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代理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协议书 篇1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理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苏州伊瑞姿婚纱礼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以示双方信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伊瑞姿”品牌婚纱礼服在__________省(直辖市)__________市独家经销权授权给乙方。
2)乙方负责发展本地业务,不得擅自跨越授权范Χ以外的地方销售,甲方也不在同地区授权销售同品牌产品。
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Υ反政府有关法律规定行为概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省__________地区独家销售业务代理权,甲方提供本公司生产的”伊瑞姿”品牌的系列婚纱礼服,给乙方在该地区销售,乙方在本地区设专厅、柜销售,商品零售价由甲方提供(可在此基础上再议)。
四、乙方的"伊瑞姿”品牌加盟店、厅内新有商品必须保证专柜专销。不经销假α劣商品,不在柜内参杂其它品牌,乙方须保证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擅自调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五天通知)。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对所有本公司出品的"伊瑞姿”品牌货品完全负责(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除外),如果甲方提供的.货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诚诺可以办理退货或者更换其他商品(以汇出包裹单日期为准)。“伊瑞姿”保留审核商品的最终解释权。
2)货品出现不良品质的(非"伊瑞姿"公司的问题产生的损坏、污渍、洗涤、穿着过、附件缺等),原则上不予退换。
六、乙方需跨越代理地区经营,必须事先以书面方式提前二十天通知甲方,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乙方Υ约。
七、乙方有义务定期通过电话或传真把销售报表给甲方存档,以利于甲方制定更好的生产销售规划为乙方更好地服务。
八、供货方式
1)甲方按乙方需求为其设计定做婚纱礼服
2)乙方不得δ经甲方同意擅自取消所订货品。
九、运输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运输货物。(费用视订货量而定,如订单量大运输费用可由我方提供)
十、结算方式
1)乙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___与甲方结算。
2)乙方需按合同在发出订单后24小时内及时全额地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不得无故拖延(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十一、协议执行及其它
1)协议期满,乙方如要续约,可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视乙方销售业绩决定是否保留其加盟权。
2)本合同执行行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准许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三、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δ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作为补充,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有效,与本合同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合同自动生效
十五、补充协议:面议
甲方签定人:苏州伊瑞姿婚纱礼服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帐号:签约代表:盖章
乙方:签定人:地址:电话:传真:帐号:签约代表:盖章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整合利用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专注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选择乙方作为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合作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代理、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人力资源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事宜。
2.2如发生工商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2.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被代理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4甲方为乙方代办符合规定的代理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甲方要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具体业务。
3.2乙方应认真及时做好甲方认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
3.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员工信息。
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甲方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甲方及所代理人员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活动。
第五条 甲方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6.1收费标准根据代理人员人数的'不同划分为六级:
(1)代理人员人数在100人及以下的,甲方按每年30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人员人数在101-200人之间的(含200人),甲方按每年42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人员人数在201-300人之间的(含300人),甲方按每年54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4)代理人员人数在301-400人之间的(含400人),甲方按每年66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5)代理人员人数在401-500人之间的(含500人),甲方按每年78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6)代理人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协商再定。
6.2经甲乙双方确认代理人员人数后,甲方按代理人员人数的等级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
6.3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划拨款项:
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户:20xx002609084861207
6.4除第一条规定的服务项目外,办理其他服务事项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并支付合理的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7.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机构代理甲乙双方已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否则以违约论。
7.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7.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收到对方指出该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予以纠正,非违约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后契约义务
在协议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xx年 11月 01 日至20xx年 10 月31日。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依此类推。
第十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会员号:
乙方:
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业务系统方式或email、传真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定专人对甲方服务。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业务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4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预付款是代理商预先打入的款项作为将来购买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等万维时空的产品与服务。
3.3乙方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代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5.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会员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网址:电子邮件: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强民丰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经营之系列化妆品网店销售代发合作销售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证
1、原装正品保证: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之所有产品均为原装进口产品,所有产品均在保质期内,符合化妆品的各项标准。
2、后援支持: 甲方为乙方提供后源支持,配合乙方订单需求,依乙方提供之客户具体地址将货物寄送(依事先约定以快递或物流方式送达)。
3、质量保证:如乙方或客户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属实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4、资料: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店销售产品所需之相关资料(产品资料图片说明等数据包,授权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网络产品图片资料)便于乙方产品销售。
二、网店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有网店,对网络销售有自主学习能力并对化妆品有一定了解。
2. 乙方与甲方合作时需同意以下条款:
为便于乙方了解甲方产品品质及便于乙方推广销售需要,乙方需要依批发价在本公司先批发300元或以上化妆品(乙方可任选产品),若乙方年销售总额达到1万以上,则甲方退回300元产品款,原产品当为赠送品赠送给各位网店 。
3..若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则提供乙方网上报价资料及数据包。
三、交易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件代发之服务,在代发之前,乙方将款项通过支付宝或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支付款项时,要和甲方确认货源状况。
2.针对运输费用,原则上由客户支付(除特殊活动外),依实际票据为准。。
3.针对包装费,原则上每个单箱收费1.5元,若月销售2500元以上,则可以退回包装费。
4.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进行发货,并提供单号。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推广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公司同类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甲方会随时查核,若有发现乙方有假冒甲方产品现象,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货物/货款,乙方需赔偿甲方10万元损失。
2. 乙方负责培训终端客户按正确的使用方法去使用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随意回答或隐瞒问题误导客户,由此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销售回报
1.根据乙方加盟网店销售业绩不同,甲方给予不同月利润分享比例。
2.若年销售目标达到5万以上,批发价再降5%以上。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需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坪洲宝捷安经贸中心10楼1007 身份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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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施乃刚 电话(重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 年 月__ 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7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20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
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
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点的第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 总代理人:abc有限公司 def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__ 职 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代理(general agency)具有由委托人授予较为广泛的权限,可以代表委托人推销商品,签订合同还可以接受委托人所委托需办的一切业务,
凡持有委托人授予的委托书范围之内的业务,其一切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总代理就其实质来说,是委托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选总代理时应慎重。** 许可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具有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交易,应包括技术转让、专利权益的转让及商标的使用。专利系指政府所属学术机构根据申请颁发的一种文件,阐明专利技术的要点,给予法律上的承认并注明该专利须在专利持有人授权下予以使用。对专利保护时间的限制约10-15年。
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指定地区进行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总则1.1 授权期限甲方授权期限为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1.2 分销商注册乙方应如实填写《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1.3 经营活动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分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1.4 分销产品、承诺任务量乙方在本协议中的签约产品为汽车定位器,乙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从甲方购进汽车追踪器总数量台,在授权区域内销售。2 代理权益2.1 代理价格、进货要求、结算方式乙方代理价格详见附件;乙方单次进货数量不低于50台;结算方式:1.每次定货先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30%为定金,发货前,付清总货款的70%。
2. 区域管理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3 .工作目标乙方的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应集中在分销方面,甲方将对乙方的市场分销予以多种形式的支持。
3 价格政策甲方拥有汽车追踪器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
4 价格保护若因市场需要甲方对汽车追踪器作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将最新价格通知乙方,并将对乙方在调价前二十个工作日内购进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
5 产品宣传资料甲方依据乙方订购签约产品的数量,每月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产品资料;促销期间,甲方将额外发放宣传品及产品资料。对于乙方单独申请的宣传资料,甲方只收取成本费。
6 商务政策及支持6.1 订货规定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汽车追踪器订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给甲方,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向乙方通报订单是否有效并实施发货。2)乙方在收到订货后,应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给甲方。6.2 付款方式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并于当天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复印件传真至甲方商务部门,并确保货款到达甲方账号。2)新签约代理首次进货时,乙方货款必须到甲方帐户后,甲方方可对乙方办理发货手续。6.3 运输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乙方负责铁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6.4 任务指标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实现万元回款。
7 奖励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奖励。
8 惩罚8.1 对于跨地区销售者,一经发现,除按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对于连续两次跨地区销售者,在渠道中通报批评。8.2 对低价串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进行处罚或取消代理权;
9 市场支持9.1 原则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市场策划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配合适当的投入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10 不可抗力10.1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10.2 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
11 法律效力及违约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及代理关系,并向本协议签约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12 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从2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日止,合同签约地为深圳,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