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书

时间:2024-09-1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运输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协议书模板合集八篇

运输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

  乙方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

  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

  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

  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

  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 乙方需在接货后 xxxx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

  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托运 ,共 件,价值人民币(大写) 元,由乙方安全把货物送到 交付接收。运费 元,已付 元,剩余 元。货物安全送到,经验收无差错,运费一次性付清。如运输中出现货物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字生效,双方负法律责任,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客商电话:

  甲方:乙方:

  地址:车号:

  电话:发动机号:

  手机:档案编号:

  联系人:驾驶证号:

  家庭住址:

  手机:

运输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销售的草皮、草种及其它货物的运输工作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形成货物运输合作关系,乙方为货物运输司机。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于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通知地点将货物(草皮、乔灌木等)装车,路线由乙方自定,然后在规定时间运送到达指定目的地,货物到达客户工地一般不需要二次转运。

  (三)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填写一式三联的送货单,乙方帮助甲方交完货后,将送货单拿到客户方指定人员签收后,客户联交给客户,回单联或现金在一个星期内交回公司财务部。

  二、费用结算

  (一)运价确定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乙方与甲方建立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运输价格应该比平均市场运输费用低。

  (二)结算方式:乙方每月10日之前与甲方财务对上月的运输情况进行核对。同时,甲方给乙方出具对账结果,盖章有效。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乙方拿到甲方出具的对账结果到出纳处领取运费,每半年结一次帐。若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部分款项,该款项不超过总款项的50%。

  三、合作义务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二)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在甲方客户面前直接代表甲方的形象,故乙方应该以甲方利益为第一出发点,友好、真诚对待客户,不能与客户有任何不必要的冲突。

  (三)乙方需在出发前与客户联系,按照客户方要求准时到达交货地点,不得向甲方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任何客户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四)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监督调货质量,乙方到达装货地点后,发现草皮、苗木等质量较一般货质量差,应及时反应给甲方。

  乙方送货到工地,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拒绝收货:

  1、将货返回基地,甲方只支付乙方单程运费。

  2、将此车货运到另外的工地,甲方只在原来的运费基础上增加适当的油费。

  (五)乙方装好货物应该盖好篷布,保护植物不会因为雨、风、太阳等因素萎焉。若因乙方过失,不盖篷布造成植物死亡或者影响客户栽植的'成活率,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交货:在客户提出货物数量有问题时,乙方则应该帮忙清点货物数量;若客户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则应如实反应给甲方指定销售员,并协助解决交货问题。同时,乙方应准确无误的向甲方反应客户的意见及诉求。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票据和现金,如因乙方遗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运输工作完成后7天之内,应及时将回执单、票据等上缴给甲方财务处。

  四、运输安全要求

  (一)乙方应该对其运输过程中的人生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在出发前应该对运输车辆的各项性能进行仔细检查,以避免运输途中车辆出现安全事故。若因车辆故障、损坏等因素造成货物质量受影响,乙方因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到达工地后应该提高警惕,若因乙方疏忽造成绿地、路面、花坛等破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将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销售人员,以便双方协调解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运输责任定义

  (一)运输前,甲方有义务将该货物的具体情况给乙方交底;

  (二)因乙方运输前未与客户联系造成运输位置发生偏差,应该有乙方自身承担损失。

  (三)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自身违反交通法规或者驾驶不当而产生的任何事故和货物损失,应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向甲方赔偿货物损失。

  (四)若乙方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遵守协议中列举的各项纪律,则每项将给予乙方扣除当次运输费用20%的惩罚。

  (五)违约责任:若有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签订期限

  本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底结清运输费用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决定来年是否继续和对方合作,如双方均没异议,便签订下一年的合作协议。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 篇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运输协议书 篇5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运输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任何争议,特签订土石方运输协议如下:

  一、渣土运输工程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旁的工地约20万立方米渣土交乙方组织运输《计量以车辆实际运输方量为准》。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运营手续齐全,因运输导致渣土落于道路上,要主动及时清理。清理人员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

  3、弃土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弃土距离以6+/-0.5公里,(起点以________正门前。)

  4、运输费用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价7.50元每立方米《不含税,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5、车辆装渣必须听从现场人员及挖机喇叭为准,方量以车辆货箱测量为准,乙方按排一名现场管理人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下雨天时间顺延。每天所需运输车辆由甲方提前两天告知,乙方若不按甲方要求提供车辆,《新增加车辆除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支付乙方每天的油料费用,协调加油站办油卡的方式给予解决。

  3、甲方不得无意停工,无意停工两天所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按实际运输量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不得拖欠,工程完工后,30天以内甲方必须结清全部工程款。

  5、在运输期间,乙方所有的运输车辆未违反交通法规的同时,甲方必须协调好本次运输路段、各部门的关系,在运输中不得有任何阻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6、工程开工后,甲方需配备所有的.机械设备满足乙方运输车辆的需求,不得因设备问题而导致运输车辆停工。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运输土石方《包括晚上加班》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

  2、乙方车辆及驾驶员在运输土石方过程中如有违规、违法现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土石方运输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安排外来车辆进行运输,否则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乙方因机械故障和意外所造成甲方的损失除外,乙方要积极主动的采取补救措施。

  5、随着工程运输量的增加,需安排新的车辆参与运输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按照甲、乙双方预约的时间提供新增车辆,若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不能提供车辆参加运输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车辆参加运输,乙方需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支付对方总额3%的违约金。

  2、中途若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支付乙方的所有损失并追缴欠款。

  3、乙方若不能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运输车辆,机械故障、意外和新增加车辆除外,乙方不能及时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另外安排外来车辆,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乙方双倍承担《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达三次《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切实履行义务。

  3、纠纷解决办法,出现纠纷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 篇7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运输协议书 篇8

  甲方(托运方):上海顺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广灵4路21号甲12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钢材提供钢材销售的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迄地点和数量: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钢材;按吨数或件数计价。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2、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3、到达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4、甲方的《运输委托单》及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员到甲方领取提货单和签收《运输委托单》时需凭乙方公司的业务介绍信和身份证签收。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拥有的、能正常营运车辆的证明。

  2.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业务询单(书面或电话等)后十五分钟内回复甲方是否接受业务。

  2.3、货物运达签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中:上海地区需在 2 个工作日之内、华东地区需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它地方按《运输委托单》临时约定。

  2.4、乙方实际装货应与《运输委托单》清单应当完全一致(包括货物的完好程度),在装运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装货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应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5、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负责验证收货人的身份和协助收货人的验收,并要求收货人签字盖章,如收货人的收货清单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6、乙方应按照托运方委托运输货物的原始包装进行装卸运输,不得出现货物因污染,损坏等导致货物的情况。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达。实际签收时间晚于《运输委托单》规定时间的延迟送达货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华东地区主要启迄地的运输价格表,如有必要,每周一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提前6小时,将未来18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上海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时,将未来36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华东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3、委托业务完成,甲方审核所有乙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和符合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运输专用发票、核对单据数量、评估服务质量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所有运输款项。

  3.4、甲方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向服务优良的乙方提供业务需求,并在行业内优先推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货损的金额指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乘所承运货物货损量所得价款。。

  4.2、延迟送达货物的业务按《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运价自动下调50元/吨结算运费,以此作为违约处罚。

  4.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甲方按延期时间、运费和同期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仓库管理制度

  1.1.自管仓库管理制度:

  1.1.1.定义:自管仓库是指本公司租赁合适的仓储场地、并由本公司仓管人员对在该场地堆放的货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经营管理的库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仓库的入库管理:

  1.1.3.所有货物入库前需得到采购主管的书面入库通知书,并整理仓位和库位

  1.1.3.1.货物入库时应当核对入库通知并检查货物质量,将收货情况填写收货通知清单后立即交付采购经理,同时报告和备案变形货物的数量。

  1.1.3.2.入库时的安全生产:

  1.1.3.3.货物入库后协助采购经理复合入库数量、核对差异,核对无误后及时编制卡号由ERP库存帐录入账面存货数量。

  1.1.4.自管仓库出库管理:出库时必须严格核对出库单明细,按出库单明细发货。发货时坚持“先进先出,锈货先出”的原则,并可凭此原则在客户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动调整发货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1.5.自管仓库盘存管理:由于理论计重和过磅计重的原因,难免有账面盈亏的出现为此:

  1.1.5.1.每次发货应当记录计重差异,每月将合计的计重差异报财务和仓库主管,经财务和仓库主管审核批准,调整ERP系统的库存。随时保持存货的帐、卡、物“三相符”。

  1.1.5.2.所有保管货物不得出现件数差异。件数差异以工作质量事故论,按照公司相应的处罚条例处理。

  1.2.托管仓库管理制度:

  1.2.1.定义:托管仓库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托合适的仓储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资的仓储管理方式。

  1.2.2.托管仓库入库管理

  1.2.2.1.所有货物入库前,采购部门应当将入库通知书发至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和本公司的仓管人员。本公司的仓管人员应当提前检查场地的合适性,并督促托管仓库对将要堆货的场地作出合适的安排,

  1.2.2.2.货物入库后本公司仓管人员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收取符合合同规定格式的入库明细表,交给公司,并由ERP系统人员录入。

  1.2.3.托管仓库出库管理:

  1.2.4.货物出库后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收取发货清单并核对库存,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提醒托管仓库纠正。

  1.2.5.督促托管仓库按先进先出和锈货先出的原则出货,并对必要的情况通知托管仓库调整出库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2.6.托管仓库盘存管理:出现计重差异按1.1.5条处理;出现件数差按仓库协议规定处理。

  1.2.7.

  1.2.8.托管仓库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