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4-08-2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协议书范文合集八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协议书范文合集八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投资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理财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投资资金 例:1??? 万元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并由乙方具体操作。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只有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投资资金。截止日期到期之前,甲方无权向乙方要回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

  3、委托期限5年,起始日期________ 年 月日,截止日期________年月日。

  4、双方确认,在本协议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现金共计 例:1.65 万元。

  5、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7、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横线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10、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某某某

  拇指印:

  乙方签字:某某某

  乙方大拇指印:

  签署时间: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监理 级资质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装、配套管网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丰富监理经验的综合性工程监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

  年月日达成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支护降水工程、室外管网、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排烟、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观、精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其他内容并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预决算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现场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8、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9、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单位谈判及审核。

  (三)监理人有义务协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该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

  2、 当地有关关系的协调;

  3、 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办理。

  四、监理报酬:

  (一)本项目监理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两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础筏板混凝土浇注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2.2万元监理费;

  出±0.000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主体15层施工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主体封顶初验合格并经委托人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8万元监理费;

  装修及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竣工验收通过并备案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 室外及景观工程完工并且总承包单位工程决算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4.4万元;

  剩余2.2万元作为监理保修期费用,自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全额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网银的方式进行支付,如网银支付遇到障碍,可选取银行划款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确认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行号:

  乙方账号:

  若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则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时收到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在监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如若发现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对于甲方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更换完毕,替换人员应当同时到岗,且必须保证替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员,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每逾期一天应承担200元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且每次到场应当签到,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赶到,总监代表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总监及总监代表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甲方认可的每个阶段人员配备方案(乙方进场前提交委托人并经审核批准)为考核依据,保证该阶段到岗人员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出现2人以上同时休息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常驻代表同意)。3、每阶段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总监不得同时监理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工程项目。

  (四)甲方有权对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现场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出勤少于规定天数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夜班脱岗缺勤的每次罚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应的处罚规定构成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当确保本工程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的公正、独立、廉洁,严禁对施工单位及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换违规人员外,将视情节轻重核减监理人监理费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监理合同,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乙方对派出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因任何监理人员的失职、失误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责任。

  (八)所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不得上报甲方。

  (九)对于乙方向施工单位下达的重大决定(如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奖罚决定等)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下达。

  (十)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派驻本工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监理人员在本工地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监理人的资料必须完整,如发现缺项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甲方责任:

  (一)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提供办公用房及桌椅,资料柜1个,电话1部,电话费用每月限额报销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 五 日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更换现场的常驻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针对重大违约行为守约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 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寻找替代方的损失、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监理资料不及时、不齐全完备, 甲方有权自行扣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四)乙方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乙方因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一)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不产生约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适用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明示做出,本条款 之前的任何默认条款均告作废。

  (三)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送达,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 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监理方监理费用及保证金,应承担违 约责任。如因客观原因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及保证金,甲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务时间延长均不计取附加及额外工作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纳税编码:__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证严肃履行。

  一、甲方依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_________税规定:

  1.代征范围:_________;

  2.征税对象:_________;

  3.代征时限:_________。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帐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_________天,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_________个月,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证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_________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_________%的代征手续费。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税收票证损失的,属有价证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属现金管理票证的,如实赔偿。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单位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培训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协议条款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及双方职责

  1.甲方热爱并希望从事-----事业,经乙方面试认同甲方潜质同时甲方对乙方公司资质、教学条件、师资及课程设置等完全认可的前提下,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提供 技能培训,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由乙方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由甲方推荐实习工作。

  3.培训期间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如乙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或因甲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出,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退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中止培训服务需将未完成部分的.培训费用退还甲方。

  4.乙方应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师资和教学条件,以保证培训和服务质量。乙方若因需要调整培训计划和时间安排应提前通知甲方

  5. 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习内容,掌握培训技能。如未完全掌握培训技能,不能适应实习工作需要,可向乙方申请,在乙方相同培训课程存续的情况下由乙方安排。

  6. 为了使甲方在 事业上更好地发展,在培训和实习工作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作品、肖像和姓名等进行宣传,同时培训结束后乙方自动成为甲方的经纪人,具体内容按乙方经纪人制度执行,双方另行签定《经纪协议》。

  7.在培训和实习工作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形像,如有违背造成恶劣影响,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完成培训后,拒绝参加乙方提供的实习和工作或拒约与乙方签定《经纪协议》,乙方有权按经纪人相关制度向甲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未按协议为甲方提供实习工作,乙方需退还甲方全部培训费用。

  3.违反协议其它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截止至培训结束后双方签定《经纪协议》止。

  四、相关培训事项

  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按乙方约定培训计划执行。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生效后,开课前付清全款。

  六、其他

  1.本协议附附件( )份,所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翻译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版权(中英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

  二、翻译时间为天(自月日算起),乙方分批交稿。

  三、翻译费为每千字元,全书千字,共元。

  四、乙方保证翻译质量,达到出版水平,并保证按时完成全稿。

  五、甲方在收到全部译稿之后,一次性支付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昌财评审( )第( )号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委 托 单 位:昌黎县财政局

  地 址:昌黎县二街西北楼2-1号 电 话:0335-2029976

  依照昌黎县人民政府昌政[20xx]6号《昌黎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将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各方就本项目评审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昌黎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建设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一、委托评审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工程建设规模:

  4、工程报审内容:

  5、工程报审金额:

  6、工程资金来源:

  7、工程开工日期:

  8、工程竣工日期: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文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

  1、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价格;

  2、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被审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等情况;

  3、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乱列费用、乱摊成本的现象;

  4、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多报、虚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5、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及销售盘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评审时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

  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进行复审,经复审后,确认问题较大的,有权对原受托评审单位减少或不支付评审费用;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2、乙方

  (1)按工程评审和回避制度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真做好评审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定额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就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

  方,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按本协议之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6)乙方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单项变更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丙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五、付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付费标准按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 [20xx]796号《财政性投资评审付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