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4-07-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15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或延长合伙经营必须提前六个月取得甲乙双方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预计总投支肆拾万元(¥400000元)。甲方、乙方各占50%股份,计各投贰拾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 另注:

  1、 合伙人的出资,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合伙资金。

  2、 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

  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1、 经双方协商一致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

  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管权利,对于实际财务、账目以

  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以下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必须加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

  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分工作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

  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担。

  3、 人员安排,经甲乙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共合伙人不愿接纳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店赔偿另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合伙人之间其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 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 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超市总投资 万元(¥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占总投

  资总额的 %。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乙占

  投资总额的 %。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

  资总额的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

  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

  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4

  合伙人: 甲方

  现住址: 合伙人: 乙方

  现住址: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金额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出资转让股份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第三条每 月 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50%的违约金。

  第六条

  (1)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及与本店相关的商业行为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店所有决定权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由和拥有,任何人私自承诺均属无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5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条:合作人职责:

  一、负责;

  二、负责;

  三、负责;

  四、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 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在甲方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基础上,由乙方注入资金,扩大生产和销售,合伙经营艺术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包括批发、零售)。

  二、合伙经营的期限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双方协议解除合伙经营之日止。

  三、合伙经营的方式和股权比例:

  1、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使用权、转让权、处置权作为诚信的书面证明抵押给乙方,乙方按协议约定分三批注入30万资金。

  ①第一批资金为10万元,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注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②甲乙双方正常合作6个月后,乙方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到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③本协议签定1年期满,项目经营呈现良性发展,乙方最后一次注入剩余的资金10万。

  2、合伙终止时,任何一方的出资均由个人所有,乙方的投资三年期满后收回成本。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资产评估价值持股40%,以其生产工艺技术和经营经验,持股20%,

  四、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

  1、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乙方资金注入的不同时期分别实行以下的利润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资金注入的至6个月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80%和20%进行利润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资金注入至1年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70%和30%进行利润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资金注入至合伙经营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60%和40%进行利润分配。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合伙经营期内项目生产和经营产生的风险和债务,其中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资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按股权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必须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逾期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伙、退伙及股权的转让

  1、新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在约定的退伙条件出现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退伙,退火按现金结算。

  3、股权转让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向第三人转让的,第三方受让人按新入伙对待。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积累财产的所有权。 ②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涉及的业务、人事和财务管理,拥有重大事项平等表决权。③如甲方经营不善或出现决策错误,导致项目出现亏损,乙方享有退股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协议约定共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作,分担经营风险,共同承担因合伙经营的债务。

  七、禁止行为

  1、未经过合伙人同意,禁止其以项目或合伙人名义进行私下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归双方共有,对合伙项目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从事与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3、合伙双方任何一方接单、出单均须经公司财务签字入电脑管理,不得私自出单。

  4、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对合伙项目或另一方造成损失,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合伙的终止及清算:

  1、合伙经营期满或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为与甲乙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15日内双方未确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项目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项目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9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人经平等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繁荣市场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四人合伙平均出资购买一条祥云017号自吸自卸挖沙船以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公司的方式经营河沙生产销售业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该船成功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起,至该挖沙船挂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挂靠单位或者该船经营至报废期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四人每人各出资计人民币289000元,(贰拾捌万玖仟园),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分别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总共出资共计人民币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出资于 年 月 日前到账。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分配范围,以当年年度销售河沙收入总额(到账总额)为依据,扣除成本费用(包括当年实际支出的合伙负责人工资、工人工资及保险费、挂靠费用、税费、船的油料费、维修保养费用、协调关系的生活费通讯费、其他杂支费等等),再逐步累积提取壹拾万园周转资金(该资金专门用于合伙负责任人应对生意上周转)之后,当年度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时间,原则上每月分配一次,以当月实际到账的货款为准,当月有利润原则上可以分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现金分配。

  2.债务承担:承担原则,债务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产等财产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追偿,某合伙人在承担了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该合伙人有权利对另外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包括追偿其个人财产以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如存款及房产等)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另行评估合伙股份价值、签订补充合伙协议。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四位合伙人推举蒋贵洪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挖沙船的挂靠、年检等业务,②出售合伙的产品(河沙)开展生产经营及销售业务,订立合同等;③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挖沙船日常维修保养;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负责财务收支及账簿记录和管理;负责每月利润的分配和年末当年度总利润的分配;⑥应当由合伙负责人管理的其他事项。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监督;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生产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将船成功挂靠后正式生产营业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南溪县南溪镇 ,本合同正本共两页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签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0

  XXX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

  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XX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X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合伙经营协议书11

  绵阳双星翻译社长期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双星(Double-star)翻译社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绵阳双星翻译社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绵阳双星翻译社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绵阳双星翻译社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伙经营协议书12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苏王建伟

  丙方:姚珍柏

  丁方:吕开勇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企事业及其合伙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万佳百货超市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万佳百货超市

  经营场所,回龙寺镇建设街106号商贸大厦第一、二楼房屋万佳超市股份分配为:甲方占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苏占八分之一股、王建伟占八分之一股,丙方占四分之一股,丁方占四分之一股。

  万佳百货合伙经营期限依照肖桂苏、李中平与汤海勇、姚作

  全所签订的《合伙经营超市协议》规定的5年期限,即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伙人同样享受与分担李中平、肖桂苏与汤海勇、姚作全签订的《合作经营超市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四、合伙人出资:

  1. 总投入资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现金出资,按所占股份出资。出资总额由四个股东商定。

  2. 万佳百货超市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人的出资仍归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合伙人分工

  合伙人实行明确岗位责任制,并且合伙人有权对其它合伙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合伙人不得私自得利,如发现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六、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1. 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人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债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清偿自己应负责的部分。

  七、对于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

  八、超市内部事务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由董事长最后决定。

  九、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进行赔偿,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超市的货物及流动资金,合伙人有权对货物及资金进行抽查。

  十、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当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合伙人签字生效。

  甲

  合伙人签字: 乙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合伙经营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 (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___市___ ___路___ ___号。

  2、车行经营范围为: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车行总投资为_________元。甲方投资___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______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略)。

  7、甲乙双方的`分工:(略)。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略)

  9、违约责任:(略)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略)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14

  合伙人甲: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址:

  合伙人乙: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x万元,

  甲出资x万元/相关设备,

  乙出资x万元/相关设备,

  各占投资总额的x%。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暂定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俩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注: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总额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无法完成的损失由造成无法完成一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1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

  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2证件名称:,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2 -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4 -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的出资。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