。

  第七条 商品营业

  1、应以独立法人之工商登记及本合同相关的营业项目,以取得合法的从事营业行为,并于开业前检附相关文件给甲方;乙方所营业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内取得合法营业证照后始得正式营业。

  2、应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务项目及营业形态对外经营,乙方不得任意变更。

  3、必须独立承担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有关行政处罚费用。

  第八条 保密

  1、乙方就合同内容的业务数据、商品价目、操作规程、技术、知识等任何类似文件和数据均作为商业机密,负保密之责任,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九条 促销、广告、执行及费用

  1、双方同意 的整体促销及广告计划均委托甲方统筹办理。

  2、如需自行进行促销广告活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广告所产生的费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参与者共同承担。一家店无力在媒体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广告,加盟共同参与可降低成本,增加广告力度。

  第十条 教育训练计划、执行、费用

  1、应于经营 加盟店开业前,依甲方安排对加盟店店长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2、甲方派辅导人员赴加盟店实地培训,乙方应负担辅导人员的车资、餐费、住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续约

  合同期满六十日之前,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约。乙方若无违反所有合同内容,则甲方须同意订定续约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权利,但以不增加费用为原则。如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增加费用时,需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期满时仍有未订定新合同,甲方将终止授权业务。

  第十二条 违约、违法、损害、赔偿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2、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3、乙方应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规范和服务公约(附)

  第十三条 加盟店迁移、转让、退出

  1、店租约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须迁移时,乙方必须于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办理相关迁移事宜,迁移店位臵须报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开店,以免造成商圈重复。乙方如未依约通知甲方导致影响乙方权益时,概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转让,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受让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加盟店转让给受让人时,甲方将收取转让加盟金10%作为业务辅导费用。转让期只能为原加盟合同的剩余时间,续约应另签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时与甲方结清货款和品牌保证金,加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责任承担

  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不另行催告,经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1、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双方不再协议续约的,加盟商应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归还相关文本、加盟手册及内部资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的,甲方将品牌保证金100%

  退还给加盟商。

  2、擅自将加盟合同受权书转让第三人时,或未经甲方许可授权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开店、或停止营业、或未依甲方规定使用企业识别系统(CIS)、制作物、或违反竞业禁止之约定、或保密义务时。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为时。

  4、违反法律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重大形象商誉之行为时。

  5、乙方或其负责人逃避、失踪、限制行为能力或财产上发生困难,导致票据拒绝往来,破产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财产,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机关为停止营业、营业之处分时。

  6、其它违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项,经限期(30日)催告补正而未补正时,乙方依前项约定终止合同时,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规定时,则选择没收品牌保证金,取消加盟商资格,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另有损害时须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六条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合同附件

  1、同书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习俗、诚信原则公平解决。

  2、同书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件手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管辖

  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安溪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授权协议书 篇2

  作品名称:

  本人同意委托 作为办理该合作作品(以下简称本作品)出版事宜的代理人。

  1、代理人有权作为本作品全体著作权人的`全权代表,与中国人事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协商、签订出版合同及该合同的补充、变更条款。前述合同对本作品全体著作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代理人有权在本作品需要再版时,与出版社商定再版事宜。

  3、代理人有权确定本作品的主编及作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顺序。

  4、代理人有权从出版社领取本作品全部报酬,并进行分配。

  5、代理人有权作为本作品全体著作权人的全权代表解决与出版社发生的争议。

  6、当需要变更代理人或终止代理人权限时,本人另行书面通知出版社并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协议书 篇3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根据《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将“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为已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甲方“千水湾”牌个体防尘系列产品,签定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合作到期,如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的约定内容,合作自动延续 壹 年。

  第二条、经营产品

  “千水湾”牌:阻尘鼻腔护洁液、防尘口罩、滤尘芯片等系列产品。

  第三条、乙方经营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千水湾”品牌个体防尘产品在销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

  2、乙方不能超越上述经营区域销售产品。

  第四条、产品包销定额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销售额 70 万元以上,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购3万元以上“千水湾”系列个体防尘产品(货款在乙方所交纳的壹拾万元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采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二次订货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履行。

  第五条、产品价格(见附件1)

  第六条、结算方式: 订货时预付甲方

  发货,余款收到货后30天内结清。 80%货款,款到后,按购货要约书地址

  第七条、产品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到达乙方时,乙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有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以换货,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能退换。

  2、乙方应提前10天将下月《要货计划书》以传真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和供货。乙方每次购货时应填写《购货要约书》传真给甲方, 甲方收到《购货要约书》经审核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7个工作闩内将货品发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品不发出。

  3、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3万元,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至乙方销售总部的火车或汽车运费。对于乙方要求空运、水运的,在扣除火车或汽车运费后的溢价数,或订货量少于3万元,由乙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第八条、市场管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圈定区域外的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销售产品。

  2、乙方承担圈定区域内的市场经营责任,发生事件甲乙双方切、同处理。

  第九条、产品宣传

  1、提升“千水湾”品牌知名度,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乙方应积极作好圈定区域内“千水湾” 品牌的宣传工作。

  2、乙方在产品宣传时,应以甲方提供的图文内容为基本,不得另外虚构内容。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法》主张权利。

  2、甲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有效鉴定结论承担或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甲方有权监督圈定区域内市场经营情况,保护乙方经营权利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信托义务,积极努力落实产品销售目标。

  2、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鉴定结论,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受到窜货或者假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不得将圈定区域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5、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6、乙方应有一定的产品库存量,并及时向甲方传递本地区的市场动态信息。

  7、乙方销售需遵循区域客户集团采购进货模式, 以客户集团采购总采为主导,没有集团总采购的,以区域为准,不得提出异议进行干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协议期内乙方累计6个月产品包销定额完成率,低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数量的40%以下时,且后续增长率评估低于10%,或市场出现空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经营区域,重新进行市场拆分布局。

  3、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

  4、乙方必须对甲方银行信息保密,泄露甲方银行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终结

  本协议终结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所属物品、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规定每项产品的最低销售价,乙方不得低于该销售价进行销售,违者给予销售金额的30%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2、贵州省各区域间不得串货销售(除第十一条第7项外),违者按串货销售的金额全额罚款,此款归所属区域代理商,网络销售必须遵循本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限制性条款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以外,双方其他签约代表,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加盖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不具有签约代表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如遇原材料价格较大涨幅,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会谈纪要或传真?汇签形式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所列附件(产品价格表、购货要约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争议时应尽最人努力善意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6、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包销定额,超额部分按超额销售收入二级代理价(不含税部分)的2%给予乙奖励。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