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

时间:2025-09-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乡土中国》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乡土中国》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乡土中国》有感1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读《乡土中国》有感2

  费孝通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这一点似乎是与现代化的城市之风格格不入。

  随着亚运会的到来和时代的发展,杭州的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地铁四通八达,似乎离乡土越来越远。城市中人们往往看到乡土定会联想到土气这一词,这是城市人蔑视乡下人的一种说法。亚运会可不能配这个形容词。在初看此书时的我也有着同样的想法。但费先生却用短短14篇文章,让我对“土气”一词有了不同的看法。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变迁等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北京大学社会系刘世定评价“很少有书像《乡土中国》那样,在五六万字的规模容纳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的概念。”

  初读《乡土本色》一篇明白:乡下人的乡土气息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土”便是他们的命根子,一种保留至今的生活方式。乡下人依靠土来谋生,土是乡下人眼中的神。而对土地的信仰和依赖则又是源于不流动这一特点。“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人们世代定居成为常态,终老是乡的思想深入人心。这也就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而现在城市中的人们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自然也就少了乡土的气息。

  重新品味此篇发现:在这种不流动的乡土氛围熏陶下也正造就了一个熟人社会。人人都处于一个熟悉的环境中,没有陌生人。“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此类的话在城市中已经鲜少能听到,但对于乡下人是耳熟能详。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法理社会:一种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后者则是礼俗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前者,就是我们的现代社会,人们交往似乎都夹带着利益,人们互相变得疏远。而礼俗社会中人们互相熟悉互相了解,每个人都真诚地为他人着想,不会有那么多的斤斤计较,只会有诚挚的心和温暖的关怀。人们互相信任。

  这样的社会便是我理想的社会,也是想象中亚运会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一个可信任的社会。仍依稀记得儿时老家欢聚的场景,不论是否有血缘,大家齐乐乐融融齐聚一堂,畅聊生活中最寻常的小事,从东市的哪家买菜便宜,再到西市里的哪家小伙子长得俊俏……;人们的热情难以抵挡,纷纷上台展示出自己嘹亮的嗓音。这种场景始终难忘。只可惜城市中想再寻这一方烟火气已是困难。愿能始终保留中国人最基层的那一份乡土气息。不论是对待同乡之人或是异乡,甚至是对于国际友人,我们都应该有着底子里的那股热情好客的“乡土气”。

  “土气”在费孝通的笔下,在我的心中又有了新的定义。它并不是落后的,固执不前。而是热情与真诚。是对待所有人应有的态度,是即将成为亚运会东道主的我们应有的待客之道。但仍不可避免会有守旧的思想,这只是人们没法及时收到外界的消息和知识的原因。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教育事业的发展,乡土社会的守旧思想在渐渐瓦解留下的只有人们的诚挚!

  乡土人不再土气!让亚运会来点“土气”!

读《乡土中国》有感3

  当老师布置我们阅读《乡土中国》时,我便用寒假的娱乐时间读完了此著作,并且有了深刻的感想!

  距离费孝通写下《乡土中国》已过去近八十年。书中所描述,探讨的社会现象至今仍可在乡村中找见许多实例,足见其蕴含的丰厚价值和作者见解之深刻独到。在全书的开篇,费老即抛出了极富创造性的观点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红性的。由此开辟了一个从未有人涉足的崭新领域,凭借他毫不畏惧的闯劲和对知识的蓬勃热情。单是费老个人也对这段年轻日青求索经历感到深深触动。单是这份敢于在未知的识知识板块开垦的勇气就值得我们长久沉思感悟。在此书中,费老以通俗的语言,严密的论证、深入浅出,去尝试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问题,读罢全书,我们不能不说,这确是中国基层社会的精确刻画,难怪在近八十年的水漫长时间里仍不失其光辉,反而日渐显出它的可贵。

  当乡土社会来到今天,它又将经历怎样的变迁呢?它是否这一经几千年发展形成的基层社会现状是否会为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代所消解呢?我们不妨大胆地做出肯定的问答。费老在文字不乡这一章节中就就提及"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士社会,但遗憾的是如今他区不能再带着深邃的思想去审视如今的中国甚层社会了。那就让我们顺着他理性的目光看向今天。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平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我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读《乡土中国》有感4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

  教师的职能是什么呢?韩愈在《师说》中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然后,他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那么,“道”是什么?

  古人学问,分为小学和大学。古人八岁入小学,向“童子之师”学习 “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由此可知,所谓的“道”,当具体指“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或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的“道”——也就是说,真正的老师,所传授的“道”应该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所谓师者传道、受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传授道、教授学业、解除疑惑。其中,受业属于知识和技能,解惑属于过程和方法,传道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

  单单一个道字可能就是有些教师穷其一生都无法教清楚的,更何况还要解惑。疑惑来源于哪?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疑惑很少,因为他们对于课本知识的要求很低,仅仅是了解大概意思,从不去深究课本之后的深层含义。但是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的来源统统来自他们对万物的好奇,而这也是一般教师所不能解释的清楚的东西。

  那么,童子之师,到底算不算老师呢?

  答案是,不算。

  作为青年教师的'我,面对班上大部分学生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心态,怕他们课上会问到一些我不能回答的问题。于情理来讲,我应该帮他们解决任何疑惑,但我做不到。于自身来说,我确实各方面阅历经验不足,没有办法就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对于教师、课堂的敬畏感就会更重,这也是我无法做到创新课堂,完全以学生为课堂主体的原因。也正是这种敬畏感,是我能够不断从课本之内之外学到很多东西和道理,我相信这就是教师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从童子之师到真正的师者,是每个教师的追求。希望我每一阶段的成长,会有更多的学生见证。我们一同学习,一同进步!

读《乡土中国》有感5

  一、本书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2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是作者在西南联大教授乡村社会学时的演讲稿合编而成。所以,其探讨的中国社会现象必然和当今社会有一定的出入。例如,在首篇《乡村本色》中说道,中国的乡下人是离不开土地的,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却出现了数以亿计的进城务工的乡下人,俗称叫做“农民工”。一个人,既是农民,又是工人,这种戏剧性的重合身份与我国现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不无关系。不过,书中的一些现象在至今的乡村社会中依然保留,为我们了解中国社会有着很大的参考意义。因此,下面我将尝试用一种现代化的视角,综合考虑传播学、社会学等因素,结合本书内容来反思中国社会的变革。

  二、乡土中国与现代化中国

什么是现代化?每当听到这个名词时,我们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却只能“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感觉。其实最早的现代化概念可以追溯到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斯宾塞把社会看成一个不断进步的有机整体,社会的进步变现在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社会总是由低级走向高级。然而这恰恰与中国的传统意识相反:从孔子的“尊崇三代”到近代的“祖宗之法不可废”,都表现出传统中国社会对于“进步”的排斥。可以说,乡土的中国是反“现代化”的中国。因而,要想让中国走向近代化,首先就是要对乡土中国的摧毁①。现代对于乡土文化的摧毁当然不是用一种“暴力”的方式,而是用一种相对温和、渐进的手段。把这个手段用四个字概括一下就是“市场经济”。

  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是组织生产的四大要素。经济想要发展,就必须让这四个要素活跃起来。随着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和价格信号的引导,大量的乡下中国人进入到城市,他们摆脱了“熟人”社会,进入到一个陌生人互相协作的组织当中。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的涌入促进了城市的蓬勃发展;城市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更多的致富路径,因而吸引了更多的乡村劳动力。这就带来了两个结果: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中国乡村收入的增加和数字型媒体在乡村的普及。这消除了乡村与城市的空间感。无论是城市的孩子还是乡村的孩子,他们刷着同样的微博,玩着同样的游戏,操作的同样的网络话语。快速的城市化则使得农村劳动力迅速减少,进城上学成为一种风尚。这两个要素的融合便会让中国“乡土性文化”解构。我们可以体验到,大众传媒在乡土中国的瓦解过程中的重要性了,如果120年前有微博的话,戊戌六君子可能就不用以鲜血唤醒中国人了。鉴于传媒的重要性,下一节,我尝试着用传播的角度看待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字下乡。

  三、文字下乡与传播的偏向

《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从费孝通对于文字之于乡土中国的作用来看,像极了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对于文字和口语的论述。在英尼斯的眼中,口有语言、黏土、石头等属于时间偏向型的媒介;而文字、印刷等则属于空间偏向型的媒介。所谓时间偏向型媒介就是更容易传播在时间上延续的媒介;空间偏向型媒介就是更容易传播在空间中扩散的媒介。

  在口头传播中“眼睛、耳朵、大脑以及其他感官之间协同合作,给人留下以整体而深刻的印象”,而与此形成的口语文化自然更容易内化到人的心灵,沉淀为恒久绵长的文化传统。因而在口头文化里,人与人之间的心灵是“相互通融”的,两人通过口头传播增进对于彼此的了解,因而双方的关系是一种暖融融的,热的关系。这种关系依靠情感而非契约来维护。

  在文字传播为主导的.文化中,视觉感官得到了延长,而其他的感官却因无用而殆尽,单一的感官必然带来的是一种局限性的,抽象性的理解,因而与口头传播相比,文字传播表现出了冷酷和理性。这种理性和传统的乡村情感显然是格格不入的,然而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乡村在也不会返回到过去那种单纯依靠口头传播的方式。受过一定教育的,改用文字传播的现代乡村人不在像以前那样的“淳朴”,农村人际间的暖融融的关系也正在随着知识的普及而消解。

  四、私人道德与社会契约

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来描述乡村中国的社会关系。费孝通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依照这种关系,就出现了中国特有的私人道德:以爱“自我”为中心,情感强度随着关系的减弱而递减。因而,孔子的两大美德即为“勿施于人”和“推己及人”②。

  这种差序格局和社会契约是完全相反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要求全体人制约全体人,也就是服从公意。而公意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个人意志的综合。因而在卢梭为代表的现代化政治体系中,社会关系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离散型的关系,公众之间互相让渡权利,因而没有“核心”,真正的核心来自于最后形成的共识。很显然,去个人化是达成现代化大规模协作的必要条件。只有去掉以“自我”为中心的私人道德,才会产生公共意识,才能增强社会间的凝聚力。因而现代社会中,平等和自由③比“推己及人”更为重要。

  五、礼治与法治

社会学家涂尔干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区分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两种社会团结类型。在机械团结中,由于缺少分工,人们依靠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捆绑在一起。同质化越严重的集体就会表现出越强烈的集体意识。而浩繁的礼节就是集体意识的具体体现。这种集体意识使得法律有着严格的压迫性的特点,任何反对集体意识(也就是出轨行为)的行为都将被视作对集体的冒犯,而非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因而这种法律有着强烈的情感色彩。例如,在古代儿子打父亲要担负巨大惩罚,这并非处于对于个体“父亲”人身安全的保护,而是处于“孝”这个集体意识的维护。这也是为什么古代法家思想与“依法治国”思想不同的原因之一。很显然,这种集体意识感强烈的法律是对所有人的一种束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阐述了现代法律与乡土中国的不兼容性;却没有叙述在乡土上产生的这种法律本身对人的压迫。

  总结:现代化的中国一定会更好吗?

  从费孝通先生的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上世纪40年代的乡村中国,那是一种淳朴而又自然的社会。由于没有现代化的“理性思维”,每个人之间的关系简单而又浓厚。然而,这样的社会里也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社会共同体压迫等现象。而现在社会呢,很显然比以前更高效,更自由,更民主。然而人们之间的关系却在僵化。从马克思的拜物教与异化,到韦伯的科层制,再到法兰克福对于现代文化工业的批判,无不包含着对于现代社会高效率背后种种危机的反思。因而我们不能说哪种社会是更好的。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人类社会并不会退回到以前的状态,依照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一旦产生,就成为一个客观的实体,与人类的心理相分离。我们不可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这个共同体的走向。因而人们能做的这就是处理好当下。显然,乡土中国这样的书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纵向看待社会的视角。我们虽然不能回到过去,但是可以把过去当成一种经验,与当今做出种种对照,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一种更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

读《乡土中国》有感6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因此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了解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了解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了解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了解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利用到自身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较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读《乡土中国》有感7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读《乡土中国》有感8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9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来源,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时间仓促,对《乡土中国》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来阅读,这篇感想多是用自己的话重复费老先生的观点,甚至其中也会有许多理解错误的地方。但读了它,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因为几十年前就有人能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

读《乡土中国》有感10

  泥土是中国的根本,这是我从《乡土中国》读出来的道理。

  我是一个乡下农村的孩子,父辈更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土中国》提到的很多农村生活的细节,总能让我产生共鸣。泥土就是中国乡村的根本。父亲时常提起他儿时在水田间插秧收水稻的日子,那是父亲小时候的痛苦记忆——频繁的弯腰总令他苦不堪言。同时,那片纯真的土地也给他珍贵的童年:现在逐渐消失的公放电影。那是他童年最期待的玩意儿,约上三两小伙伴,穿梭在痴迷于电影的大人之间,快乐爆棚。在家门口混着泥土的小河里畅快地游泳,从自家直达三叔家,在河里洗菜洗衣,在河边的树上躲避父母的追击。

  父亲描述的乡土生活,似有若无地印证着《乡土中国》的叙述,从中,我深刻地感受到农耕文明的深远影响,想象出农村生活的遥远的模样。

  乡下孩子读书之路的举步维艰。我毫不怀疑这样的艰难——在父母的口中,他们的上学路是这样的艰辛,那样的遥不可及。农村里大多是文盲,但是乡下长大的孩子却对瓜果蔬菜极为了解。身边的长辈仅仅是看见未结果子的叶子就知道这是什么农作物,这样的能力让我震惊。可见土地对其影响之大。如今,农村的学习坏境生活改善许多,却离最亲切最深沉的`土地远了许多。这不禁给我一种怀疑:如此发展正确吗?答案未可知。

  《乡土中国》还谈到乡村之思想、传统、家族和情感。我将它们看作一个大主题,因为它们彼此之间紧密相连难以分割。乡下人思想很淳朴,多半围绕着亲人、土地这一类事物产生。或许,有人认为乡下人多半粗野、蛮横,但实际上正如《乡土中国》所讲,乡下人是极其依赖规矩,甚至是墨守成规的。比如日常生活的吃饭,孩子必须在父母动筷后才可以开始吃饭;否则就是一顿打。还有站姿,在门口必须站直身子,不能靠着门边;否则会被视为乞丐。乡下的思想可能僵化、落后,但规矩却要严守。在层层的规矩里塑造出乡村中国的家族,“年龄归组”的现象表现突出。比如年夜饭。每次回奶奶家吃年夜饭,老一辈只和老一辈一起聊天,妇女们都聚在厨房烧制年夜饭,男人们都一起吃着点心吹牛,大孩子们聊天,小孩子们只管自己玩耍。

  《乡土中国》提出,“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乡土社会的不可变性,是源于稳固的秩序。从辈辈相传而来的男女有别与家族情感淡薄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着“鸿沟”,小家庭的感情自然不可能亲近逼人,同时老祖宗传下来的矜持也强化了这一现象。我不否定矜持的情感,但过于保守的言语似乎并不能满足人与人之间的情感需要。对此,我深感困惑,难以给出有效的意见。

  对比之下,当下的中国确实已经进步巨大,但是在很多方面上仍有着遗漏和欠缺。对于社会的发展,我认为乡土的根本——人与人之间、人与土地之间、人与社群之间,应当是奠基于乡土之上。这是乡土中国必不可少的东西。

  我诚挚地希望,这片乡下的深沉的土地能够越来越好。

读《乡土中国》有感11

  这是1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1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切费劲。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惟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这样的书只读1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1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现在低级水平的我,对书中1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不是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照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习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习乡间1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由于无知遭到嘲笑,城里人一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切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同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1样是很自然的。因而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不管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动身,中国都是1个“土生土长”的国家,1个浑厚敦厚,有着黄土1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本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涵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类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的乡土社会已不复存在,正逐步向着“浮士德式发展”。

  在现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良好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依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还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1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调和。平常的生活中很少触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束缚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没有可替换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获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整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平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1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其实不能说是脱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1个时期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示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1般。

读《乡土中国》有感12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经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读《乡土中国》有感13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 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读《乡土中国》有感14

  前段时间,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之前是慕着这本书的大名,读完之后,感觉这本书表达的核心观点是: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极其稳定、变化很慢的熟人社会。

  在几篇文章组成的一本薄薄的书里,《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是最核心的两篇,《差序格局》讲的是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以父系社会为核心,向外波纹式延伸的家族观念。

  而《礼治秩序》讲的是,因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极度熟悉的熟人社会,所以在乡土社会里,决定人们行为规范的是一直传承下来,约定成俗的“规矩”,祖辈根据这样的规则生活,父辈根据这样规矩生活,在一个变化极慢的社会环境里,到自己这一辈也可以根据这样的“规矩”来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相反如果用法律的要求强行规范人们的行为,往往会适得其反。

  例如自古代偷情被发现了,要“浸猪笼”,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绝对是违法的。一个妇女和另一个人偷情被发现了,女人的丈夫把这个男人暴打一顿,打成了轻伤,在乡土中国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被打的男人告女人的丈夫,女人的丈夫很可能因为故意伤害罪入刑。所以很多时候,法律成为了“诉棍”欺负乡里人的手段。

  而《无讼》、《长老统治》阐述了相同的观点,在一个变化极慢的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千百年来有固定形式传承下来的村落,自有一套约束自己行事的.规矩。

  《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讲述了乡土社会,因为对周围的人、对环境的极度熟悉,不需要用写作的文字表达相互之间的含义。甚至于有时候在彼此之间足够熟悉的基础上,文字并不能准确的传达情感。一些熟人之间的表达,文字是呈现不出来的。乡下人并不是因为“愚”不会文字,根本原因在于“文字”在乡下没有生存的土壤。

  无论是“文字”的普及,还是法律的运用上,乡下没有大量普及的原因是,在一个极其熟悉、又变换缓慢的社会里,没有使用的空间和生产的土壤。

  同理,一个极度熟悉的,变化缓慢地社会里,很多我们认为现代社会里应该理所当然的事情,在那种社会组织结构下,会被简化。而简化也是对制度的一种淘汰,或者说没有这种制度进化的空间和必要。

  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激烈变化的时代,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乡土中国“的环境,因为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所以也会慢慢改变。社会组织形式总会随着土壤的改变而变化。

读《乡土中国》有感15

  因为不变,人际关系的稳定不变,所以构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自我总结提出得一个概念,用以区分西洋社会像成把、成扎、成捆、成挑的柴一般界限分明的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地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格局。这种格局下的直接产物便是中国私德之盛行,西方社会都是先有了国家再有公民,先团体而后才个人;可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亩三分地上,谁不能自食其力,仅有在偶尔的特殊情景下或者一个人会需要其他人的帮忙,这远远不能构成一个团体的震慑。所以西方人民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叫耶稣,而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仅有一份用私人联系起来的道德,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到现今的中国式关系。中国式的关系社会也可谓是这种格局下的鲜明例子,不一样于西方连孩子与家长组成的'团体中都会界限分明,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是一个攀关系、讲交情的网络,而这个网络在差序格局中又是具有伸缩本事的,所以小家庭的关系网小,大家族的势力强,也才会有“树倒猢狲散”这一类说法。但这样的人际关系在

  现代城市生活中则彻底被冲散,因为在每一天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每一天需要与从服务员、清洁工到快递哥的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现代生活中,人际格局每一天都在变动并且错综复杂,再不能像乡土社会这般坚持着稳定的一圈圈的差序格局了。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仅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我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构成了必须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

  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构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终想补充一点自我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能够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