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4-07-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合伙协议书集合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合伙协议书集合8篇

合伙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听听合伙办厂。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学会糖尿病饮食疗法。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路的合家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动资金¥__________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协议书 篇4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6

  目 录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三章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 第十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单店的解散、清算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五条 合作投资项目名称 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 第六条 经营区域:

  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 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投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 6.1项目名称:

  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 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投资经营期限为 年。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作投资人共 个,分别是:

  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

  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 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

  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

  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

  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 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 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

  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3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提取风险准备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14.2该资金管理: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认可的账号统一管理,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14.3该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以及应对不可抗拒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投资人会议

  15.1召开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会,对店面的营运等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改进各种管理水平。

  15.2表决方式: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项目的增、减投资,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经营管理形式以及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其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资人同意,其他事项经其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投资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织形式

  16.1投资人投资的翠峰苑火锅项目,经投资双方共同商榷单店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七条 针对翠峰苑公司在单店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的特别声明。

  17.1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品牌知名度、商业信誉、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但不包括开店网络渠道与进货网络渠道);

  17.2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的价值无需经过评估,其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 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 第十九条 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 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 21.2 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 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a 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财务情况表 e利润分配表

  24.3 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 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协议书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协议书 篇8

  甲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3)、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 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