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死亡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亡协议书1
申请执行人(下称甲方):张,男,汉族,XX公司职工,1967年10月23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泰安路号5栋3-2-2。
被执行人(下称乙方):李,男,汉族,农民,1986年11月12日生,云南省大理市XX镇人,住云南省大理市XX镇XX村委会XX村号。
甲方与乙方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
一、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XX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诉讼保全费XX元,合计X元。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X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张 乙方:李
xx年02月24日 xx年02月24日
死亡协议书2
甲方:
1、罗××,陈××之子。
2、罗××,陈××之夫。身份证号码:………。
3、倪××,陈××之母。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职务:××。
丙方:洪××,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之妻陈××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6月21日发生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xx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中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中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罗××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汇中付款期限:
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倪××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罗××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xx年5月21日前支付罗××、罗××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四、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死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职工李同志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醉酒死亡,现甲、乙、丙、丁四方就该起事件的争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已经为乙方垫付4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款xx万元(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2、甲、乙双方就本次事件的赔偿、补偿等所有争议问题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其他争议。
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出具的户口簿、身份证、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存在问题,则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补偿款全部返还甲方,并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所有权利,丙方和丁方对乙方上述返还补偿款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乙方承诺不得再就本次事件,以劳动、侵权或任何其他理由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要求赔偿、补偿或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并不得干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
5、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李除乙方外再无其他近亲属。如有乙方之外的李的近亲属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主张权利,则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补偿款全部返还甲方,并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所有权利,丙方和丁方对乙方上述返还补偿款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如果乙方违反第4条的约定,又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主张权利或干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因此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造成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补偿款、赔偿款等等),全部由丙方和丁方承担,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死亡协议书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为甲方员工,________年__月____日在项目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者的后续事宜,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依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
______发生受伤事故后死亡一事属于工伤事故,甲方愿意承担____工亡一事的赔偿责任。
二、阳登惠的供养亲属:
1、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2、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3、________/______保证已得到______的授权和认可,保证具有代表______作为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
三、乙方陈述和保证:
1、清楚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清楚明白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
2、确认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3、保证乙方为死者的全部直系亲属,其中______为死者父亲,______为死者配偶,不存在其他直系亲属,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
4、本协议所涉及的补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以后因此事衍生任何的结果及法律纠纷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赔偿项目、金额:
1、除死者生前的抢救费用、治疗费用,以及________年__月____日前的伙食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条例》、《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所需化妆、火化、骨灰盒等费用、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金。
除1确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乙方也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乙方支付了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甲方于乙方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费票据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万元整)。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指定接收款项的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银行,户名:____,账号:________。甲方履行补偿义务以银行付款证明为依据。
4、上述款项的分配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权干涉。
五、权益转让:
鉴于甲方已为死者购买工伤保险。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后,视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申请工伤认定、申领工亡待遇等权益转让给了甲方。乙方不得再向社会保险主张任何权利,如乙方直接向社会保险主张工亡待遇的,社保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亡待遇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确认和保证作为签约代表已取得死者所供养或直系亲属的授权,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在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有其他权利主体向甲方主张补偿或赔偿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2、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乙方及其近亲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
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A、就______工亡一事向媒体、网络、行政或者主管部门发布消息、投诉或者信访;
B、就______工亡一事通过信访、仲裁、诉讼等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C、在甲方住所或甲方______处静坐、喧闹或者闹事。
七、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死亡协议书5
甲 方: (受害人父亲)身份证号码:
(受害人母亲)身份证号码:
(受害人儿子)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受害人妻子)身份证号码:
乙 方: (驾驶人父亲)身份证号码:
(驾驶人妻子)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时 分许,***驾驶车牌号为 的 车行驶至*******时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保险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户籍注销证明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于20xx年4月17日已向甲方 支付
赔偿金 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剩余款项 元于 日内全部付清。未付款项采取转帐方式转入 银行 帐号。赔偿金支付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部分配,如产生分配纠纷与乙方一概无关。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乙方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本协议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车辆投保产生的保险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应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而造成计算赔偿依据错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多计算部分或作相应扣除;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从新协商或由有权机关处理。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两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保险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交警部门赔偿计算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死亡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___,于__年__月__日夜晚在宝塔石化能源公司动力站建筑工地三标段职工宿舍休息,3月5日凌晨经工友发现此人呼吸微弱,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属突发疾病正常死亡。(当日已在派出所备案为证)
___于__年__月日出生,家庭住址:__。
为妥善处理李俊辉死亡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就补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在此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承担乙方家属到此的接待费用、死亡者停尸费及穿戴费用,共计__元。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给乙方丧葬费,__元人民币。
三、乙方保证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李俊辉遗体运回老家安葬。
四、甲方履行补偿付款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俊辉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补偿付款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形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结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与当地执法机关备案,经双方协议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死亡协议书7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经理
乙方: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子______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__年8月7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__年8月7日死亡。______,男,19岁,身份证号码:____,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
父亲:__,年龄:50岁,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母亲:__,年龄:45岁,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__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__年8月25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刘三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_日
死亡协议书8
__年____月____日交通事故死亡案
赔偿协议
甲方:受害人A,男,1956年__月__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湖北省__县__镇__村__组28号。系死者之父。
受害人B,女,1952年__月__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同上。系受害人A之妻,死者之母。
乙方:次责方,男,____年__月__日生,族,大学文化,住湖北省__县__镇__路9号附9号。贵E_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第一部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第一条、20____年__月__日,驾驶员A驾驶EG__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3人)从__方向往__方向行驶,21时许,行至__线__Km﹢__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因原因临时停放于其行驶车道内的由乙方驾驶的E__号轻型厢式货车右侧车身相碰挂,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EG__号车驾驶人驾驶员A及该车乘车人受害人C受伤、死者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第二条、20____年__月__日,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第20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1.驾驶员A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乙方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受害人C无责任。
第二部分: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
第三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第21条、第23条、第28条、第29条、第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9—30条、第35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6条、第8条、第18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
第三部分: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第四条、根据湖北省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____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和安龙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赔偿标准。
第五条、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____版)》确定交强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次要责任承担30%计算。
第六条、本案中属于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的项目分别有:
(一)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甲方(死者一方)的:(1)丧葬费20xx.17元/月__6个月=12301.02元;(2)死亡赔偿金2796.93元/年__20____年=55938.60元;(3)被扶养人受害人生活费2165.70元__20____年=43314.00元;(4)护理费48.30元/天__2天=96.60元;(5)误工费48.30元/天__2天=96.60元;(6)交通费1630元。小合计113376.82元。
2.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员向贵林的:(1)交通费150元;(2)护理费3091.20元;(3)误工费2125.20元。小合计5366.40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118743.22元,其中甲方(死者一方)应得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款为110000.00__【113376.82÷(113376.82+5366.40)】=105028.74元,超过部分(113376.82-105028.74=8348.08)赔偿8348.08元__30%=2504.42元,合计赔偿甲方107533.16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甲方(死者一方)的:(1)医疗费255.00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__2天=30元。小合计285.00元。
2.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C的:(1)医疗费34933.14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660.00元。小合计35593.14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35878.14元,其中甲方(死者一方)应得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为10000.00__【285÷(285+35593.14)】=79.44元,超过部分(285-79.44=205.56)赔偿205.56__30%=61.67元,合计赔偿甲方141.11元。
以上(一)、(二)两项由乙方赔偿甲方107533.16元+141.11元=107674.27元。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后履行本协议。
第五部分:生效条件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的代理人签字具有等同于甲方签字的效力)至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之日起生效,且取得的赔偿款数额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数额107674.27元+__县人民法院(20____)安民初字第1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乙方赔偿__12287.86元之和119962.13元时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20____年月日
死亡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因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甲方为体恤死者家属,特与死者妻子、儿子、女儿及大哥四人(共同作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经清楚死者死亡属于急性心肌梗塞导致,对此没有异议(详见医院有关证明)。
2、乙方已经清楚并详细了解到死者在发病至死亡期间,甲方已经及时对死者进行送医院抢救并支付了所有的.抢救和医疗费用,同时也支付了死者张钦松在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由20xx年元月17日至20xx年元月18日止)。
3、乙方承认在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包括乙方在内的死者亲友到甲方所在地料理死者后事所有的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汽车票、吃饭及住宿等费用已经全部由甲方报销。
4、甲方应乙方要求,愿意向死者家属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
5、甲方同意自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时将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交付乙方,乙方同意自收到该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予甲方。
6、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有关于死者死亡赔偿,并承担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死者停尸费、火化费;所有到甲方所在地的死者亲友的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等费用。
7、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依法使用并分配该款项。若死者其他家属对甲方提出有关赔偿费用支付或数额等异议,乙方将予以解决,并对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予以承担。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壹份,乙方代表各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得光华医院死亡报告单复印件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死亡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于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__________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__________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_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死亡协议书11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或者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三、工伤死亡赔偿和解协议书
工伤死亡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近亲属:)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的工伤死亡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经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护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________元人民币。(参考当地经济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该笔工伤损害赔偿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付清。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表明赔偿款已一次性付清。
五、本协议所涉及的工伤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给乙方该笔赔偿款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在就此次事故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亦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的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乙方近亲属):____年____月____日
死亡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_____、_____)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_____区_____与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____(甲方)与____的近亲属(乙方)就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____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____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____支付给了_____的.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___人后,由乙方___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___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____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死亡协议书13
赔偿权利人(甲方):王兰香,女,汉族,出生于1967年12月17日,住巡检镇小漳河村四组。系宋继明之妻。
宋锋:女,汉族,出生于1988年9月10日,住巡检镇小漳河村四组,系宋继明长女。
宋丹丹:女,汉族,出生于1995年9月10日,住巡检镇小漳河村四组,系宋继明次女。
赔偿义务人(乙方):南漳县东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陈刚,系该公司总经理
20xx年8月16日晚22时左右,宋继明在东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浴沟一号矿)井下作业中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间本着公平、合理、自愿、合法的原则,就死亡赔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死亡赔偿金、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及该死亡纠纷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合计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
二、甲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当日先行支付53万元整,剩余10万元在宋继明安葬入土后当日即行支付。(该10万元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先行交付给小漳河村主任王作祝保管,宋继明入土后由王作祝转帐到王兰香帐户上)。
三、协议约定是双方在清醒意识下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订开始履行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及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其他任何请求和主张,自愿放弃协议以外的其他一切补偿请求。
四、甲方一致同意所有赔偿款采取银行转账支付,由乙方存入到王兰香的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
五、乙方只负责履行赔偿款的`支付,甲方权利人之间的分配和继承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六、该协议一式5份,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各持一份,巡检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
七、该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赔偿权利人(甲方): 赔偿义务人(乙方):
协议签订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8月17日
死亡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的亲属在甲方工地上干活,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楼死亡,现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张宝根,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山东省潍坊地区昌邑铁
矿钢结构罐体制作过程中从高处坠落,经医院120当场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张宝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其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一、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父亲: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
家庭住址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 。
母亲: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
家庭住址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 。
妻子: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
家庭住址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 。
子女: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
家庭住址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 。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付款时间与办法:甲方将上述___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据。
四、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将该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张宝根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给付乙方赔偿款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以后双方就此事互不追究。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死亡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xxx因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甲方为体恤死者家属,特与死者xxx的妻子、儿子、女儿及大哥四人(共同作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已经清楚死者xxx的死亡属于急性心肌梗塞导致,对此没有异议(详见医院有关证明)。
2、乙方已经清楚并详细了解到死者xxx在发病至死亡期间,甲方已经及时对死者xxx进行送医院抢救并支付了所有的抢救和医疗费用,同时也支付了死者张钦松在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由20xx年元月17日至20xx年元月18日止)。
3、乙方承认在20xx年元月17日至20xx年元月18日期间,包括乙方在内的死者xxx亲友到甲方所在地料理死者xxx后事所有的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汽车票、吃饭及住宿等费用已经全部由甲方报销。
4、甲方应乙方要求,愿意向死者xxx家属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
5、甲方同意自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时将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交付乙方,乙方同意自收到该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予甲方。
6、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不再向甲方
提出任何有关于死者xxx的`死亡赔偿,并承担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死者xxx停尸费、火化费;所有到甲方所在地的死者xxx亲友的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等费用。
7、乙方同意自收到本合同第4条所约定之款项后,依法使用并分配该款项。若死者xxx其他家属对甲方提出有关赔偿费用支付或数额等异议,乙方将予以解决,并对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予以承担。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壹份,乙方代表各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得光华医院死亡报告单复印件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