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4-07-2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委托协议书合集八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委托协议书合集八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客户(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帐户;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帐户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元);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合作方式及交易

  1、甲方可以是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

  2、合作资金量要求最低底线5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能借贷或融资。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只需把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操作交易。

  二、管理费及盈利分成制度

  1、委托理财期限为1年,净盈利10%结算一次(也可期满时结算),甲方需支付资金管理费为本金的1%(盈利后支付),以及按净盈利“三七”分成,乙方(三成)、甲方(七成)。如果期满后净盈利不到本金的10%时,甲方有权利不分配利润,只需交纳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即可。

  2、结算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把分配给乙方的利润,以银行汇款或者其他方式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三、亏损责任及保密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乙方的操作风格是先保本金,再把握机会把盈利最大化,采取防守进攻策略。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0%,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委托帐户的亏损达到本金的15%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对超出10%以外部分的`亏损,甲方有追偿权。

  2、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可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以免打乱乙方的操作计划,甲方也有义务保密一切操作信息。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合作,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违约时(提取现金、擅自操作交易等),则本协议既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截止当时无论盈利多少,甲方都应按资金管理费本金的1%以及盈利奖励30%分成一并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既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本金的所有亏损。

  五、投资理念及投资目标

  本委托理财业务是专门以中短线为主,把握市场热点主流板块,中短线黑马股为主要获利策略,其主要是投资二级市场a股和申购新股。

  六、甲乙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对乙方的操作进行随时的查看和监督即可。

  七、签约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日起生效。

  委托方签字

  受托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协议书编号:□□□□□□□□□□□□□

  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委托乙方开发APP(一下简称"本软件")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交付文件"指在本软件开发完成后乙方需要交付给甲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编译前的源代码、数据库文件、操作手册、产品制作原型图、技术开发文档等。

  第二条 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可以在阿里云操作系统下运行的软件,软件需求,APP应用开发的栏目架构及相关功能开发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软件开发并交付软件和相关文件。乙方可提前交付,并协助甲方进行软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本次项目开发费用合计人民币:35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人民币:15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2、甲方应在第一笔款项交付完成后的第十个工作日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3、乙方实现软件测试、鉴定、交付程序软件、源代码、数据文件、操作手册、技术开发文档后,当日结清剩余尾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五条 验收

  乙方完成本软件开发工作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出的本软件需求及内容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2)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逾期支付需负违约责任;

  (3)支付完成所需款项后,即获得本软件的'全部所有权;

  (4)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开发成功验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确定的功能需求独立完成软件开发,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执行报告;

  (3)当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时,乙方有权利增收开发费用,具体数额及开发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4)文件交付后提供12个月的维护服务,此维护仅包括软件bug的修复及相关代码技术支持。但是甲方未经乙方私自修改代码致使软件运行出问题除外;

  (5)乙方在文件交付后提供1年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应用程序访问畅通;

  (6)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提供的任何材料、项目创意、项目整个文件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与乙方未结算本合同费用之前,本合同乙方开发的APP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代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所有权和版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该APP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代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本合同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APP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代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转让给甲方。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代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代码和反编译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约束,一直有效。

  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复制出售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项目开发存在技术障碍或者市场障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2、任一方想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每逾期付款一天,应按照乙方开发费用的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如因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调试环境支撑、需求沟通不明确等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付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本协议下任何条款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甲方、乙方确认,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沟通可采取面谈、电话、传真和电邮的方式,本协议所载的双方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双方确认,一经向对方发出电邮,即视为收到通知;一方按本协议载明地址所发出的书面文件,自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视为送达,无论是否签收或拒收。

  2、甲方指定本协议的联系认为联系电话: ;

  乙方指定本协议的联系人为联系电话: ;

  甲方、乙方指定的联系人为履行本协议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均分别代表甲方、乙方。

  3、如任一方的联系方式有改变,应在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驶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当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书 篇4

  一、委托事项:发明创造名称:□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专利事务所联系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1. 申请代理费:____元 实审代理费:______元 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元。

  2. 代收款项: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元 公布费用:_______元

  3. 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_元

  4. 交款方式和期限:现金:_________ 元 支票: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5

  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 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 年 月 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协议书 篇6

  委托人(拆迁人):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某建设拆迁事务所

  二×××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 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

  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

  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

  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乙方:X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科技大厦a座2303室邮编:51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

  1.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包括同意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号)(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1.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3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股票帐号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的股票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内合计的委托理财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2.2双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费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作为委托理财的实际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2.3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支付管理费当日将股票帐户交付乙方管理,甲方应当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直接告知乙方确认的股票帐户的管理人员。

  2.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帐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股票帐户内的证券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2.5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

  三、委托理财的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甲方应先将资金市值部分的5%作为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原始资金帐户(万元)每增值10%(万元)需支付收益的30%给予乙方作为操作报酬。

  3、双方约定,操作收益的第一个10%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4、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

  4.1.2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4.1.5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的。

  4.2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预收报酬和浮动报酬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动报酬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3.4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告知

  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验,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甲方服务,并力争协助甲方使理财收益最大化。甲方了解证券投资存在风险;在享有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的同时,也将自行承担由于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产生的风险和亏损。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7.2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7.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预付报酬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7.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7.5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