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9-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九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九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劳动合同变更如下:

  一、将原合同中“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是,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和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将“第十六条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资为税前4200元(其中基础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700元、单休补助500元);

  2、奖金根据每月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计发。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变更为:“第十六条 乙方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

  1、基本工资3000元/月,岗位工资:700元/月,绩效奖金500元/每月,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由甲方代在工资中扣代缴。

  2、校区总监的绩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见附表),岗位调整后按照新统一标准执行。”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安全协议书 篇2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况。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知道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管理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在途中乘载其他人员的。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乘坐校车学生取消乘坐校车必须要由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车管理人员取消乘坐。个别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请假,然后和随车照管人员请假。

  八、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人(签名): ________

  乘坐校车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施工人员)

  签约地点:

  一 通用部分:

  为规范建设项目HSE管理的运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审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甲方本工序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乙方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对乙方开工作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实施;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协助;

  4.甲方须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项中;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备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 乙方的责任:

  1.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上岗资质证书、施工简历、近2个月内的安全施工记录资料等)真实无误;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必须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每天检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确认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已检验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对所有工序都已经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提供的考试合格 (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5.本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6.开工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可开工,并取得本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工;

  7.开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8.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厂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和标准;

  9.自觉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业安全守则(即第二部分:起重作业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10.发生事故时,有义务协助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种安全作业的条件不满足时有权拒绝开工。

  12.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工种所必须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三) 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 乙方有违章施工或违反甲方现场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标准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乙方应主动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罚款,否则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工资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服从甲方HSE等有关部门管理的乙方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期间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根据国电公司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其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作为处理和判断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依据。

  (六) 本协议仅对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责任问题进行界定,有关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及其款项等系列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 协议有效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壹份,监理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履行期满即告终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测量作业HSE要求

  1、总则

  1.1 从事测量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应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识。

  1.2 从事测量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地下铁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 进入测量场点,测量人员必须有穿着劳动保护鞋、安全帽及适应时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水上测量作业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配足救生设备,个人必须穿着救生衣,不准一人单独上艇、筏工作,必要时作业期间升挂挂慢车旗号。

  1.4 水上测量作业乘坐交通艇必须有遵守交通艇限员定额,严禁超载,艇筏未停定,不可争先恐后跳跃上落。

  1.5 因施测需要人员下水时,必须两人以上监护照应,不了解河床情况不准跳水。

  1.6 水上搭设的测量平台或观测点,应牢固可靠,便桥通道踏板应平铺,并有防滑条.平台及便桥临边,必须牢固架设护栏杆.

  1.7 攀登、高处施测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 四级风以上应停止水上及高空测量,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及其使用要求

  2.1 I类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校准规程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2.2 II类设备按作业要求定期自行校准。

  2.3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设备时应严格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

  2.4 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员应做出明显标记,同时对给出的检测结果进行数据追踪,对其有效性重新确认。

  2.5 测量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抬轻放,避免受挤、压、震、潮及倒置。

  2.6 2.6安装、调试测量设备由专门技术爪员负责,以防调整不当校准失效。

  2.7 测量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擦抹干净后妥善保管,精密测量设备立放回盒内存放,避免碰压、损坏和锈蚀。

  2.8 测量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应经常进行保养维护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

  三 测量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红色代表危险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 、人落水时溺水

  1.水上施测时必须有穿着救生衣。

  2.因施测需要游泳时,两人以上监护照应。

  3.水上观测平台、便桥临边设置牢固防护栏。

  2 、高空、樊高高施测作业坠落

  1. 在高空施测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

  2. 登高建筑物时,尽量行走专用楼梯,需攀登施测时,要配挂安全带,注意系扣安全带的物体是否牢固。

  3. 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测作业时,禁止两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滚滚落伤人,注意攀扶、脚踏的物体是否牢固可靠。

  3 烈日高温中暑

  1. 夏天长时间在烈日高温下施测工作,容易中暑,有条件时尽量使用遮阳伞,无其他作业环境影响时可使用遮阳草帽。

  2. 携带适量的清凉饮用水。

  4 作业伤害

  1. 在水面使用绳索测量横断面时,要注意人员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动时被摇摆的绳索将人拌跌下水。

  2. 测点打木桩时要检查锤子是否良好,并注意旁人,避免伤及他人。

  3. 携斧刀操作要先检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准带手套,防止斧刀伤人。

  5 山区测量遇输电线路及高压输电线时

  1. 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2. 立尺人员不得将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输电线触及杆尺伤及人身。

  3. 在输电线区域内测量应配穿绝缘靴,在视距范围内,测量同组人员应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 山区测量受野兽、蛇虫伤害

  1. 在未开发的野外或山区测量时,要事先了解当地野兽、蛇等虫害,在作业时,注意设下的捕兽设施。

  2. 穿着防护鞋及个人防护用品。

  3. 携带适宜的防治虫害应急药品。

  4. 不熟悉当地情况,应雇请当地的向导协助工作。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指模)

  见证单位:

  监理代表:

  监理盖章: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经营电子游乐场、为保证双方权益,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娱乐场地及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提供游乐设备,并负责机器的调试、维修等工作,保证能够正常运转及承担机台返回之费用。

  三、为保障机台及维护合作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押金元,甲方分取营业额的%,乙方分取营业额的%,自合作机器营业之日起,每日现金拆帐,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场地的增分、赔款及关系等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四、经营期间,如遇机台遗失、或被人为损坏、或被有关部门查封、或乙方工作人员被押及受到伤害等等,造成乙方的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由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暂定年,有效期由甲、乙双方议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等因素而不能正常营业的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协议,合作终止,甲乙双方结清帐款,机台退回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退还甲方的押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xxxx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6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盖章): 寄递企业(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一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我们秉承“诚实、守信、敬业”的职业道德,自愿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诚心诚意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郑重向社会承诺:

  1、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承诺书,按《消法》规定,心系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餐饮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树立“诚信为本、以客为尊”的理念,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节约消费。做到货真价实,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误导、欺骗消费者。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欺诈、不作虚假宣传,若发生不正当得利、不公平交易行为,愿意为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消费者若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问题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有责任先行和解,做到勇于负责,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5、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追假打假。

  6、消费者一旦发现签约的商家和服务单位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请主动、及时向任何一家签约单位反映,以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7、本承诺书以诚信服务为诺,以实际行动为践,愿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不接受承诺单位先行和解者,可直接向县消委会12315台投诉,投诉监督电话:1234567。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单位业主: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为了加强建筑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各级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3、甲方对乙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司索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劳务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负责人,应对安全随时检查,督促个工种,各工序遵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8、项目动力组针对此项,将定期做安全学习及安全技术交底活动,班组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参加。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或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和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设备的安装、附墙、拆卸、调试、等相关安全技术工作。

  7、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事故的责任

  一、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其处理报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听其制裁。

  二、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非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应由责任者自已承担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使用单位):乙方(安装单位):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9

  为保障星运山水城邦花园工程项目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员工的

  安全监管,项目上为员工提供了员工宿舍,故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在项目外住宿。鉴于部分员工的要求,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员工在项目外住宿必须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星运山水城邦花园 第二条 施工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高布龙 第三条 安全责任

  (一)乙方要求在项目附近住宿属于员工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项目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及项目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者其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行为。

  (三)乙方下班后,非工作的原因,项目上滞留或者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造成伤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上班、下班、离开项目、返回项目途中发生的除机动车以外

  的伤害事故,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非公事自行外出或未向上级领导请示就擅自离开项目造成的事故,责任自负。

  (五)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故乙方不得在外进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公司及项目的领导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