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3-03-0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2

  建设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建设好xx房地产投资建设的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10。91%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20xx年2号文件的收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包干价)。水电主材(计取1%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20xx元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11层11个月完成,18层15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叁仟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20xx年《**省综合估价表》、及20xx年《xx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1999年《**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xx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7%(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20xx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3、收费标准:本工程18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11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5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6个月内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支付。此款项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xx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并被他人发现和取证,使甲方市场信誉下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关事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xx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50%,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50%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xx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首先确保工人工资的支付,并将各班组收到的工资清单按月报监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制作的工作表直接代为支付。若因乙方拖欠农民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投诉、立案、曝光现象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0%,并在当月工程款结算中扣除,如当月工程款不满足20%罚款,则顺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发布高温时期施工时间,违者按上述罚款。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xx仲裁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议价价格表

  3、《工程预算书》。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2.乙方责任:

  .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监理方及甲方代表监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彩板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余款计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余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东方鼎臣广场

  二、工程地点:上分线以东、发展大道以北

  三、工程结构:框剪结构

  总建筑面积约约6万平方米。

  四、进场时间:

  定于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

  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

  工程。

  七、施工工期:

  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 天。

  八、工程质量:

  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贰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

  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 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 %计算;

  5、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6、乙方材料使用经甲方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先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完成每个月工程量的总价支付其 %。 拿到竣工验收报告30天后由甲方无息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 18个 月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

  金 万元,待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30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9、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10、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二万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

  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4、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夏天炎热,乙方如需安装空调,费用自付,用电按电表度数计算。

  16、施工人员一律要参加人身保险,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饶市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6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公司等有关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落实。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实际情况。

  6、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不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现场,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7、乙方自备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机具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及危险部位进行有效的处理及防护,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9、乙方针对危险部位及安全隐患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应采纳并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自觉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相应处理建议,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负责人决不能纵容、包庇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劳务队(班组)的保护伞.

  6、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乙方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乙方未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应对工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乙方负责人及班组长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9、爱护、保护各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器具,并做到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0、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1、乙方自备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要有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记录。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3、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将严肃处理。

  14、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人员上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6、乙方任何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下颌带,不准光脚、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17、乙方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要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食物中毒。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破环公共设施及工地设备材料,不得偷盗、转卖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和证件,否则除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外,还要承担上级部门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四、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备案壹份。

  签章:(加盖总公司印章) 签章:(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甲方委托授权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 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 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8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9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一、总承包方责任: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二、施工进度要求: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三、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对负责人不服从生产安全科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项目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 ,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四、现场文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五、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六、材料管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0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1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以下担保,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一、范围及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擅自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为自己造成的突发情况未能按照原来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例保证;

  4.投标人应在保函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完保函的金额。

  我方向贵方承诺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标后通过我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后,可更改保函的时间。

  三、承担责任的形式

  我方应做到以下点向贵方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支付金额可少于等于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少于等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伍万陆仟壹佰捌拾贰元整(人民币)¥:(每平方米总价29元)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示范文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详见13.2款)暂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发包方明确要求承包方赶工的,应承担承包方因赶工额外发生的费用。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

  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3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5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5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实施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应对合同价予以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同意,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

  预付款:

  进度款:

  预付款的扣回:

  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

  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双方办理结算后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13.1 工程名称:

  13.2 承包范围:

  13.3 价款方式:固定总价+洽商变更

  以上文本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施工项目:______

  二、施工规模:______

  三、施工质量要求:院面竣工后达到观感合格,院内不存水,可行驶小型车。

  四、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以每平方______元承包给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______至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施工单位:______

  负责人:______负责人: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4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运输

  1.11知识产权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2.发包人

  2.1许可或批准

  2.2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人员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2项目经理

  3.3承包人人员

  3.4承包人现场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履约担保

  3.8联合体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2监理人员

  4.3监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确定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2质量保证措施

  5.3隐蔽工程检查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5质量争议检测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职业健康

  6.3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2施工进度计划

  7.3开工

  7.4测量放线

  7.5工期延误

  7.6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8暂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6样品

  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2取样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9.4现场工艺试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10.2变更权

  10.3变更程序

  10.4变更估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0.7暂估价

  10.8暂列金额

  10.9计日工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2.2预付款

  12.3计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5支付账户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2竣工验收

  13.3工程试车

  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13.5施工期运行

  13.6竣工退场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14.2竣工结算审核

  14.3甩项竣工协议

  14.4最终结清

  15.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则

  15.2缺陷责任期

  15.3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2承包人违约

  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18.2工伤保险

  18.3其他保险

  18.4持续保险

  18.5保险凭证

  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8.7通知义务

  19.索赔

  19.1承包人的索赔

  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19.3发包人的'索赔

  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19.5提出索赔的期限

  20.争议解决

  20.1和解

  20.2调解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20.争议解决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xx年11月14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xx年12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增项工程制作与安装。

  二、工期要求: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15日。

  三、新增工程量:详见附表:《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后期增加项目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与参考甲方设计师提供施工标准。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

  六、其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